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一位听众在写给美国之音的信中呼吁中共政府把土地所有权还给农民。
黑龙江的于先生在来信中说,自从1994年以来,当地政府的各级官员以国家建设需要为藉口用低价强行收走农民的150万亩耕地,严重侵害了70多个行政村的4万多农民的权益,给他们的生活造成了很大困难。当地农民向中央政府呼吁,为了保障农民的基本生产资料不被剥夺,政府应当把土地所有权还给人民。
信中写道:"农民应该对土地拥有所有权。以村为范围,以农户为单位,被侵占的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全部划归全体村民平等占有。农民对土地的所有权包括使用权、收益权、继承权、处分权,以及政府或开发商要开发时的谈判同意权和要价权。"
于先生在信中说,与官员勾结、侵犯农民集体利益的村干部应当被罢免,村民委员会和村民选举的其他自治组织有责任支持农民要求拥有土地所有权的主张,有责任组织和带领全体村民收回被侵占的原村民所有的集体土地,并按人均平等占有的原则分配土地。
信中写道:"中共各级组织和各级政府应当本着当年实现‘耕者有其田'的革命理想和承诺,像当年带领农民土改,像改革初期支持农民的土地经营权一样,尊重农民的首创精神,支持和保护农民对土地的各项权利。中央多年来关心农村、关心农民的优惠政策为什么总不能落实,为什么总不能让农民的处境有大的改观,根子在于‘惠而不政'。把土地彻底交给农民,才是最见效、最真实的惠民政策。中国农村现在还不适合集体经营,到适合集体经营的时候,农民自己会组织起来集体经营。"
于先生说,长期以来的所谓"集体所有"实际上架空了农民作为土地主人的权利,各级官员以国家名义、以集体名义大肆侵占和私分农民土地,成了实际的"地主",农民被迫成为租种"地主"土地的农奴。
信中写道:"改革开放初期,农民因为有了土地经营权而使农村发生了伟大的变化,如果农民有了土地所有权,将使农村发生更加伟大的变化。农民拥有了土地所有权,他们的人权状况才能得到根本的改善。"
于先生说,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是农民最大的人权,真正拥有了土地所有权,农民才能安身立命,中国农村才能立身安命,整个国家才能立身安命。
在这里,我们感谢于先生发表自己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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