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为填补炒股损失继续挪用公款赌球。
中国广州市一名公安分局出纳员挪用1324万人民币赌球,被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
新华社星期五(26日)报道,广州市越秀区公安分局原装备财务科出纳戴子瑜,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1324万元人民币用于赌球。
经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戴子瑜挪用公款罪名成立。
据案情说明,被告戴子瑜在1999年至2006年担任越秀区公安分局装备财务科出纳。他首先在2000年公款14万元炒股,亏损5万元。
戴子瑜为了填补亏损,自2002年足球世界杯起多次参与赌球等非法活动。
戴子瑜利用自己管理公安分局派出所硬件建设账、基建账、国债基金账、公积金贷款账等账户的职务便利,采用支票和现金提取的方式,从上述账户中共挪用公款1324万元。
为了达到挪用公款目的,戴子瑜先后伪造文书、虚开支票,并私刻银行公章。
案情续称,2006年戴子瑜因工作调动,自知挪用公款的罪行在自己调离出纳岗位后就会被揭发,于是潜逃到江西赣州,后来被江西警方逮捕,移交广州警方。
法院判决认为,戴子瑜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巨额公款用于赌博等非法活动,构成挪用公款罪,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也将继续追缴被告尚未归还的违法所得1271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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