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江西省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副主任万建明,涉嫌违规挪用整理中心项目资金炒期货,最终令3400余万元公款打了水漂。被检察机关指控涉嫌多项罪名的万建明昨日(13日)接受江西南昌市中级法院庭审。
据新法制报报导,47岁的万建明是南昌市人,有经济学研究生的学历。在担任江西省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副主任期间,以整理中心注册的“中国土地网”域名入股,与高某、董某成立江西国土信息技术公司,从事网络经营。 2002年12月,与高某合作炒期货。在高额回报的利益诱惑之下,万建明以整理中心项目资金作担保,炒期货。由于投资不善,令几千万元炒期货资金绝大部份血本无归。
2004年3月,万建明与高某发生矛盾,他将整理中心从国土信息公司中脱离出来,擅自成立整理中心的子公司——江西省苹果公司。并再次动用项目资金500万元,并反覆以整理中心的项目资金为苹果公司提供担保,进行期货交易。最终,这500万元也全部亏空。
2006年4月30日,万建明涉嫌滥用职权罪被江西省检察院刑事拘留。同年5月被逮捕。今年4月20日,万建明被南昌市检察院以涉嫌滥用职权罪、挪用公款罪和受贿罪移送南昌市中级法院审理。
在昨日庭审中,公诉人认为,被告人万建明在担任江西省土地整理中心副主任期间,违反国家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管理规定,擅自以土地开发整理资金为国土信息公司、苹果公司提供3000余万元期货交易资金贷款担保,并直接动用项目资金500万元投入期货市场,造成国家经济损失3404万余元,同时收受他人送给的感谢费等 170万元,并以营利为目的,挪用整理中心担保贷款的资金为自己买房,其行为已经构成滥用职权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
在法庭陈述时,万建明对自己收受高某送给的40万元钱被认定为受贿提出异议。他辩称,在事后他早已经将40万元还给了高某,所以不该认定为犯罪。
报导说,此案将择日宣判。
据新法制报报导,47岁的万建明是南昌市人,有经济学研究生的学历。在担任江西省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副主任期间,以整理中心注册的“中国土地网”域名入股,与高某、董某成立江西国土信息技术公司,从事网络经营。 2002年12月,与高某合作炒期货。在高额回报的利益诱惑之下,万建明以整理中心项目资金作担保,炒期货。由于投资不善,令几千万元炒期货资金绝大部份血本无归。
2004年3月,万建明与高某发生矛盾,他将整理中心从国土信息公司中脱离出来,擅自成立整理中心的子公司——江西省苹果公司。并再次动用项目资金500万元,并反覆以整理中心的项目资金为苹果公司提供担保,进行期货交易。最终,这500万元也全部亏空。
2006年4月30日,万建明涉嫌滥用职权罪被江西省检察院刑事拘留。同年5月被逮捕。今年4月20日,万建明被南昌市检察院以涉嫌滥用职权罪、挪用公款罪和受贿罪移送南昌市中级法院审理。
在昨日庭审中,公诉人认为,被告人万建明在担任江西省土地整理中心副主任期间,违反国家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管理规定,擅自以土地开发整理资金为国土信息公司、苹果公司提供3000余万元期货交易资金贷款担保,并直接动用项目资金500万元投入期货市场,造成国家经济损失3404万余元,同时收受他人送给的感谢费等 170万元,并以营利为目的,挪用整理中心担保贷款的资金为自己买房,其行为已经构成滥用职权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
在法庭陈述时,万建明对自己收受高某送给的40万元钱被认定为受贿提出异议。他辩称,在事后他早已经将40万元还给了高某,所以不该认定为犯罪。
报导说,此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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