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良洛及其整个海淀区的利益群体

作为北京海淀区一个区长,周良洛居然能够卷入这么多的非法敛财事务,他不可能一手遮天,唯一的解释,就是他属于一个盘根错节的以权力和利益纽结的群体。他身后的背景深不可测。

“入土为安”?沾“土”就完!

据多维社特约记者白晓云报道,周良洛被中纪委调查,主要是涉及土地问题。

3月20日,中央纪委、监察部下发了本年度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工作的安排,其中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列於首位。

4月6日,建设部、国土资源部、监察、纪检等八部门联合动员部署,於4月起在全国范围内展开楼市专项治理,其主角监察部是与中纪委“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的“合署办公”机构,重点在项目立项、土地取得、规划审批、预售许可等环节,惩治违规审批、滥用权力、违法不究,以及在行政许可中的索贿受贿等行为。值得注意的是,以往治理的重点在土地出让环节,目前,审查和治理已经前移到规划环节。

自2006年10月底以来,受中央的压力,北京市也清理土地违法,甚至徵用3颗卫星来监控违法用地行为。当时就已提出,清理的重点对象是区县一级的地方政府。2006年一年,北京至少检查发现违法建设用地11786宗,建筑面积达450万平方米。

周良洛为何被查?说法甚多。据称在“非典”期间,他要求辖区内各医院采购指定公司的抗非典产品,其中包括清华紫光公司的测温仪与消毒车等,引发各医院不满。这家公司的董事长,正是周良洛调任朝阳区之后,接替其担任清华团委书记的徐景宏。周良洛强行上马在海淀的六里屯建垃圾焚化厂,这个项目投资金额过亿(一说有八至十亿元),而项目是由其妹妹周瑞娟经手。

人们的视线最后集中到土地上来:周良洛在朝阳区、海淀区任职期间,朝阳区、海淀区两区相继成为北京的“经济龙头”,海淀、朝阳并列为2003年以来北京八城区中房地产最发达的两个区,也是北京2008年奥运场馆的主要建设地。周良洛先后手握两大“旺地”的审批权,自然成为开发商公关的重点目标。在北京从事多年地产开发的业内人士透露:“在土地市场公开交易之前,区政府对辖区内的土地通常是很有话语权的。”换句话说,周良洛就是一言九鼎的角色。更何况,周良洛同时兼任中关村科技园区管委会主任、海淀区北部地区开发建设委员会主任,这些都是左右土地流向的命脉职位。

周良洛出事后,关於其土地违法的传言不绝於耳,什麽“打着旧村改造的幌子,把57亩耕地白送给上地房地产有限公司”,什麽“把208亩宅基地谎报成工矿用地和毛地,协议出让”等等。

海淀区上地科技园区,是周良洛任内着力开发的海淀招牌项目,周亦曾多次赴上地视察。上地科技园区内的土地项目,大多由北京实创房地产开发公司获得,该公司成立於2002年3月,系实创高科技发展总公司旗下的子公司,数年来在上地共开发各类土地项目达75万平方米。而实创高科技发展总公司的法人代表、董事长廖国华,此前为海淀区区委书记助理、教委主任。

富妻经商 周家财产逾千万

周良洛经商的妻子案发,是他受审查的导火索。去年遭“双规”的海淀副区长星志国供出周良洛利用职权把“两亿元的地产项目”批给自己妻子的公司,这样牵涉到他。

周良洛的妻子名叫鲁小丹,1962年6月生,哈尔滨人,早年任职於北京歌华集团。2000年1月,北京盛世风华现代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下称北京盛世风华)注册成立。在50万元注册资本中,鲁小丹与另一自然人孟钢各出资25万元,鲁任公司经理和执行董事。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企业投资咨询、企业兼并、改制、重组咨询及经济信息咨询等。公司位於朝阳区东三环南路21号(当时周良洛在朝阳区当宣传部长)。2001年2月,她又注资30万元创立北京诚信世家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自任法人,主营业务为“企业形象策划”。

据知情人士称,周良洛与鲁小丹在位于首都机场、国贸CBD与建国门所组成的“黄金三角区”中心地带的幸福二村32号楼拥有一套住宅,建筑面积达283平方米,他们将之出租,月租金约1600美元。这套房子2000年,开盘时均价约每平方米7000元,乘以283平方米,其总价为196万元。而目前,幸福二村每平方米价格已经突破2万元,周良洛夫妇拥有的这栋房产总价已达500万元。

《财经》杂志称,周良洛夫妇在海淀另外至少还有两套住房,再计入鲁小丹名下的一辆豪华轿车,周氏家庭资产粗略估算已逾千万元之巨。周良洛显然存在巨额资产来源不明的问题,亦未如实申报个人财产。

与京城地产巨头关系不一般

不过周良洛接受调查,与土地有关,人们很自然地首先把目光聚焦在京城地产巨头“泰跃系”身上。

自2006年6月中纪委查办刘志华案件后,泰跃集团董事长、41岁的刘军就已被带走接受调查,后被司法部门羁押。

刘军及其控制的公司一直扎根於海淀区,2002年周良洛主政海淀区后,刘军的“泰跃系”进入飞跃式发展期,曾开发“怡秀园”、“太月园”、“太阳园”等楼盘,尤其是曾于周良洛辖区内开发“褐石花园洋房”等高档楼盘,并相继染指多家上市公司,例如,他是茂化实华、G金环的大股东。

泰跃集团内部人士透露,泰跃集团目前在北京拥有土地储备近90万平方米,其中绝大部分在海淀区,其中不乏西北三环沿线以及圆明园、清华大学附近的大片黄金土地,在土地闸口日益收窄的今天,泰跃集团在北京竟有如此丰富的土地储备,怎不令人眼红?

这些土地储备,都是在2004年土地全面“招拍挂”之前,通过协议转让等渠道获得的。一个鲜明对比是,大限之后,泰跃集团从未在土地公开市场上露面举牌竞价。

泰跃集团与海淀区政府的另外一层瓜葛,是其与海淀区政府共同合作开发“海淀区北部地区”。所谓“北部地区”主要是指百望山、西山以北的广阔地区,总面积占海淀区的51%。周良洛在调任海淀区长之后的第二年,海淀区提出了开发“北部地区”的战略规划,“北部地区开发建设委员会”这一年成立,周良洛兼任主任,海淀成为开发商竞相拿地的“黄金区域”,泰跃集团正是搭上了海淀开发的“快车”。

安宁庄土地案

一场“民告官”的土地违法案件,是导致周良洛受查的导火索之一。

安宁庄(现已改为安宁庄居委会)毗邻上地科技园,在北京市地图上,大致为北五环、城铁上地至回龙段、八达岭高速三线所包围区域。历史资料显示,安宁庄占地3000多亩,其中宅基地约200亩,耕地近2800亩。

海淀区国土局资料载,截至1995年大规模徵地后,该村馀有1200馀亩地,且多为稻田,此后再无重大徵地项目。随着近年来海淀城区扩张,该区域房价猛涨,每平方米单价超过8000元。时至2002年6月12日,周良洛履新海淀代区长仅两个月,即签发“海政发[2002]66号文”,启动本区城乡结合部地区乡村集体资产处置及集体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周良洛自任组长。包括安宁庄在内的海淀一些近郊村,被纳入此次试点。

此后,周良洛连续签发12份文件,撤销尚未进行集体资产处置的安宁庄村委会,该村村民被分批“农转非”并入清河街道办事处。该村1200馀亩集体土地变身国有,并相继转让给各房地产开发商。知情人士透露,安宁庄村长勾结海淀区个别领导,在上报北京市政府时谎称“安宁庄已经没有耕地”,使安宁庄的多数土地变成“黑地”,并把安宁庄村民“农转非”(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村长将村中土地、资金、和其他村集体财产用来搞非法房地产建设,其中燕尚园、左邻右社、班加罗尔中心等房地产项目,均是用黑地和村集体资金所建,总价数十亿人民币,村长本人也因此成为亿万富翁。

该村村民居住的土地,在海淀区上报给北京市申请徵地文件中,被说成是荒芜的“毛地”。张宏生说:“这麽多人都生活在这里,怎麽能是‘毛地’呢?周良洛在*作中欺上瞒下。”

2006年初,张宏生、崔文珍受安宁庄原百馀村民委托,在行政复议未果之后,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控告“海淀区政府涉嫌违规批地”,周良洛以区政府法人代表身份成为第一被告。

此案经两次开庭,2006年10月21日,海淀区法院下达行政裁定书,以张宏生已转为城市居民、不具原告的诉讼主体资格为由,驳回了张宏生的起诉。崔文珍认为,在庭审期间,法院及对方辩护律师均认可安宁庄的土地审批存在严重问题,但由於被告系海淀区政府,故不可能支持其主张。

2006年12月22日,原告上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4月6日,在周良洛被中纪委调查的同一天,此案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该村村民由於在2001年已经被转为城镇居民,与争议土地已经脱离关系,不再具有申诉的资格。
北京市一中院作出裁决时,自然还不知道周良洛出事。在周接受调查之后整整一星期,4月13日,事情发生戏剧性变化:这个超过3千亩的土地纠纷案件,正式被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受理。

这一事件,可能只是周良洛“经营城市”理念的一个例子。知情人士透露,不仅是安宁庄,周良洛违规批地的的范围可能会扩大到整个海淀区北部地区。安宁庄只是北部地区的一个行政村。

去年年底,北京市国土局公布的10大土地违法案件中,除了孙莲莲非法占用海淀区上庄镇皂甲屯村集体土地案外,海淀区并无别的项目上黑榜。然而,周良洛事件后,人们相信,海淀区的土地违法案件会相继浮出水面,其中有可能会涉及著名开发商和高层官员。

星志国案中的悬疑商人

公诉机关指控星志国收受贿赂200万元港币及20多万元人民币,同时隐瞒存在香港的港币、美元等境外存款折合人民币200馀万元。星志国早於2005年7月23日被检方刑拘,同年8月6日被正式逮捕。案发时,星志国已经从海淀区副区长的位置上离任,担任一家国有公司的老总,但所涉事项均是在其担任海淀区副区长期间发生的。

对於检方指控的受贿20多万元人民币、隐瞒200多万元境外存款,辩方并无异议,控辩双方的争论焦点是“受贿200万元港币”。公诉机关认为,星志国涉嫌向一商人索贿200万元港币。星志国的代理律师是京城着名刑辩律师钱列阳,曾为刘晓庆税案、原绥化市委书记马德卖官受贿案、原中央电视台导演赵安受贿案等提供刑事辩护过。钱列阳辩护说,这个商人是星志国的朋友,几年前从海外回国创业,向星借了200万元。此后两年,由於此人一直没有主动提及还钱,星志国便以“自己要买房”为由向其索要债务,对方就归还了这笔钱。律师认为,“这样做既顾全了朋友的面子,也平了他们之间的债务。”因此,200万元港币“不是索贿而是索债”。

北京市海淀区海淀乡万柳工程是北京市绿化隔离地区建设的重点工程,是北京市政府的《总体规划》,根据此规划,北京市政府自1994年以来先后制定了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主要有“京政发(1994)7号”、“京政办发(1996)55号”、“京政发(2000)12号”、“京政办发(2000)20号”等。依据相关法律,在实施绿化隔离地区进行新村建设过程中,我地区自1999年开始了对农民集体所有的粮田、菜地和农民的宅基地的进行征用和对农民的房屋进行拆迁。

在整个的征地和拆迁过程中,海淀乡和其下属的万柳房地产开发公司,并没有就征地和拆迁工作对农民进行公告,也没有就征地和拆迁工作向农民征求意见。违背相关立项批复,擅自实施建设。整个工程使得当地农民在生产和生活方面,受到了严重的实体利益的损害。使得农民处于上班无岗、种地无田、看病无险、居住无所的境界。考虑到这是国家的重点工程,农民们甘愿牺牲小我利益,支持国家建设。

然而通过最近海淀区建委组织对几户拆迁户的“拆迁听证会”和他们就万柳工程的征地和拆迁工作的质疑,以及所进行的诉讼中,我们了解到海淀区政府、海淀乡和万柳公司是在打着建设国家重点工程的旗号,实际在进行违法的土地征用、买卖和拆迁,进行房地产开发牟取暴利。其后果使得当地的农田、粮田、菜地和农民宅基地被非法破坏和征用,变成建设用地开发房地产。不但给国家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也严重侵害了农民的利益。

现就其涉及到的主要违法审批文件列举如下:

1、北京市人民政府签发京政地《2002》第2号文件,其内容同意征用海淀乡万泉庄村农村集体所有村庄工矿用地64。8086公顷,代征市政道路用地17。1546公顷,代征绿化用地8。7831公顷。其中同意使用64。8086公顷为建设用地。

说明:征用工矿用地其中包括了粮田、菜地和宅基地;

2、北京市人民政府签发京政地《2002》第162号文件,其内容同意征用海淀乡万泉庄村农村集体所有村庄工矿用地20。14公顷,代征市政道路用地18。81公顷,代征林地30。17公顷。其中同意使用13。09公顷为建设用地。

说明:征用工矿用地其中包括了粮田、菜地和宅基地;

3、在同一年里2号和162号两个批文先后涉及征用农用地合计123。9017公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第五十五条:征用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一、基本农田;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三、其他土地超过70公顷的。

4、由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签发的“国家建设用地批准书北京市(2002)京国土房屋建字第58号”,其中在土地取得方式一览中为有偿取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3款:供地方案经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向建设单位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有偿使用国有土地的,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划拨使用国有土地的,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向土地使用者核发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

说明: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是属于越权审批,而该局并没有和土地使用者签订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使得土地使用者在获得土地的同时没有交纳相关的土地出让金。使得土地使用者在获得土地后没有进行项目开发,而是将土地转卖,牟取暴利。

5、由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签发的“国家建设用地批准书北京市(2002)京国土房屋建字第58号附件”,在批准用地面积一览中粮田、菜地、企业用地、宅基地等内容中均为空白,是为掩盖占用上述土地的具体事实。

以下为海淀区人民政府、海淀乡人民政府和万柳公司的主要违法行为:

1、依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京政办发(1996)55号,在实施市区绿化隔离地区绿化建设中的有关配套政策中,规定的在绿隔项目建设中对于土地征用、农民安置均有一系列优惠政策。而海淀区人民政府、海淀乡人民政府和万柳公司却将政策中规定属于农民的优惠条件,变成他们实施贿赂、以权谋私、牟取暴利的手段。

2、根据55号文件,海淀乡和万柳公司将国家用于安置农民,无偿划拨的土地,违法倒卖,牟取暴利。海淀乡地区所有粮田和菜地已经不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豪华的海淀区政府办公大楼、海淀分局办公大楼、高价的商品住宅、海淀公园和高尔夫球场。

3、万柳房地产公司,在海淀乡万柳地区实施房屋拆迁工作中,伙同海淀区建设委员会,侵吞农民拆迁补偿款2。8亿元。

4、海淀乡人民政府和万柳公司在万柳生态社区内,位于万柳小区中路和巴沟南路交汇的西南角处,违法占用土地,违章建成了两栋连体楼房,私自制定项目性质为“回迁商品楼房”,用于拆迁居民安置,房屋质量差,安全隐患多。该建筑建成后,又通过违法手段取得了相关批复。

5、海淀乡人民政府各部门负责人,对于人民反应的问题无意解决,反而利用农民维护自身权益的行为,成为他们达到实现政治目标的手段。

6、每年海淀乡和万柳公司均拨出大量资金,以满足其各部门负责人员,进行奢侈办公、公款旅游、巧立名目增加福利、年底奖金的开支。部分高级领导平日里生活奢靡、作威作福、其名下有大量房产和企业股份,实在不是他们这级能够通过合法所得可以满足的。

7、海淀乡和万柳公司在行使工作中,不是本着“以人为本”的工作态度和做事精神,而是将对处于弱势地位的人民群众施展暴力,将他们的工作任务强加于人,屡次雇佣社会上的黑恶势力向人民施暴。我们忍无可忍!

海淀乡村民强烈要求:对于海淀乡万柳地区的违法事实,我们希望中央,国务院等我们的最高权利机关,能够下来调查核实,能够依法解脱海淀乡人民群众的苦难,依法惩治这些打着国家政府的旗号,实际是以权谋私、侵害国家利益、祸害一方百姓的官员和黑恶势力。

四季青的问题是通天大案,只有胡温下决心办才能办的了。看看在四季青搞开发的老板哪个后台不是通天。世纪城的黄如伦的后台是贾庆林的,俪城的后台是汪光涛,包括双新开发的后台是邓小平的子女。。。。。。王德贵算什么?和这些人比起来狗屁不是。

四季青的问题反映的是社会问题,王也是从一个憨厚的农民子弟退化变质为一个腐败份子,这是大环境造成的。从中央到地方哪一级领导干净。王德贵第一次离开四季青以前老百姓对他还是认可的。后来来的吕书记,秦书记就把四季青毁了。王从玉渊潭回来就变了。变的知道捞钱了。他先把贾国春的几家频临倒闭的企业用600万收购[当然收购用的钱却是集体的。这些企业也有他的份。贾只不过是为他打工。他还把当时被通缉的嫡系杨宝江来负责开发。结党营私,中饱私囊。王遭到四季青人的唾弃是因为他为了个人利益出卖了老百姓利益;大小通吃贪得无厌;党委成员得到了好处闭嘴不说话,党员为了那每月的100元[四季青的党员比老百姓每月多拿100元退休费,还美其名曰会务费]成了他们的帮凶。所以才造成王一伙熟视无睹,胆大妄为。把一个美丽富饶的的四季青变成了千疮百孔贫困落后乡。为四季青的辉煌挥汗撒雨的老人退休只能拿二三百元。他们以股份制的形式把集体企业卖给个人,广大职工不是股东没有股份,只能在家待业拿三百的生活费。极少数人得到了好处。老百姓怨声载道。人着人死天不肯,天着人死有何难。善良的老百姓你们看着吧,他们会受天遣。会受到报应的,没看到吗?胡哥温哥已出手了吗。王得贵李德贵张德贵等一定会走上人民的审判台接受审判的。

本文留言

近期读者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