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生的反垄断法尚未起步便已遭遇重重困难。
距反垄断法8月1日实施仅有数日,但中国政府仍在紧张地闭门讨论如何执行新法打击垄断集团、价格操纵以及其他反竞争行为。律师与学者们表示,由于不愿让出手中权力,政府机构之间在如何执法以及由谁执法的问题上产生了分歧。
中国的反垄断法将影响到采矿等行业在华的外资公司担心,反垄断法给了监管部门干预商业的广泛权力,而执法部门之间的持续明争暗斗会导致执法不一致。
与此同时,中国国内支持积极竞争政策的人士也担心,新法律可能难以推动大型国有企业控制下的中国市场的自由化。
在去年8月反垄断法通过之前,中国一直是少数几个没有成熟反垄断法律的主要经济体之一。尽管大多数跨国公司都有各自体系应对不同运营国家的市场竞争法规,但它们在中国却一直没有必要这样做。
中国欧盟商会(European Union Chamber of Commerce in China)法律工作小组负责人孔宏德(Peter Corne)表示,中国反垄断领域长期以来缺乏规范。他指出,跨国公司必须自我评估是否符合新的反垄断法;这很有挑战性。
自反垄断法一年前通过以来,三家涉及反垄断工作的政府机构一直在讨论如何执法的问题。尽管中国政府尚未公布最终计划,但反垄断律师们表示,他们已被告知会出现三足鼎立的监管机制,每家机构保留各自相当的权力。
对很多人来说,这听起来就是个麻烦的源泉。北京反垄断学者王晓晔表示,未来肯定会出现冲突。王晓晔是竞争法的支持者,她认为这是当前市场经济中国的"经济宪法",她呼吁建立一个专门的、强有力的执法机构。王晓晔表示,她对可能出现的执法结构表示失望。
广告中国当前的反垄断管理体制中,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各负其责,分别负责审批合并交易、定价以及不公平竞争。
律师们表示,最可能的结果是三家机构在新反垄断法下继续保留各自权力。政府会创建一个新的委员会,协调三家机构的工作。但目前委员会的组成尚未确定。三家机构均拒绝在新法律实施前回答相关质疑。
既然权力之争导致政府迟迟没有公布针对定价等行为的具体规定,那么企业所能做的就是根据其他地方的经验依此类推。鉴于中国反垄断体系借鉴的是欧洲模式,一些律师猜测欧盟法律所禁止的行为可能也不会符合中国规定。
在遵守新反垄断法方面,外资公司最初可能会承受更重的压力,但许多中资公司此前没怎么经历过反垄断执法,它们的一些做法可能不会通过严格审查。
行业协会或将受到新法律的冲击,中国很多行业协会都是计划经济时代的政府机构残留。行业协会成员公司联合决定商品定价与商业惯例的现象仍然很普遍。检举人可能会把这种行为称为合谋。霍金•豪森律师事务所(Hogan & Hartson LLP)北京代表处合伙人魏军表示,行业协会的行为通常都明显的不利于市场竞争。
去年方便面企业在谷物与食用油成本上涨后协调上调了产品价格,但他们遭受了媒体的一波负面报导,随后受到了监管部门处罚。
但魏军怀疑中国各负其责的反垄断执法机构是否愿意或能够约束多数行业协会,很多协会仍然拥有良好的政府关系,在政策制定方面还有很强的话语权。
大型国有企业可能也没什么可担心的。反垄断法给了政府广泛的决定权,保护国有经济占控制地位的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行业不受反垄断法约束。中国国有公司在电力、电信、石油与天然气以及航空等重要行业占有主导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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