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宗教局长:党及其党员可以超越法律
中共宗教局长叶小文出洋相正当团派出身的国家宗教局长叶小文刚刚对中外记者承诺,在奥运会期间,中国政府在宗教方面的服务不会低于以往任何一届奥运会。不一会,就碰上记者刁钻提问,一时语塞,出了一个洋相——中共十七大代表兼法盲的洋相。
10月17日,叶小文在接受中外记者采访时,在记者看来似乎有备而来,一般问题根本难不倒他。18日明报记者报导称:正当他口沫四溅之际,1名外国 记者突然提问:“有宗教信仰的人能不能入共产党?”叶小文回覆:“共产党人不信教,信教的人不入党。”另1名记者存心让他难堪提问说,“有宗教信仰的藏民有人入党吗?”叶小文顿时语塞,会场引起一片笑声。
现在著名的十七大代表、共青团出身的叶小文居然连宪法都不放在眼里了,难怪人们说党及其党员可以超越法律。中国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权利受到宪法和法律的保护。宗教信仰自由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
宪法第三十六条明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同时也规定:“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既然宪法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难道中国共产党员都不是中国公民了?
我认为,中国身份的自然人,首先是公民,然后再分人群,比如共产党员,不能当了共产党员,就可以不让信教了,就可以任意超越宪法了。这样的逻辑,只能说是强盗逻辑,或者强权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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