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宗教官员丹增朗杰遭撤换
西藏人大常委会3月29日宣布,西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主任丹增朗杰职务被免职,由自治区政协副主席,拉萨市委副书记、统战部部长,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洛桑久美兼任西藏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主任。这是3月14日拉萨发生抗争事件以来的首次人事变动。报导中并未说明丹增朗杰为何遭到免职,一般认为应该与 314拉萨抗争事件有关。西藏新闻网报导,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29日宣布了任免名单如下:(2008年3月29日自治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一)决定免去:丹增朗杰的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主任职务;决定任命:洛桑久美为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主任(兼)。
(二)免去:索达的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泽仁桑珠的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巴的日喀则地区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康春生的日喀则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益西康卓的阿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达瓦桑姆的阿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三)免去:宋康宁的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四)任命:宋康宁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康春生为日喀则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尼玛旦增为日喀则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蔺伟为日喀则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
扎西平措为日喀则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扎多为日喀则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次仁旺杰为日喀则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白玛次仁为日喀则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边巴为日喀则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五)任命:索达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那多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山南分院检察员;张宇兵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山南分院检察员;次仁央宗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山南分院检察员;杨彬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山南分院检察员;高世胜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山南分院检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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