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最高法院维护新唐人诉讼权
华媒刊登中共诋毁新唐人将面临法律制裁

新唐人电视台状告澳洲2ac集团旗下的华文媒体《华人日报》诽谤一案,就被告方要求撤案在今年2月被纽省高院拒绝后,被告不服向澳洲最高法院上诉,就此于8月1日在坐落悉尼的澳洲最高法院开庭。澳洲二位最高大法官Gumow和Kirby在听取被告方律师陈述后,当庭驳回被告请求,宣布原告新唐人电视台状告案成立,至此2ac集团利用法律技术问题中止诽谤案立案的企图彻底失败,诽谤案将等待法庭择日安排陪审团继续审理。

 

 澳洲新唐人董事长李麒忠先生和大律师Christopher J. Dibb先生法庭外合影

2003年底,澳洲《华人日报》刊登了一篇署名中领馆发言人的声明,攻击总部设在北美的新唐人卫星电视台以及法轮功团体,并且诋毁新唐人举办的新年晚会,在华人社区中误导了大量不明真相的民众,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新唐人电视台曾与《华人日报》接触,要求其发表公开道歉声明,但遭拒绝,为维护自己的名誉,新唐人电视台于04年5月17日以诽谤罪将《华人日报》告上纽省高院。不久2ac中文媒体集团公司宣布名下的《华人日报》停刊。

纽省高院曾多次开庭审理此案。被告方利用法律上的技术问题,以原告方新唐人电视台商业名和它的注册名不一样,不能被证人明确地认为是那篇文章的指责对像,向法庭提出"诽谤起诉不能立案"的请求。2008年2月4日庭审时纽省法庭作出裁决,诽谤案可立案并将继续进行,被告必须支付新唐人电视台之前的上诉费用。被告方不服,向最高法庭上诉。

8月1日纽省高等法院就此开庭,澳洲二位最高大法官Gumow和Kirby当庭驳回被告的上诉请求,大法官在驳斥被告诽谤案不能立案的理由时,曾引用澳洲7号台作比喻,他表示澳洲每个人都知道7号台,但是很少有人知道7号台的公司注册名,7号台这个名字已经在公众心目中得到认可的电视台。

原告大律师Christopher J. Dibb先生接受采访(摄影:骆亚/大纪元)

原告大律师Christopher J. Dibb先生接受采访时表示,"今天法庭明确表示新唐人电视台是已经得到公众认可的名字,被告方在争论新唐人电视台的注册名没有人知道,没有意义,因为中领馆的署名文章中已经提到了新唐人电视台,并且指出总部在纽约"。律师还表示,"期待这个案子再次回到陪审团的审理,并最终赢得胜利"。

现场旁听的新唐人电视台的观众张先生表示,被告律师纯属胡搅蛮缠,新唐人电视台在澳洲连续举办三年的华人新年晚会,影响力很大,再加上中领馆的反宣传,华人社区中很少有人不知道新唐人电视台的。

澳洲新唐人董事长李麒忠先生表示,"今天在法庭上,法官在听取了被告方律师的陈词之后,根本不需要原告方的律师的任何陈述,就直接作出判决,被告上诉失败,诽谤案继续下走,下一步是等待法庭宣布陪审团开庭的日期,及被告赔偿多少的问题。"

他还认为,"该诽谤诉讼案对受中共操控的那些海外华文媒体有一定的警示作用。自从这个案子递交法庭之后,很多中文媒体就不敢再刊登诬蔑法轮功团体或者新唐人电视台等的文章,收敛很多,不然将面临法律诉讼和制裁"。

据悉新唐人电视台是海外华人建立的一个独立的非营利华语卫星电视台,2002年2月在北美创建通过卫星播放电视节目,在2003年7月播放节目已经成为每周7天每天24小时,覆盖亚洲、欧洲和澳洲。总部在纽约,在全球60多个城市有分台或者记者站。

新唐人电视台致力于弘扬中华正统文化,自2004年开始成功举办首届《全球华人新年晚会》,从此影响力日趋扩大,2008年新年晚会在世界65个城市上演2 百多场,现场观众将达70万,包括澳洲的五大城市(悉尼、墨尔本、坎培拉、阿德雷德、布里斯本)上演15场,新年晚会以神传文化为主, 将纯善纯美的节目奉献给观众,受到中西方观众的赞叹与震撼,深沉的内涵也引起人们的共鸣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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