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工伤赔偿法保护劳工减少事故
美国之音的一位听众朋友打来电话说,中国很多生产部门在劳动保护方面做的很不够,因此经常发生事故,而事故发生之后,受伤的工人往往得不到合理的赔偿。这位听众朋友希望美国之音介绍一些有关美国工伤事故赔偿的情况。好,在这次听众信箱节目里,我们就来谈谈这个问题。在美国工业革命的早期,劳动条件很差,一旦发生工伤事故,由于当时还没有制定相关的法律,受伤工人索赔的成功率非常低。
从十九世纪后期到二十世纪初,美国工人通过罢工、集体谈判以及参与政治选举等手段,维护劳工权益。1908年,美国联邦政府率先立法,给联邦政府雇员提供工伤保险。在此后的几十年期间,美国各州陆续制定了本州的工伤赔偿法。
*雇主买工伤保险*
美国的工伤赔偿法规定,绝大部份雇主都必须通过购买工伤保险的方式来保护雇员。如今,92%的美国雇员受到工伤赔偿法的保护。雇员如果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受伤或工作造成疾病,就可以享受工伤保险的赔偿。
所谓“工伤”和“职业病”,包括突发事故造成的伤害以及由于长期从事某种工作而患的疾病。至于雇员本人或者其他雇员是否在事故或患病过程中负有责任,则与获得保险的资格无关。这样,雇主就无法利用声称雇员有错而躲避赔偿。
*重金赔偿*
工伤保险支付的范围包括这样几个方面。第一,全部医疗费以及住院期间的各种有关费用;第二,由于工伤而丧失劳动能力期间的部份工资,最高可以达到工资的三分之二;第三,在因工死亡的情况下,直系亲属获得丧葬费以及最高可达工资三分之二的定期赔偿,以保证配偶与未成年子女的生活;第四,受伤者和患病者加入康复计划的费用。
另外,美国的多数州不允许雇主开除在工伤养病期间的雇员,也不允许雇主拒绝雇用曾经领取过工伤保险的工作申请者。
雇员在受伤后,可以选择获得工伤保险赔偿,或控告雇主疏忽。由于法律诉讼程序复杂,花费巨大,而且陪审团提出的赔偿数额难以预料,绝大多数雇主都愿意通过工伤保险解决问题,同时绝大多数雇员也愿意采取这种方式,因为可以马上拿到赔偿,而且可以免去打官司的麻烦。
目前,工伤保险已经成为美国商业保险中最大的项目,其金额相当于工资总额的2%到2.5%。
*收效良好*
工伤保险法的实施为美国的劳资关系带来了重要的正面的变化,大大推动了美国企业工作环境和条件的改善。在美国实行工伤保险法的将近一百年期间,美国的严重工伤事故日益减少,同时工伤赔偿的金额越来越大。雇主必须支付的赔款金额越高,就越不敢忽视雇员的安全与健康。另外,医疗费用的快速上涨也是工伤赔偿金额上涨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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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美国之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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