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4月28日,中纪委、审计署、建设部等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清理各地违规建造的党政机关楼堂馆所。2007年6月14日,滕州市委豪华大楼照片惊现新华网等各大网络,反响强烈。随后,与豪华大楼网帖相关的网友"白展堂 ""qichonghuai"先后被滕州警方以涉嫌经济问题抓捕。"qichonghuai"即本案记者齐崇淮。
2007年6月25日晚以"涉嫌经济问题"被滕州警方从位于济南的家中带走,6月26日以"涉嫌招摇撞骗"被刑事拘留,8月2日以"涉嫌敲诈勒索"被捕。现羁押于滕州市看守所。2008年5月13日上午九点将在山东省滕州法院以诈骗、敲诈勒索罪名对齐崇怀进行公开审判。
侦查机关和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齐崇淮、贺彦杰在2005年底至2007年5月期间伙同人民日报市场报山东记者站站长刘某、中华英才网记者刘某等(其他涉案记者未被追究),在采访报道郓城县交警大队执勤轧死人事件、新泰市煤矿安全事故、泰安市岱岳区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事件中,分别从郓城县公安局骗取3000 元、从黄前镇政府骗取2000元等多起所谓诈骗、敲诈勒索犯罪。
让人不解的是,指控齐崇淮的犯罪事实中,所有被害人均是山东省内各地各级党委宣传部、行政机关和政法机关等公权力部门,均是由备受关注的行政执法事件或群体性事件采访报道而引起,均是由不同级别的党委宣传部门官员出面"组织协调",并带领相关权力部门的领导主动上门到被告人的住所或工作场所"攻关""灭火 ",并以金额极少补贴汽油、路桥费等采访成本支出的形式将新闻稿件撤除。
令人疑惑的是,侦查机关检察机关指控的多起犯罪事实中,所谓被勒索、被诈骗的受害人,除了荷泽市委宣传部、鱼台县委宣传部、滕州市城管局等强力部门外,还有肥城公安局、郓城公安局等政法机关,而没有一个公民个人或民营企事业单位或组织。
舆论监督,首指对公权力的监督。由于新闻管制的原因,媒体异地监督成为主要形式。而长期以来,各地各级党委宣传部门惯常上演的"新闻消防""新闻灭火"潜规则,再一次使得被告人齐崇怀成为潜规则的受害者,最终损害的是公众的知情权和社会公平、公正、廉洁。
齐崇怀被治罪,是法治的被哀,更是新闻自由和舆论监督制度的不幸。
辩护律师:
黎雄兵 李春富
齐崇淮妻子焦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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