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恨那个强奸我的人,我恨派出所!”
7月2日,我的手机上接到一条短消息:"八分斋先生,您好,我妹妹被打工电子厂的司机强奸,报案没人管,能不能帮我们一下?"我后来求证得知,发短消息的是受害者的表姐,湖北人,是她带表妹来深圳打工,工厂在公明镇。案发地属于公明派出所管辖,报案后种种不作为最终让受害者含恨离开深圳。这位只有18岁的小姑娘,孱弱单薄,见面的时候头都不敢抬,哭的勇气都没有。她走了,回到湖北后借别人的手机发了消息给我:"八分大哥,我不恨那个强奸我的人,我恨派出所!"袁先生因去年救助的事情和我相熟,他介绍受害者的表姐找我,我去公明镇时先到了松岗,才知道受害者也在松岗住。我见到受害者表姐时,她说得最多的不是施暴者,而是案件发生后从派出所到工厂的包庇行为,受害的痛苦被转化成了对社会的仇恨,而被强奸的痛苦被淡化!这个20岁的女孩子,看起来十分失望,她给我说了表妹的遭遇。
半年前,她带自己的表妹过深圳做工,湖北乡下人,老实本份,在老乡相熟的电子厂。妹妹做普工,不是熟手,一个月只有400元,有住宿,不包吃。初中都没念完的表姐,带着一个和她一样缺少知识和见识的表妹,相安无事的用劳动换取着最基本的生存所需。不幸从来都有眼睛,清秀的表妹被厂里的司机盯上了,而在此之前,该司机已经用同样手段对多名打工妹施暴!这个司机是公明镇有点关系的混混,厂长也给他面子,土鳖变成霸王,无法无天。在这个弱势群体集体失声的年代,一大批务工者最起码的尊严都难以有保障,权益更无从谈起,而也正是因为弱势者的脆弱,仗势欺人公然违法变得堂而皇之。
司机开始用各种手段企图下手,但都没得逞,而后让她的老乡以休息时同乡聚餐的名义骗她出厂,这也是她进厂后唯一一次在外面吃饭。四个老乡表现得很客气和关心,小姑娘身在异乡也缺少友情,她觉得老乡还是好。一直鼓励她喝酒的老乡到临最后还没如愿,便给她喝了饮料,而这一喝她便昏昏欲睡,不过思维很清楚,只是全身无力。紧接着司机来了,五个人把她搀扶到了旁边的旅馆,然后四个人自行离去,司机留了下来。清醒过来后,她已经被强奸了,司机在一旁看着她笑,问她爽不爽?她很羞辱,爬起来找卫生间,司机以为她要跑,揪住她的头发用膝盖猛顶她后腰,无力反抗的她又一次被凌辱。
她看着司机睡过去,偷偷下床,找衣服时才发现衣服不见了,她没有办法,用旅馆房间电话打到服务员那里,又羞又愤的她不知道怎么开口,只好给对方说要开水。在服务员敲们的时候,她把门开了条缝,赤身裸体的她想在服务员开门的时候跑,又因害羞没敢行动,更没胆量告诉服务员自己被强奸。公民镇的旅馆大多是当地居民的楼,外面有防盗门,在服务员要开门的时候很惊奇的说了句:"呀,这门外面怎么挂了锁?"这时候她才知道那四个老乡走的时候把门从外面锁了,如果她真跑,是绝对跑不了的。
就在她和服务员打交叉的时候,司机醒了,她朝服务员喊了一句:"门是我让加的锁,怕不安全。"因司机与旅馆熟悉,服务员说:"那明天你打电话让你同事来开门吧,我就不管了!"她当时很绝望,而在门关上的一刹那,司机又开始疯狂殴打她,拿烟头烫,用牙签刺,掐烂了她的下体......虐待使她昏了几次,司机同时威胁她:"在公明老子啥也不怕,你敢告我老子杀你全家!"
第二天,直到中午,司机才打电话让那四个人送衣服和开门,她的脸上没受伤,也是这时候她才知道自己的衣服被老乡拿到厂里去了,而她自己也不知道是否被轮奸!出了旅馆,她不敢回厂里,跑到了表姐的宿舍(在厂外租的),她也不敢去报警。表姐下班后才看到她,俩人抱着痛哭一场,然后执意报案,于是带着表妹到了公明派出所。比被强奸更大的恶梦就在报案后发生,派出所一边说证据不全,一边通知厂保卫室,而司机早已有准备,厂里人事部则通知司机出去避风头。
在派出所做了四个多小时的笔录,她身体和精神都已经近于崩溃,而在做笔录的时候,司机竟然打电话到表姐手机威胁:"操你妈你们不想活了,告吧,老子不怕告,小心老子弄死你!"、"以后别在公明镇混了,这是老子的地头。"......而当时,表姐要求派出所马上抓人,办案民警说:"笔录还没做完,没证据抓人!"表姐说:"你听,他在打电话威胁我们!"民警很不耐烦的说:"他不在我面前,我怎么知道是他威胁你?"两个人很无助,但还是心存希望,想着能把罪犯抓住就好,忍辱也没关系。走出派出所不远,司机竟然开车带了几个人挡在了面前,破口大骂:"敢告我,快从公明滚出去,再见到打断你的腿......"而后开车迅速离开,两姐妹马上跑回派出所说明情况,接待民警说:"人跑了你让我怎么抓?"
之后的几天,丑陋与罪恶一如既往的上演着,表姐找厂里理论,要求厂里把人交给派出所,厂里人事部的经理开始说司机已经离开不知去向,与此同时,司机还在不断打电话恐吓挑衅受害者,嚣张非常。案发第三天,厂里人事部经理竟然开出条件:"我代表厂里和司机与你们谈一下,司机愿意出3000元,你们拿了就别再找事儿了!"姐妹俩说不要钱,就要司机承担法律责任,而后人事部经理说:"那厂里也没办法,人走了,你们自己去找吧!"两人然后跑派出所,得到的答复:"看到他了告诉我们,我们去抓!"
两姐妹走投无路,求告无门,在深圳不是每家媒体都可以随便刊登相关新闻,找到我的时候两人已经要选择放弃,面对着行政不作为,我何尝有能力帮助他们维护权益?和我见面是在案发五天后,派出所已证据不足不予追查案犯,两姐妹觉得这世道没有公理失望透顶。我去公明派出所,接待的民警臭我一顿:"没这回事,你们就是闲着找茬,走吧走吧!"而在我要把事件写出来的时候,收到了她的短消息,没有公布这一事件,总觉得心里窝着团东西。这样一件人证物证确凿的强奸案,就这么轻描淡写的被压了下来,而受害者注定要承受一生的痛苦,不仅仅是身体和精神的伤害,也是社会丑恶现象的缩影,有多少邪恶都借不作为滋长,又有多少冤屈因不作为而难以申张?
前天《南方都市报》把两少女受残忍伤害的事件报了出来,案发地也同样是在公明镇,也是属于公明派出所管,估计报社又要面临巨大的压力,最可贵的是没有人因两位少女是风尘女而淡化对她们的同情和关爱,人人生来平等,这是个很讽刺的反衬。因正在捐助被强迫卖淫而跳楼摔成重伤的王留梅,没法帮助这两个受害者,但这一报道深深灼痛了我,想起那个被强奸却最终选择了忍气吞声的湖北女孩,有些惭愧!我知道我们的力量十分微弱,可能唯一能做的是把当初未能发的东西写出来。深圳,还有多少被瞒报截报的恶性伤害案件,或许只有深圳上空这片天知道!我可能不会再有她的消息,就当留此存照吧,但愿她能有重生,并希望这些恶性案件频发的"文明镇"能真的变得文明,不然岂不让"文明"二字蒙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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