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

杨佳死刑案其父争取上诉努力受阻

 2008-09-08 03:41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2
震惊中外的上海闸北杀警案一审宣判一星期后,被判死刑的杨佳的父亲争取代为上诉的努力仍在继续,但是至今没有取得任何进展。代理律师正在考虑向北京高层反映情况,争取让其当事人杨佳的上诉权得到充分尊重。

*其父委托律师无法见到杨佳*



杨佳外出旅游时留影

在上海闸北公安分局杀死六名警察的杨佳案一审判处死刑的判决公布以后,杨佳父亲委托的两位北京律师随即赶到上海,要求会见杨佳,以便征得同意其父聘请律师代为上诉。但是他们在看守所和法院等机构遭到冷遇,也未能与当局为杨佳指定的辩护律师谢有明和谢晋取得联系,只好在星期四无功而返。

代理律师熊烈锁星期天表示,他们已经把上诉状用特快专递寄给上海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杨佳案承办人员,希望法官能配合并协助完成杨父提出上诉的必要手续。

熊律师透露,杨佳的父亲计划尽快前往上海,亲自尝试能否在一审判决后只有10天的上诉期截止之前探视杨佳,或者以其他途径获得杨佳本人同意他代为上诉。

*促法院保障杨佳基本权力*

这位律师表示,杨佳一审判决的上诉期还有四整天,但是据他在上海看守所了解到的情况,杨佳到星期三还没有提出上诉,到上诉期失效之前他本人会不会提出上诉目前还是个未知数。

熊烈锁律师指出,目前来看杨佳父亲能否代为提出上诉取决于法院方面是否配合。他呼吁法院方面依法保障杨家的上诉权:"从理论上讲,他们最好拿著杨父的上诉状征求一下杨佳的意见。因为按照刑事诉讼法的精神,上诉权要受到保护的。近亲属和被告人本人提出的上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予以剥夺。从这个条款来看,中国的刑事法还是特别重视、尊重以及保护被告和近亲属的上诉权的。"

烈锁律师表示,他和同事孔律师考虑向更高级别的领导反映情况,希望他们积极回应,使杨佳案能得到真正令人信服的审判:"我们可以提出我们的意见和建议,这是公民的一个权利,向国家有关机关和有关领导提出来,这是可以的。但是效果会怎么样,就不好说了。像这种情况,也有向高等法院请求解决问题的。有的问题下面解决不了,向中央高层相关领导反映,引起重视,然后要求下面予以解决,也是有这种情况的。我们也正在考虑要不要向中央有关领导反映这个问题,他们的法律意识更强,领导能力可能更强,是吧?"

*民众质疑对杨佳审判程序*

杨佳案一审宣判以后,许多民众对审判程序和判决结果存有严重疑问,本应公开的庭审公众不得其门而入。中国大陆的民众从公开渠道能看到的杨佳案相关报道基本上只有控方的一面之词。而此案为什么从原本审查一辆旧自行车来源的纠纷演变成公安派出所上级单位的袭警命案,其真相以及作案动机在外界看来仍然是迷雾一团。

有批评人士把杨佳案的一审比作黑箱作业,质疑法庭蔑视公众的要求,既没有做到真正公开审理,也没有让媒体报道真相。

时政评论人士牟传珩发表文章抨击法庭亵渎"审判公开"原则,挑战民意。文章指出,杨佳案开庭前,没有任何上海当地居民能拿到旁听证,除了新华社记者以外,所有的媒体都被禁止采访,甚至连杨佳的父亲也没有接到开庭的通知,而杨佳的母亲却至今杳无踪影。文章说,所有参与旁听的都是上海市公安局安排的警察和一些" 重要官员"。

受杨佳父亲委托的熊烈锁律师表示,他们为杨佳案提出上诉的主要理由是,根据中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七条"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不得设立鉴定机构"的规定,一审中为杨佳提供精神病鉴定的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不具有鉴定资格。

湖南法律工作者王刚桥日前在新京报上发表评论指出,杨佳在上海暴力袭警,他应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接受法律的应有惩罚。但实质正义应当以"看得见"的程序正义为基础,司法过程中的每一步都要经得起法律的检验。



来源:VOA --版权所有,任何形式转载需williamhill官网 授权许可。 严禁建立镜像网站.
本文短网址:


【诚征荣誉会员】溪流能够汇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爱。我们向全球华人诚意征集万名荣誉会员:每位荣誉会员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订阅费用,成为《williamhill官网 》网站的荣誉会员,就可以助力我们突破审查与封锁,向至少10000位中国大陆同胞奉上独立真实的关键资讯,在危难时刻向他们发出预警,救他们于大瘟疫与其它社会危难之中。

分享到:

看完这篇文章觉得

评论

畅所欲言,各抒己见,理性交流,拒绝谩骂。

留言分页:
分页:


Top
x
我们和我们的合作伙伴在我们的网站上使用Cookie等技术来个性化内容和广告并分析我们的流量。点击下方同意在网络上使用此技术。您要使用我们网站服务就需要接受此条款。 详细隐私条款.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