11月17日,陕西省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旬阳县法院大审判庭对"华南虎照"造假者周正龙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经过长达12个多小时的庭审,安康市中院二审判决被告人周正龙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2000元;犯非法持有弹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总和刑期三年零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两年零六个月,宣告缓刑,缓刑考验期三年,并处罚金2000元。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安康市中院维持旬阳县人民法院被告人周正龙诈骗所得人民币20000元,返还陕西省林业厅;军用子弹93发,予以没收,交由公安机关处理。撤销旬阳县人民法院对周正龙犯诈骗罪和非法持有弹药罪,执行有期徒刑两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的一审判决。
检察员指出胶片虎照上可以看到数码相机被放置在地上。检察员出示证物。
* 周正龙案二审开庭审理
周正龙案二审今天(17日)在(陕西)安康市旬阳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目前庭审还在进行。检察员出示的证物中,数张用胶片拍摄的"华南虎照"中赫然出现了周正龙所使用的佳能400D相机。
11月17日上午8:30,周正龙案二审在陕西安康旬阳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律师顾玉树和杨建军受周妻委托为周正龙作免费辩护。庭审围绕"周正龙是不是为奖励造假"展开了举证和辩论。庭审中,周正龙突然多次认错,并表示"记不住"关键细节,令辩护律师措施不及。据悉,庭审工作下午将继续进行。此前,周正龙因诈骗罪、非法持有弹药罪一审被判有期徒刑2年6个月,周正龙不服提出上诉。
中新网安康旬阳11月17日电( 记者 程成 冽玮)周正龙案二审今天(17日)在安康市旬阳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在庭审过程中,周正龙的辩护律师顾玉树提出为周正龙测谎,被法庭拒绝。
在辩护人举证阶段,免费为周正龙做二审辩护的北京律师顾玉树提出,周正龙在口供和庭审表述中有前后矛盾的地方,提出为周正龙测谎。法庭合议庭认为,目前在中国测谎结果不能作为法律依据。此外,庭审中的其他证言证词能够相互印证,因此没有测谎的必要,拒绝了顾玉树律师提出的测谎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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