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唱早已被定为违法

歌手假唱的新闻不时从东西方歌坛传来,前些年,中国歌手假唱盛行一时,以至于中国政府于20057月出台了《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并于当年9月实行。据当时的中新社报道,时任文化部副部长的孟晓驷强调:假唱首先不利于歌手的发展、不利于发现人才,不利于歌坛的吐故纳新、不利于演出市场的建设,假唱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同时假唱也败坏了行业的风气。新《规定》中不仅规定演员不能假唱,还规定了举办单位不能组织演员假唱,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给假唱提供条件,并且在罚则中对于这些举办单位经各级主管部门向社会各界公布名单并给予相应的罚款。

孟晓驷说:我想仅仅靠立法完全地制止假唱是远远不够的,还要靠演员的职业道德修养、演出行业诚信机制的建立以及行业规范,可以说这是一个系统工程。

那么北京奥运开幕式演出是否属于这一《条例》管辖的范围,时任文化部市场司副司长张新建有这样的解释:在电视的演播厅中录制的晚会,都不属于《条例》规定的范畴,而在摄影棚之外或者其他娱乐场所拍摄的营业性演出,也应当比照《条例》的规定。

根据张新建的解释,奥运开幕演出无疑属于《条例》管辖的范围。

又有人会质疑开幕式的演出是否是商业性,我们一起回忆一下北京《京华时报》715日的一则报道:北京奥运开幕式5000元门票以21万价格转让。昨天17时,北京奥运会开幕式门票转让截止。中行网点的工作人员透露,一张原价5000元的开幕式门票,以21万元的价格进行了转让。一位已完成开幕式门票转让手续的老人告诉记者,他把一张原价5000元的门票以6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了别人。

北京观察家说,看完这样的报道,谁还会质疑开幕式演出的商业性质。问题是,对于奥运开幕式中这一确凿的假唱,谁敢用中国的法律来处罚假唱的责任人?最后,在一片欢庆声中,这个事件也会很快被淹没。

附:维基百科对假唱的定义是:假唱,也叫作夹口型,是指歌手在舞台上并非现场真声唱出歌曲,而是于演出时以口型配合预先录制的声带。歌手在台上假唱的原因大致下归纳如下:一是表演地点音响太差,或收音太差;二是歌手缺乏现场表演的能力;三是主办机构要求表演者假唱。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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