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官也可以做贡献

官场腐烂,变成猪圈,胡锦涛活像是个养猪模范:一边养贪官,巧借老百姓的血汗钱,一边杀贪官,沽名钓誉讲价钱。俗话说,人怕出名猪怕壮。那些重量级的贪官,真的应该觉悟了,下一站就是屠宰场。在被宰割之前,还有最后一次人生选择,要么觉悟忏悔,反戈一击,要么执迷不悟,成刀下鬼。什么是执迷不悟呢?这就是死到临头,贪官仍然认为自己是一头饲养猪,临死还对养猪场忠心耿耿,还对那个饲养员兼屠夫感恩戴德,或者,一切只怪自己太贪吃,该节食时未节食。如此就是执迷不悟。但是,如果贪官觉悟了,看清了这个养猪场的本质,并忏悔自己的愚痴,就会反戈一击,保持晚节。古人云,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浪子回头金不换,贪官回头亦英雄。

事实上,被枪毙的贪官大都是苦出身,一步步爬上去的。他们不但能办事,会办事,而且肯办事,勤办事,特别是给上级领导办事,不辞辛苦,体贴周到。不错,他们是贪了钱,但大部分赃款不都孝敬了上级领导吗?少部分孝敬了儿女亲家,自己吃喝包二奶,不过是个零头而已。换句话说,他们大多是前台办事的贪官,养肥了后台不必事必躬亲的老板。但是,杀头风险都由前台来承担,后台的贪官永远安全,因为雁过无声,水过无痕,你抓不到啊。如此一来,前台不断割韭菜,一茬一茬换,并不妨碍后台天天包饺子。这公平吗?我认为非常公平,如果这些贪官执迷不悟到九泉。

胡锦涛靠实名来限制博客,靠网警来控制网民,雕虫小技也,一如明朝皇帝迷信东厂西厂。当然,我们不必管胡锦涛的,我们只管博客,博客,博客,博出一个新中国

现在,养猪场正准备开十七大,场外民怨沸腾,胡总管很抓急啊。俗话说,狗急跳墙,人急拼命。胡锦涛是一定会拼命的。当然,他不会拿自己的命来拼,也不会拿儿子的命来拼,更不会拿亲信死党的命来拼,这些人都是安全的,胡锦涛要取前台贪官的命,杀一批生猪来立威,减少一些存栏好开会。胡锦涛认为老百姓愚蠢,像鲁迅小说描写的刑场观众,这边手起刀落,那边就万众欢腾。如此一来,如何能不多找几个刀下冤鬼来垫被呢?胡锦涛治国平日无章法,百官放任自流,养猪场杯盘狼藉,现在为了开这个会,便寻衅杀人做表演,能杀出一个胡氏江山?临时抱佛脚,情有可原。临时抱屠刀?恐怕没有这个道理吧。

实在说来,一党专制就是一架绞肉机,不但鱼肉百姓,也鱼肉百官,而且吃人的效率空前绝后。大概红色江山总需要人血来祭红,一如毛主席说的,要江山就要有牺牲,死人的事要经常发生。但问题是:用谁来做牺牲呢?被牺牲的贪官总觉得冤枉。郑筱萸说,我的儿子收了别人的钱,统统都算是我贪污,死有余辜,但你们的儿子就不收钱吗?你胡锦涛的儿子如果收了别人钱,算不算是你胡锦涛贪污呢?我觉得,胡锦涛把这个动物农场治理成这般模样,生猪统统要觉悟了。若还不觉悟,天地枉给他一个人形也。

佛门常讲,看破红尘。贪官若能看破胡锦涛,看破共产党,放下贪婪,真诚忏悔,反戈一击,浪子回头金不换也。这个事情就像美国人打棒球,一共三次机会。第一次机会,你给上级领导做了奉献,第二次机会,你给儿女亲家做了奉献,如今曲终人散之际,这第三棒是最后一次机会了,是不是应该为天地良心挥一次棒呢?司马迁云,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为一党专制陪葬,轻于鸿毛也,为十七大而死,为配合胡锦涛的政治表演而被枪毙,连一根假头发丝都不如啊。但是,反戈一击,大义灭党,亦可惊天地、泣鬼神也。其实,在一个尊重人权的社会,即使是处以死刑的杀人犯,若忏悔觉悟,也可以做到死而有尊严。海外报道天津政协主席宋平顺畏罪自杀,他临终前或许有所觉悟,但是,养猪场内,已无人性可言,宋平顺之死哪里有半点尊严?

人生一世,足球一场也,终场即是临门一脚,果能破门而入,可补中场之憾事也。故各大宗教,皆重视这临终一脚。希望广大贪官不要为一党专制站好最后一班岗,而是忏悔觉悟,反戈一击,做它的掘墓人。觉悟的贪官不求别人尊重,但求人性尊严,即使生得糊涂,也要死得明白。为此,所有贪官都要保持一份完整的记录,事先准备好了,确保鸡毛信可以送出去,发表在海外网络上,如此就不怕突如其来的“双规”,更不怕杀人灭口。因为,你不是向养猪场交代问题,而是苍天在上,凭良心向天下告白,为历史留真相。一党专制之下,人人都是受害者。结束一党专制,贪官也可以做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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