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妹:对纽约大学中国学生会
鉴于新唐人电视台(NTDTV)将于二00七年七月五日至八日在纽约大学的Skirball 表演中心举办首届“全世界中国舞舞蹈大赛,纽约大学中国学生学者联合会(NYUCCC)于二00七年六月八日向校方发出“纽约大学中国学生拒绝法轮功”的联名信(以下称联名信),这封信在美国华人社区引起一点儿小小的涟漪。联名信的内容令我深感震惊,文革已经过去三十多年,居然还有人在崇尚人权自由的土地上发表这样一篇逻辑混乱、充满仇恨、攻击和歧视、无视他人人权自由、党文化十足的大批判文章。
这篇文章根据中共政府对法轮功的定罪对法轮功大加讨伐。文章作者站在中共官方一边振振有词地说到,“为保护广大人民的人权,中国政府依法取缔了‘法轮功’,得到全社会的拥护。但‘法轮功’在美国找到了生存和发展的土壤”。
作者还委屈地指责法轮功组织说,“平日里的华人和中国留学生,对法轮功组织诸般诋毁祖国,辱没同胞的行经,只能侧目而视,忍气吞声,徒唤无奈-- 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我不想过多篇幅讨论中共政府给法轮功定罪的合法性问题,我只想发问,按照联名信作者的逻辑,被中共政府迫害赶杀的人或组织在美国也要被歧视不能举行自己的活动吗?
稍加思考就可知道,联名信“把该舞蹈比赛赶出纽约大学校园”的要求违反美国自由人权的理念,联名信向校方表现的共产党式的无理和专横丢了我们中国人的脸。
在此我要着重讨论的是“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所引伸的道理。看来联名信的作者还知道法轮功修炼者与你我一样是同根的百姓。那么作者是否知道百姓和政府的区别。
百姓和政府的区别是政府有权力,而百姓没有权力。由于这个区别,双方所受到的待遇则截然不同。
由于我们老百姓没有权力,我们百姓则享有极大的自由和天赋人权。只要我们百姓不违犯刑事法律,不宣扬暴力,不干涉和破坏他人的权利和名誉。我们百姓不但有说话的自由,还有说错话的自由,不但有信仰的自由,还有“迷信”的自由,不但有办媒体、演出、舞蹈大赛的自由,还有通过媒体、演出、舞蹈大赛宣扬我们自己的信仰、理念和价值观的自由,这就是自由的真谛。(顺带在此说明一下,新闻自由并不意味任何一个独立媒体不具有倾向性,而意味着法律保障具有不同倾向性的独立媒体自由竞争)。更进一步说,我们百姓更有监督政府、抗议政府、反对政府的自由,也有反党的自由。
相反,掌握权力的政府则要受到人民的监督和权力的制衡。因为政府的权力是我们百姓给的公权力,因此,政府的自由受到极大限制。政府没有办媒体、办舞蹈大赛和演出的自由,政府用纳税人的钱办媒体和演出与私人竞争一是有误导民众的倾向,二是滥用公权力。政府更没有因为百姓的言论和信仰给百姓定罪的自由。显而易见,信仰,“迷信”,成立组织、办媒体、办演出、办舞蹈大赛都是百姓的私权,政府即没有这份权利,也不能干涉百姓这些言论自由和信仰自由的权利。
可是,中共独裁政府与百姓的关系则与上述的自由人权法则完全颠倒,中共政府垄断控制了所有新闻媒体和演出,对人民进行单向洗脑宣传,中共政府随时、随意给老百姓定罪进行镇压屠杀,中共的历史就是一部杀人史。
值得我们中国人骄傲和庆幸的是,中国百姓经受中共专制政府五十年的屠杀和宰割,终于有了法轮功民众一反中国人逆来顺受的奴性,奋起抗争了。八年抗争以来,法轮功群体越来越成熟,越来越发展,法轮功民众为自己权利的抗争和坚持让我们这些关心中国的百姓看到了中国人民的勇气和中国民主自由的希望。在同根百姓与专制强权较量的关头,我们怎能站在专制强权一边,相煎何急!?
所以,当我们提到个人、组织、团体、报纸、媒体的独立性时,我们指的是,这个个人、组织、团体、报纸、媒体与政府没有任何关系,完全不受官方意见左右,没有任何官方背景,即政府的背景,完全站在自己的立场,即百姓的立场思维、说话、活动的行为。
在崇尚自由人权的国家,百姓不同意政府的行为和决定时,可以上街示威、痛心疾首地大声抗议,百姓可以对政府、对执政党切齿狠之,而对不同信仰和不同意见的同根百姓则是互相包容、互相尊重、和谐相处。正如人们常引用的一句名言所说,“我不同意你的信仰,但我尊重你信仰的权利”。
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这篇联名信的内容完全根据中共政府对法轮功的定罪和负面宣传而对法轮功民众歧视、攻击,作者不但完全站在镇压、杀戮法轮功信仰者的中共政府一方对我们同根百姓法轮功兄弟姐妹喊打,而且作者的思维方式、语言方式也完全是中共五十年一直沿用的愚民洗脑的党文化方式。
在此,我们不妨看看典型的党文化在此篇联名信中的体现。
党文化之一:扣耸人听闻的莫须有的大帽子、打致人死地的硬棍子。
此信说,“该舞蹈比赛的反华、搞民族分裂和颠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治目的十分明显,一旦举行,将给全体纽约大学中国留学生,乃至全美的中国留学生非常负面的影响。”
法轮功民众办场舞蹈比赛,宣扬自己的信仰和理念,就严重到“反华、搞民族分裂、颠覆中华人民共和国”?共产党这种不得人心的低劣招数已经臭不可闻,到现在联名信作者还拿它来唬人,可见其幼稚至极。
此段除了套用中共惯用的耸人听闻的“反华、搞民族分裂和颠覆”大帽子外,作者仍照搬中共惯常作法,宣布耸人听闻的所谓严重至极的“负面影响”。
五十年来,中共在它搞的一系列运动,土改、镇压反革命、三反五反、反右、四清、文化大革命、一打三反、反五一六、反内人党等镇压人民的运动中,它都一次次地重复使用着此篇联名信所使用的同样的莫须有的耸人听闻的大帽子,这些一次次的运动也同样地“得到全社会的拥护”,同时一次次地在广大革命群众支持下用打棍子的方式把被中共定罪的百姓打倒。遗憾的是,这些镇压运动最后都一次次地被历史证实,中共发动的这些迫害运动都是它对人民犯下的罪行。同样,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运动是它重复历史罪行的又一次迫害人民的运动。所不同的是,这次被迫害的一方奋起为自己的天赋人权反抗了。
党文化之二:偷梁换柱,混淆概念,无限上纲。
用“反华”来给人扣帽子、打棍子是中共政府混淆概念、一概而论的典型党文化作风。中共从来把反对它专制独裁,无视人权,全面控制媒体等等所有具体的批评都一概而论地、简单地用“反华”来反驳。中共政府把中共等同于中国,把中共等同于中华民族,它用这种混为一谈的方式来混淆概念,而幼稚愚昧的人们跟着照搬不误。这种典型的党文化招数始于冷战时期,以后就成了中共的看家本领而重复地使用。今天,联名信作者为把他不同意的舞蹈大赛“赶出校园”也自然而然地照搬了共产党的这套偷梁换柱、混淆概念、无限上纲的方法。
党文化之三: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中共在这方面走得要比州官远得多。中共是只许党娘杀“子”,不许“臣子”申辩。在国内,老百姓没有言论自由,法轮功更没有。法轮功群体只能在海外办电视台,办报为自己申辩。即便如此,站在党一边的海外同根百姓也不许法轮功点这盏“自由之灯”。法轮功办的报纸、电视台被联名信作者说成是“反华宣传的喉舌”,“诋毁祖国,辱没同胞”,“以宗教信仰之名行反华辱华之实”。法轮功办的舞蹈大赛被说成是“反华辱华活动”。照此一概而论的“反华”大帽子逻辑,不但国内的老百姓,就是海外的中国人也只能做奴才,高呼“盛世”万岁,俯首帖耳由着中共政府一方随心所欲地对付我们老百姓了。
党文化之四: 自说自话代表全民,自以为最伟大光荣正确的党气和霸气。
联名信认为,该舞蹈“一旦举行,将给全体纽约大学中国留学生,乃至全美的中国留学生非常负面的影响”。 中共喜欢用“全体”这个词来表达自己的“伟光正”得到大家公认。联名信也学着中共去用“全体”这个词来表现自己受大众认同。像纽约大学中国学生学者联合会这样一个松散的中国学生组织也要强加于“全体”,好像它深知全体纽约大学中国留学生,乃至全美的中国留学生的心声和感受?作者的口气之大可见一斑。
联名信作者还严厉地写到,“作为纽约大学会员最多、历史最长的中国学生组织,我们觉得有责任直面这一行动,向纽约大学校方和Skirball 表演中心郑重发出抗议!... ... 希望能够把该舞蹈比赛赶出纽约大学校园... ...”。
联名信的作者好像还身在专制独裁的中国,可以倚仗着专横跋扈的独裁政府随意干涉别人的权利,取消别人的自由。我们不禁要问,这种完全没有自由意识、人权理念的共产党式的霸道怎能表现中国留学生的人品素质和独立人格?联名信向纽约大学校方传递了一个什么样的信息?通过联名信,纽约校方如何看待中国留学生?
联名信作者站在中国政府一方,站在权力一方,而法轮功群体是受迫害一方,谁在煎谁再清楚不过。
党文化之五: 用耸人听闻的大字眼、大理论毫无根据地下大结论。
在背景资料中,联名信如是说到,“此电视台还打着一幅“唐人”旗号,宣传所谓的‘中华文化正统’的反历史反人民的观念,实际上是置孙中山以来的‘五族共和’与毛泽东以来的‘民族大团结’的中国社会的历史和现状于不顾,进一步说,这种对所谓‘唐人’传统的宣扬,极有可能滑入大汉族原教旨主义陷阱,伤害其他民族,使得其他民族离心离德。” 联名信结论说,“它所宣扬的‘新唐朝帝国’(New Tang Dynasty) 价值观与多元文化共生的美国社会也是完全格格不入。”
作为大部分是汉族的法轮功学员来说,他们推崇大唐盛世时的汉族文化,这与其他少数民族推崇自己的文化有同等的权利。法轮功群体从来没有排斥和压制过其他民族的文化,也丝毫没有表现过对其他少数民族文化的歧视,怎么就“伤害其他民族,使得其他民族离心离德” 了呢? 下这种定论,道理何在?
实际上,在社会制度发生巨变的前夜,有民间群体表现出怀旧、复古情怀,推崇古典文化,甚至身体力行穿古装,模仿古人饮食习惯,在中外历史的变迁中屡见不鲜。远的不说,前苏联崩溃前就大量出现这类情况。大唐文化凸显了中国历史上人性、社会、天地和谐共荣,繁荣向上的顶峰。法轮功修炼者厌恶共产党文化,向往大唐文化,有何过错?如果联名信作者不喜欢法轮功群体推崇大唐文化,充其量只能责问他们为什么不喜欢共产党文化,怎么能把崇尚大唐文化扯到不顾“五族共和”,“反历史反人民”上来呢?下这种定论,道理何在?
法轮功团体举办的舞蹈大赛章程规定不许歌颂共产党,对此,联名信的作者指责舞蹈大赛说,“毫无 ‘Arts for arts sake’的精神可言。这从该网站于3月10日便已拟订的‘比赛章程’上,特别标明‘鉴于共产党是不被美国法律所承认的,所有歌颂共产党的音乐或歌曲禁止在本次大赛中使用’的字样,便可见一斑。”
文艺节目也好、讨论会讲座也好,举办方对内容取舍,形式规定,参加者的资格,政治取向等方面,根据举办方自己的价值观提出规则,无可非议。联名信作者指责舞蹈大赛“毫无‘Arts for arts sake (为艺术而艺术)’精神可言”是不公平和无知。文学艺术有其信仰、政治取向司空见惯。毕加索的著名的反法西斯作品《格尔尼卡》就有鲜明的政治倾向。小说《古拉格群岛》无情地揭露苏联共产党极权对无辜人民的残酷迫害,美国电影《辛特勒名单》抨击法西斯种族灭绝的暴行,都政治倾向极为鲜明。这类有鲜明政治倾向的文学艺术作品举不胜举。
反过来说,舞蹈大赛允许歌颂共产党是不是就是“Arts for arts sake ”了呢?联名信作者的指责显然令人难以理解和接受。
如果联名信作者不满舞蹈大赛禁止歌颂共产党的参赛节目,联名信作者完全有自由自己举办一个歌颂共产党的舞蹈大赛。当你这么做的时候,你肯定也不会允许法轮功的节目出现。有民主自由思想的人绝不会因此说你这么做是违背了文化多元化。
更可笑的是,联名信在背景资料中写到,“法轮功组织利用言论自由政策... ... 诋毁我们的祖国和同胞... ...” 。
美国是一个反共、反专制极权的国家,法轮功为争取自己的信仰权利反抗中共迫害,近而认识到中共的杀人本质而反对中共暴政,他们反迫害的行为与美国的人权自由理念毫不相悖,这怎么能说是利用美国的言论自由政策呢?
相反,在中国那个人民没有言论自由的国家,人民只有说拥护中共政府的话的自由,却没有真正的信仰、言论自由。那些在中国说惯了拥护中共极权政府话的人,在美国仍有拥护中共专制政府的自由。正是美国崇尚自由的理念给了被中共洗脑扭曲了的大陆国人方便,使他们可以自由地与美国自由人权理念反道而行,可以自由地说话支持中共专制政府迫害自己的同胞。谁在利用美国言论自由政策,违反美国自由人权的基本理念而行之,在此再清楚不过了。
在美国长期生活的中国人都会记得,在办签证、办绿卡、办公民入籍的手续时,我们从共产中国来的中国人都要回答一个问题,“你是否参加过共产党?” 如果回答“是”,签证、绿卡、入籍都会被拒绝。被拒绝的人不能因此说,这是歧视共产党。相反,如果申请者一面不放弃他们的共产党身份,一面又假惺惺地宣誓认同美国民主自由宪法以换取在美永久居住或公民身份,那才是共产党特有的两面派嘴脸。
综上所述,这封充满党文化的联名信不但损害作者的名誉,还会被社会公众怀疑作者受中共官方的指使,甘心做独裁者的鹰犬和帮凶,把中共对法轮功群体的迫害从中国大陆延伸到海外。在共产党已经成为腐败的代名词而被百姓当成调侃嘲笑的对象时,联名信作者毫不掩饰的奴性和不以为耻的党文化创作更显得不识时务。
我相信,民主、自由、人权是人心所向,大势所趋,最终会替代当初不可一世、甚嚣尘上,现在已走入末路的共产主义,而中共政府这个腐败没落的独裁政权定会在我们这一代垮台,这一天不会远了。
二00七年六月十九日(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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