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中华,不爱“中国”

自古以来中华就不称“国”。三皇五帝,夏商周,春秋战国,西汉东汉,三国南北朝,隋唐,五代十国,宋元明清,少有“中国”之说,多呼中华,天下,社稷之名。即有“中国”者,实指中华也。

“中国”这一现代意义上的名词概念,其对应的实体其实是三合一的历史产物,哪三合呢?是西方异族侵凌我中华的历史产物;是孙文正中以“党”造“国”的历史产物;是毛共攫取中华,奴役天下,戕害苍生的历史产物。

在当代社会,“中国”被理解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简称。但是,跟人类社会中其他正常的国家相比,此处的“中国”有几大特别之处:

一、缺失真正有效的国家宪法;

二、公民缺乏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有效手段;

三、人无地,民无根,国无本。

究其原因,乃是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者,为共产党所造,生为共产党之国,死为共产党之朝。它那庞大国家机器上的每一个零部件无不是为共产党的特定邪恶需求所打造和运转的。什么样的邪恶需求呢?无外乎有三:

一、造假骗人;

二、作恶害人;

三、争斗杀人。

如此说来,“中国”者,实在不值得龙的传人、炎黄子孙们一赞一爱,要赞,要爱,是“中华”,而不是“中国”。

赞中华,爱中华,赞什么,爱什么?赞她五千年的神传文化,爱她五千年的中华正统文明。

谁要爱“中国”,千万要小心,要把“党”和“国”分清,更要把“党”和“中华”分清,要往中华和中华民族的方向去爱“中国”。

千万不要因为爱“中国”而爱错了方向,爱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头上,最后爱到共产党的头上。那是绝对的“错爱”!

通过爱“中国”来曲线爱中华,不如直接了当干脆爱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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