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原副省长李达昌被罢免省人大代表资格
昨日,四川省十届人大常委会表决罢免了四川原副省长李达昌省十届人大代表资格。重庆时报9月24日报道据《成都商报》报道,9月20日,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举行会议,对遂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罢免李达昌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议》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罢免决议符合法律规定,决定终止遂宁市人大选出的李达昌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
据悉,1997年,财政部拨1亿元专款给中国进出口银行,由中国进出口银行向中国四川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中川国际)提供5年期1000万美元的专项贷款。
财政部明确要求,这笔资金应用于援外项目赔偿风险准备金,不准挪作他用。李达昌涉嫌利用职权多次批准挪用了这笔资金,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目前李达昌已被最高检移交北京市检察机关审查。
四川博导省长案件始末:受女儿之请批准专款挪用
为师10余年,为官10余年,从教师到副省长,再从副省长到博导,人们曾一度为李达昌淡泊名利,能上能下的气度所折服,并敬重他为“博导省长”,然而一桩9年前的旧案却让他几近完美的人生最终惨淡收场。
昨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四川省原副省长李达昌涉嫌滥用职权一案公开宣判,以滥用职权罪一审判处被告人李达昌有期徒刑7年。按照有关的法律规定,这也是这一罪名的最高获罪年限。
李达昌案正式浮出水面是在去年1月17日,虽然此前两个月他就已被控制。李达昌2003年曾因从副省长主动退位到西南财大当博导而轰动一时。
此次把他拉下马是中川国际9年前的一桩旧案。时任副省长的他利用职权违规批准中国四川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川国际”)挪用4290431.49美元公款,给国家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案涉“中川国际”
李达昌的“出事”与中川国际密切相联。中川国际坐落于成都市中心的四川国际大厦24楼,1994年4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主要业务涉足国际工程承包、国际劳务合作、进出口贸易等领域。其控股股东是四川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993年11月5日,“中川国际”与乌干达电业局签约。乌干达欧文电站扩建工程,是世界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对乌干达投资的项目,1号合同额6887万美元。
“中川国际”在1996年的年度报告中说,电站施工过程中,虽然公司采取了各种措施,但因标价过低、合同本身存在严重缺陷、周转资金不足等原因,加之业主代表及监工多次制造障碍,导致该公司被终止合同关系。为此,该公司当年亏损额高达8300多万元,上市股票每股收益为-0.76元。同时,该公司在国际市场的信誉受到严重冲击,工程业务极度萎缩。
当时,由于乌干达方面要追究“中川国际”的责任,并要求赔偿。为此,“中川国际”申请了5年期1000万美元的专项贷款,由四川省财政厅提供担保,以备赔偿之用。1999年,经与乌方多次协商,双方在成都签订谅解备忘录,把纠纷的解决限定在一个良性范围内,即双方互不追索,并合作探讨新的商业能源项目。
1997年1月,经国务院领导同意,由财政部拨款1亿元人民币给中国进出口银行,再由进出口银行向中川国际(600852)提供五年期1000万美元专项贷款,作为解决乌干达欧文电站赔偿风险准备金使用。但款到后,李达昌无视国家专款专用有关规定,不顾省政府向财政部作出不动用该款的承诺,多次批准挪用,造成巨大损失。
“中川国际”违规担保被掏空
根据法院查实的情况表明,把声誉颇佳的副省长李达昌拉下马的是丛钢和安国胜。从1999年到2002年5月,丛钢出任中川国际董事长,此前他为副董事长,而安国胜则是公司的总经理。
李达昌被批捕时,上海东方早报记者曾亲赴成都采访。中川国际从一盈利的上市企业变得债务缠身,两人可谓是“功不可没”。从另外一个方面来讲,正是作为企业领导人的丛钢一手把一个国有企业一步一步地掏空的。
处于亏损状态的中川国际1998年实现了重组,其买家是深圳市通富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富达)。有关的资料显示,通富达公司由全部以丛钢为总经理的深圳四通投资公司、汇富通公司、凯臣投资公司三家合资成立。
此后,中川国际公司的董事长丛钢及副董事长赵国珍因为一系列违规担保,使得该公司损失4.2亿元。
受女儿之请批准专款挪用
此次的法院审理查明,李达昌在担任四川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期间,受四川省委、省人民政府指派,担任为处理乌干达欧文电站承包工程合同纠纷而成立的领导小组组长,具体负责管理专门用于解决欧文电站索赔问题的专项资金及相关善后工作。
1999年12月至2000年1月,李达昌的女儿李某、学生贾某等人受丛钢、安国胜(均另案处理)的委托,请求李达昌帮助中川国际公司动用解决欧文电站索赔问题的专项资金。
为此,李达昌违背国务院确定的专款专用原则,违反四川省委、省人民政府作出的专项资金划入专户储存并不得动用的决定,无视省财政厅等单位和部门提出的反对动用专项资金的意见,以解决企业困难为由,隐瞒真实情况,影响其他省领导同意动用专项资金4290431.49美元,致使其中3849985美元 (折合人民币31877490.8元)被丛钢、安国胜等人挪用后损失。案发后,已追缴119972美元(折合人民币992996.25元)。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李达昌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致使国有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滥用职权罪,情节特别严重,遂作出上述判决。
新闻附件:李达昌简历
李达昌生于1943年,原四川省副省长。2005年1月17日,四川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许可对省第十届人大代表李达昌涉嫌滥用职权犯罪采取强制措施的报告》,使得这个学者高官从此走下神坛。
1958年,15岁的李达昌到成都铁路学校上中专,22岁毕业于西南财经学院(现西南财经大学),当过13年教师,后在中国社科院攻读经济学硕士学位。1984年,李达昌走上仕途,先后担任四川省德阳市副市长、四川省经委副主任、财政厅厅长。
1996年,李达昌开始担任四川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分管财政、税务、外经贸等工作,一直到2003年底卸职。
2004年,李达昌主动请辞副省长,到西南财大当博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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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重庆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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