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吁政府释放所有政治犯

就良心记者 李元龙 先生刑满释放 暨“北京08奥运”进入倒记时——呼吁政府释放所有政治犯

这是一起震惊中外二十一世纪初的特大文字狱,这是挑战文明世界的典型冤案,一个记者仅仅是因为写了四篇文章发表在网络媒体上⑴,就被中共贵州政府因思想、言论获罪判刑二年。这一冤案已经记录在反人类文明进步史的档案馆中。中共政府的野蛮、罪恶昭彰行径已经不可能洗清。因为,迫害良心记者、置一个爱心无限的基督徒、俩老人之子、一幼子之父、一弱女子之夫于冤狱已经是铁的事实。2007年9月14日,原贵州省《毕节日报》著名记者李元龙先生刑满释放。

如果要教育现代人什么是"文字狱"?李元龙先生的个案就是一个很好范例!

如果要揭露专制极权对个人权利的肆意践踏,李元龙先生的案子就是一个很好的证明!

如果要证明共产主义意识形态对中国人民犯下的滔天罪行,李元龙先生受刑落监就是一个很好的证据!

如果要说中国人的心灵遭受到中共极权政府多么沉重的诛心打击,李元龙先生的个案又是一个历史的记录!

在中共执政的政府下,竟然枉法出这样一个可留名千古的司法丑闻。这是一个二十一世纪人类世界最臭不可闻的侵犯个人人身自由、思想自由、言论自由权的恶劣事件。中共的执法部门还想用它来当"惯例法",威吓其他的自由撰稿人,说什么:"李元龙四篇文章就被判二年,照此推论,你们人人都该被判重刑入狱"。

的确,中共政府在“北京08奥运”倒记时启动之后,有关部门大面积的封锁网络,各级地方政府加紧抓捕、枉判、限制各地政治异议人士的人身自由……照此推论下去,大陆中国社会的改革又将退回闭关自守,退回到离我们并不太远的暗无天日,人人自危,民不聊生,水深火热,万劫不复的年代去。现在,中共的监狱里囚禁着就杨天水、张林、许万平、师涛、刘贤斌、岳天祥、陈光诚、力虹、严正学、郭起真、池建伟、陈树庆等数十名民主人士、作家、记者、律师和维权人士,近期又抓了郭飞雄、高智晟、呂耿松等许多良心犯、思想犯、追求信仰自由的法轮功学员。我可爱的中国,你在中共的治下永无宁日了!

现代人难以理解,是中共中央政府失去理智?还是中共有关部门或地方政府背离中央、缺乏文明世界的常识?

世界人类公认:中共过去的执政与旧时的专制王朝和秦始皇的极权帝国不没有两样。这样落后的政体与制度早就应该摒去并钉在人类文明进步历史的耻辱柱上!

好在,我们看到中共政府近些年的执政理念有了一些变化和更新,胡温政权信誓旦旦的要建构“和谐社会应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以及“新三民主义”等提法,使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人们有了一分新的期待……

特别是在中共政府将“尊重与保护人权”写入宪法,以及历次申办北京奥运会向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和对世界人类共同价值追求的承诺——改善中国的人权状况!

既然,中共政府有信心和能力依据《奥林匹克宪章》与“奥林匹克精神”利用2008“北京奥运”的契机步入世界文明的主流追求,对此,我们寄予了充分的珍重。我们不希望申办2008“北京奥运”的承诺变成为独裁政治欺世盗名的弥天大谎!

中共只是中国社会的一个普通的政党组织,在它的发展历史过程中,其利用“民主、共和”的宣传骗取了中国民众的支持。建政后在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这几代专制独裁统治者的淫威下,或为了树立绝对个人权威、或为了家族的繁荣、或为了小集团的利益,置中国广大民众的权利和利益于不顾,长期造成的种种人权灾难恶果,让中共的广大党员蒙羞受辱,也让中共专政的政府背上了沉重的历史包袱。

今天,我们认为,新的中共政府没有责任与义务承担旧独裁统治者们的历史罪恶,我们希望胡温新政有新的举措,将“上帝的归上帝,恺撒的归恺撒”!抓住大好机遇,还历史的真面目!

为此,在2008“北京奥运”倒记时之期,在著名记者李元龙出狱之际,我们再次向中共政府呼吁:

一、尽早对因言论、信仰、结社、维权和其他政治原因被判刑入狱的良心犯、政治犯全部释放,二十一世纪的中国监狱里有政治犯是全体中国人的耻辱,政治犯的存在与和谐社会的政治理念也是相悖的;

二、允许因政治、宗教和信仰等原因被迫流亡海外的中国公民回归故土,参与“北京奥运”的庆典;重新审议六四,撤消有关六四的错误评定,撤消公开的和暗箱操作的通缉令;

三、重新定位大陆与台湾的关系,消除一切不实的敌对态度、战争状态的政策和法规,营造两岸华人,以及华人世界自由团结的新关系,消解中共几十年来在中华民族同胞之间造成的敌视,或者阶级伤害;

四、立即停止暴力执政,野蛮粗放型的行政,给访民和要求法律公正的冤民自由上述权利,停止遣返那些来自外地的访民,关心好访民及其随访家属的生活和安全;

五、给文明世界做出文明的表率作用,让事实说话,允许自由思想者、自由撰稿人、中外媒体、民间团体、维权工作者、和国内外非政府组织享有宪法规定的各项权利,启动政治体制改革程序。

六、修改宪法。在新修改的宪法中引入"以权力制衡权力"的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制。或立法、行政、司法、监察、考试五权分立的制度。从原宪法中去除中共的所谓"领导一切"之垄断地位规定,破除一党独大、打破政治垄断、引入公平竞争的多党或二党制;修宪确立人大、政协为众议院、参议院;修宪确立公民普选制度,引入保障公正公开公平的选举制度及竞选制度;保障天赋人权,制定新闻法、政党法、宗教(社团)法、农会法,修改工会法等等,保障新闻言论自由,保障公民的组党结社权落实,保障公民的宗教信仰权落实,允许成立自由工会、自由农会、自由商会、自由学生会等等民间独立组织……

我们认为,上述呼吁具体可行,符合中国宪法精神,符合《世界人权宣言》,更体现了普世的文明举止。也是中国政府签署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时和申办2008“北京奥运”的承诺,是可兑现改善人权的实际行动。


呼吁人:(贵州)吴玉琴、廖双元、莫建刚、方家华、李任科、陈德富、黄燕明、张重发、杜和平、吴郁、曾宁、全林志、申有年、陶玉平、贾三友、邓浩洋、马桂荣、徐国庆、孙光全、朱正元、陈 西、(北京)赵昕、李海、(陕西)马晓明、邓永亮、(广西)黎小龙、薜正标、荆楚、李志友、(湖南)余志坚、谢长发、易尧、(山东)车宏年、(云南)欧阳小戎、王玉文(小王子)、(甘肃)王凤山、郭新民、李大伟、(宁夏)陈晓昶、(青岛)李建强……

执笔人:陈 西


2007年9月13日


注:⑴:四篇文章是:《在思想上加入美国国籍》、《生的平凡死的可悲》、《不光是涮涮八十老母去世还要继续开会的书记》、《从百岁老朽入党说开去》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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