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铮:澳洲版“三峡工程”的命运(图)
以前只知,中国有个"举世闻名"的三峡工程,这个当今世界上规模最大的"首长工程"、"政绩工程",曾遭到很多专家,包括笔者以前工作过的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专家的反对,但在中国,无论有再多反对意见,也未能阻止三峡工程的开建。到今年的七月一号,我才了解到,原来澳洲也曾有过一个类似的工程;而二十五年前的七月一号,正是决定澳洲版"三峡工程"的命运的日子。只是由于社会制度的不同,整个事件的发展和最后的结果也完全两样。
图:这张由Peter Dombrovskis拍摄的富兰克林河的照片《晨雾·岛岩》(Morning Mist, Rock Island Bend)曾被用作反对建大坝的广告战。现由澳大利亚国立图书馆收藏。(图片来源:澳大利亚国立图书馆网站)
此澳洲版的"三峡工程"名叫"富兰克林大坝(Franklin Dam)",修建大坝及水电发电站的计划是澳洲塔斯曼尼亚州政府于一九七八年提出的。州政府表示,修建水电站能给当地带来巨大经济收入,能解决一万多人的就业问题。计划刚刚公布时,有70%的人都支持它。
但另一方面,主张环境保护的人士却激烈的反对。塔斯曼尼亚州风景优美,是原始自然生态保持最好的地区之一,如果在富兰克林河上修建水电站,这一份"原始自然生态"可能将永远不再。
所以,以"塔斯曼尼亚野生世界协会"为首的几个民间组织发动了大规模的宣传攻势,反对修建大坝。他们在报纸上刊登著名摄影师拍摄的塔斯曼尼亚风光照片,还拍摄一部电影,"最后的原始河流(The Last Wild River)",强烈的视觉冲击让公众认识到,如此美丽的自然环境被破坏,是一件多么大的罪恶。
这样一来,公众的意见慢慢发生变化,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反对水电站。最多的时候曾有一万多人上街游行,迫使工党州政府推出一个妥协方案,把建设水电站的位置换到另一个地方。但妥协方案又遭到由自由党掌握的立法院的反对,而无法推进。
到一九八一年,又有人在富兰克林河两边发现土著人住过的洞穴,内有八千年到两万四千年前留下的手工制品和石头工具等,如果修建大坝,这些宝贵的历史文物将全部被淹。这样一来,反对的声浪更高。
一九八一年底,州政府为打破僵局,举行了一次全民公决投票,但投票时却只有两个选择:要么选原来的计划,要么选州政府后来推出的妥协方案。结果有47%的人投票支持最初的方案,8%的人支持妥协方案,还有45%的故意投了废票,在选票上写"No Dam",表示他们根本不同意建水电站,建在哪里都不同意。
此种僵局造成州长被迫下台,又举行了一次临时选举,但新上台的自由党州长同样支持建水电站,一上台就宣布要强行开建。
但反对派的领军人物,后来成为澳洲绿党主席的布朗(Bob Brown)没有放弃努力。他一边到全国各地演讲,一边游说总理,要求联邦政府出面干预,同时发动民众用自己的身体去阻止大坝开建。
在一九八三年一月份,每天都有差不多五十人去工地阻止开工,最多时有两千五百多人。结果有一千二百多人先后被捕,包括发起这场运动的"身先士卒"的布朗,一时间,塔斯曼尼亚监狱里人满为患。
在民众前赴后继的去工地阻止开工的同时,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把塔曼尼亚的原生状况的河流列为了世界遗产,这当然大壮反对派人士的"军威"。有两名作曲家还写了一首歌,叫《让富兰克林流淌吧》(Let The Franklin Flow),这首歌得到广泛传唱,为反对派争取到更多的人心。
一九八三年三月五日,工党在联邦大选中获胜,新上任的总理霍克(Bob Hawke)也反对修建大坝,立即推动政府通过一项新法案,叫"世界遗产保护法案(World Heritage Properties Conservation Act)",要求塔斯曼尼亚州政府停止建设大坝。
但在澳洲,州政府有独立的立法权,联邦政府一般不能干预,因此塔斯曼尼亚州政府要求澳洲高等法院"主持公道",推翻联邦政府的决定。
这场轰动全国的州政府与联邦政府的对决到了一九八三年七月一号终于有了结果。澳洲高等法院做出一个具有历史意义的裁决:在牵涉到需要澳洲尽国际性公约中所规定的义务时,联邦政府有权推翻州政府的立法,对州政府实行干预。
这个历史性的判决不但开了联邦政府干预州政府事务的先河,也为澳洲版的"三峡工程"划上了永远的句号,同时也基本上结束了澳洲水力发电的历史。
这场历时五年的"战役",还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澳洲的政治版图,共导致两名州长的下台,奠定了工党在联邦政府中长达十三年的执政地位,同时也造就了到今天为止已成为澳洲第三大党的绿党。为此坐了三星期牢的绿党领袖布朗到今天还非常受人尊重。
二十五年过去了,躲过一劫的美丽的富兰克林河还在静静的流淌,当初那些参与保卫战的义士们也已白发苍苍。但他们可以自豪的对儿孙讲:我们当年,做了一件了不起的事情。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关键字搜索:
-
曾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