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通存60天上网记录助警取证遭质疑

中国网通公司近日公告为配合公安机关查案取证,将会留存用户上网记录至少60天。有关专业人士分析,当局是将政治敏感的问题用扫黄来掩盖,同时借电讯公司之口进行威慑恐吓。

新华社星期二报导,中国网通公司表示要将用户宽带上网记录至少留存60天,以配合公安部门打击网络淫秽色情行为做好案件调查和证据收集。

消息一出遭到网民、法律界人士以及媒体的质疑。网络杂志PC Home 报导称网民怀疑自己的隐私会泄露,而上海的《新民晚报》引述律师称网通此项新规涉嫌“合同违约”。

北京律师江天勇星期四对本台说,以打击非法的名义,实施六十天存留措施的确能在中国电信管理条例中找到支持,但相关的法律法规本身就值得商榷---

江天勇:“电信管理条例就有这样的要求,公安机关为了侦查或打击犯罪种种需要,它有权调查这些记录,既然这样他就有权要求你保留这些纪录。但是问题是,本身这个法律它合理么?包括网络审查,新闻媒体审查,要说找中国的法律根据,它应该能找到很多。”

本台星期四致电中国网通北京分公司的总经理热线查询,工作人员的答覆称此措施为方便个人查看自己的上网纪录,不存在泄露用户隐私---

网通职工:“现在我们推出这项业务,是方便群众,查一下网上比方说你对什么不认可或是什么的,没有什么其他的。”

记者:“没有泄漏私隐的问题么?”

网通职工:“必须知道密码和帐号才能查的。”

记者:“公安机关呢?”

网通职工:“公安机关如果需要我们帮助,它需要有介绍信和我们相关部门联系。”

但对于记者关于保留纪录的内容以及60天留存实施前的记录做法等咨询,工作人员则以内部流程为由拒绝告知---

网通职工:“公安机关这个我们不知道它需要什么,没办法告诉你,现在对大众来说,可以查询60 天的。”

记者:“这个以前你们有多少天留存?”

网通职工:“这个抱歉,这个属于我们内部流程,如果你要采访或是问有关部门这个,你是要有相关手续的。”

民间维权人士刘德军接受本台采访时驳斥以上网通工作人员的说法,他认为而中国电讯供应商献媚权力部门,不惜牺牲顾客权益是由来已久的---

刘德军:“她有可能回避了你的问题,或是没听懂。因为互联网的记录我们没必要和他查,我们上了那个网看了什么信息,可以通过代理或是别的方法看,不需要去查,而且交费都是固定,不是按流量的。

他这个绝对是侵犯隐私权的,它作为国内公司,没有保护客户隐私的概念,只要是政府部门都可以去调查,甚至私人通过关系也能拿到客户隐私。网通以前保留客户信息,肯定是他的工作环节,这次配合扫黄打非,它不知道或没想到侵犯公民权这一点,就把工作方面这些事向公众公开了,为表明它们配合政府。”

新华社的报导还称,今年以来,中国网通配合公安部门取证,提供网站和接入信息共计400次。经公安机关核查确认关闭非法网站20个,并对32个未备案的内容服务商予以关闭。

江律师认为,所谓打击网络色情只是当局收紧通讯和表达自由的藉口,正如官方一直以来的扫黄打非,被取缔的刊物没有多少是涉黄的。而这次官方高调报导“60天留存办法”以及公安与宽频供应商之间的合作,有警慑的意味,他说---

江天勇:“我们都知道他的目的是什么,是藉着所谓的打击黄色淫秽网站的名义,真正目的不在这儿。在我的感觉来说,你一跟我说这个,立即感觉他这个要求严了,而且居然堂而皇之的公布出来要这样做,可能是为后面某些行动提供一个明确的依据。

同时对于那些人给一个警告或恐吓,假如我要去说什么比较触犯他的一些话,我就意识到这些东西都会保留六十天,哪一天国保要来找我,我曾经说过什么话,所谓的证据确凿。可能有相当一部分人就变得比较谨慎了,不会那么放胆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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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记者丁小采访报导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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