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先进公安局"集体制造荒唐假案
有網民稱:惊闻!公安局长制造假案官升副市长?“反腐败”只拍苍蝇不打老虎!
12岁良家幼女被强奸,由于钱权交易、警匪勾结,被公安局认定为卖淫,拒绝女孩的投诉报警。女孩的父母告状无门,去了北京还是无人过问,愤怒之下冲击美国大使馆,造成恶劣的政治影响,震动中央高层才给予关注,于志波等人才东窗事发,引发大庆市公安局龙南分局长于志波等19名公、检、法“领导”为犯罪分子当保护伞丢官、落马、被查处。
事件的起因是:2005年3月份,胡女士的孩子在大庆一中被抢劫、伤害,办案单位是龙南分局,办案民警是巡防大队一中队长李力,由于钱权交易,在大庆市公安局长曹力伟、龙南分局长于志波的操纵下,案件被定性为治安案件,200元治安罚款放抢劫犯王某等4人回家;因为胡女士不满意这样的处理结果,向有关部门控告投诉,由此引起龙南分局干警的怨恨,为逃避办错案的法律责任,大庆市公安局和龙南分局集体制造假案,勾结抢劫犯报假案陷害胡女士,企图逃避法律制裁。
“全国优秀公安民警”办案人徐洪福对胡进行“帮助、教育、开导”长达15小时。2005年6月23日凌晨3时,办案民警刑讯逼供后将胡女士推下5.5米高的二楼,重伤二级伤残;但是:胡女士比湖北襄樊的高莺莺、河南周口的李胜利要幸运很多,命不该死,她还活着,能说清楚事件发生过程,参与造假人员涉及到各级公、检、法人员上百人之多,真是“牵一发而动全身”。
由于来自各方面的干扰和压力,2005年CCTV采访完也没敢报道,有关部门一直在隐瞒事实真相,没有调查处理涉案责任人,害怕新闻采访报道,不惜花重金疏通媒体封锁消息。大庆市公安局有“三怕”:1、怕中央纪委等直接调查;2、怕省里批准案件异地管辖;3、怕国内外的新闻媒体采访报道;现在,胡女士的“涉嫌伤害案件”和“坠楼案件”仍然没有下文。
2005年12月劫匪王某等4人被法院判处抢劫罪。
2006年3月龙南分局办案人李力组织妇女卖淫被判刑。
2007年3月龙南分局长于志波包庇袒护强奸犯被判刑。
大庆市公安局长曹力伟并没有因为这些丑闻引咎辞职,2007年1月官升大庆市副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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