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末,上海证券交易所在日常监控中发现,宏达 股份两个持有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股东账户,在当日通 过竞价交易系统分别减持了751.36万股和696.23万股, 减持数量占宏达股份总股本比例分别达到了1.46%和1.3 5%。目前,中国证监会稽查总队正对此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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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上交所已在4月30日发布公告,对宏达股份" 大小非"的超额违规减持行为予以公开谴责。同时,上 交所决定限制两公司账户从2008年4月30日至5月28日对 宏达股份的卖出交易。宏达股份因而成为《指导意见》 实行后违规减持第一案。
事实上,几乎无成本代价是大小非们不断违规减持 的主要原因。中国证监会方面曾明确表示,对于类似违 规行为,证监会将会出台比较具体的惩罚措施,切实对 这一行为起到惩戒作用。
上交所也表示,针对违规超比例减持存量股份的行 为,交易所正在抓紧研究更加严格的处罚措施,包括对 违规账户延行限制交易期限、增加限制交易品种、重审 相关违规股东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提请证监会立 案查处,以及建议冻结资金账户、限期回购超减股份、 违规收益上缴上市公司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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