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桂兰、谭京花在法治培训班
30日今天上午10时,王桂兰女士致电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我和谭京花被扣留在一个“疗养地”,政府说在5月15日处理我的问题。
中午13时,谭京花的儿子谭军发来了几张王桂兰、谭京花正在“疗养地”的照片。以下是谭军所写的情况介绍:
关于我妈这次被恩施市公安局软禁在恩施市一事。4月28日我找到市公安局、州公安局、市信访局,他们都说不知道我母亲已回来的事,三个部门都踢皮球不肯承担责任,只有信访局周局长告诉我说我妈在一个"环境非常优美舒适的地方疗养休息,过得非常的好,还叫我们不要担心。"但是当我提出要与母亲见面的要求后,他却说不能带我去。后来我按我妈说的地址找到了他们所谓的疗养地方。那是一个非常偏僻的大山上的林场里。前面是陡峭的山坡,只有一条小公路可以到达,后面也是深山老林,里面有法院,检察,公安和保安把守。
周局长:环境非常优美舒适的地方疗养休息
4月29日我再次到市信访局要求他们给个说法,后来有2位信访局长,1位公安局副局长和市政法委书记在一起接见我。我首先提出我妈违法没有?现在是被关押,拘留还是被软禁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市公安局姓游的副局长很肯定的告诉我没有违法也没有限制我妈的人身自由,只是现在在参加法制学习培训班,是强制性的。也就是说不管当事人愿不愿意都必须服从。不能下山。这样自相矛盾的话也亏他说的出来。既然是学员在你那学习也就应该有通知书和学习期限吧?他竟然说是已经口头通知了,至于期限暂时还没定。我说你们既然没限制她的自由我就有权带人走。但是又都不准带走。
就连我提出让他们开车送我去接走才3岁的小侄女,他们也说没有这个义务。
那里面除了我妈和王桂兰还有法院的一位女院长、市公安局3人、检察院2人、信访局2人,还有五个保安,一天24小时把守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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