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区海淀乡万柳工程是北京市绿化隔离地区建设的重点工程,是北京市政府的《总体规划》,根据此规划,北京市政府自1994年以来先后制定了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主要有“京政发(1994)7号”、“京政办发(1996)55号”、“京政发(2000)12号”、“京政办发(2000)20号”等。依据相关法律,在实施绿化隔离地区进行新村建设过程中,我地区自1999年开始了对农民集体所有的粮田、菜地和农民的宅基地的进行征用和对农民的房屋进行拆迁。
在整个的征地和拆迁过程中,海淀乡和其下属的万柳房地产开发公司,并没有就征地和拆迁工作对农民进行公告,也没有就征地和拆迁工作向农民征求意见。违背相关立项批复,擅自实施建设。整个工程使得当地农民在生产和生活方面,受到了严重的实体利益的损害。使得农民处于上班无岗、种地无田、看病无险、居住无所的境界。考虑到这是国家的重点工程,农民们甘愿牺牲小我利益,支持国家建设。
然而通过最近海淀区建委组织对几户拆迁户的“拆迁听证会”和他们就万柳工程的征地和拆迁工作的质疑,以及所进行的诉讼中,我们了解到海淀区人民政府、海淀乡和万柳公司是在打着建设国家重点工程的旗号,实际在进行违法的土地征用、买卖和拆迁,进行房地产开发牟取暴利。其后果使得当地的农田、粮田、菜地和农民宅基地被非法破坏和征用,变成建设用地开发房地产。不但给国家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也严重侵害了农民的利益。
现就其涉及到的主要违法审批文件列举如下:
1、北京市人民政府签发京政地《2002》第2号文件,其内容同意征用海淀乡万泉庄村农村集体所有村庄工矿用地64.8086公顷,代征市政道路用地17.1546公顷,代征绿化用地8.7831公顷。其中同意使用64.8086公顷为建设用地。
说明:征用工矿用地其中包括了粮田、菜地和宅基地;
2、北京市人民政府签发京政地《2002》第162号文件,其内容同意征用海淀乡万泉庄村农村集体所有村庄工矿用地20.14公顷,代征市政道路用地18.81公顷,代征林地30.17公顷。其中同意使用13.09公顷为建设用地。
说明:征用工矿用地其中包括了粮田、菜地和宅基地;
3、在同一年里2号和162号两个批文先后涉及征用农用地合计123.9017公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第五十五条:征用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一、基本农田;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三、其他土地超过70公顷的。
4、由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签发的“国家建设用地批准书北京市(2002)京国土房屋建字第58号”,其中在土地取得方式一览中为有偿取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3款:供地方案经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向建设单位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有偿使用国有土地的,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划拨使用国有土地的,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向土地使用者核发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
说明: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是属于越权审批,而该局并没有和土地使用者签订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使得土地使用者在获得土地的同时没有交纳相关的土地出让金。使得土地使用者在获得土地后没有进行项目开发,而是将土地转卖,牟取暴利。
5、由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签发的“国家建设用地批准书北京市(2002)京国土房屋建字第58号附件”,在批准用地面积一览中粮田、菜地、企业用地、宅基地等内容中均为空白,是为掩盖占用上述土地的具体事实。
以下为海淀区人民政府、海淀乡人民政府和万柳公司的主要违法行为:
1、依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京政办发(1996)55号,在实施市区绿化隔离地区绿化建设中的有关配套政策中,规定的在绿隔项目建设中对于土地征用、农民安置均有一系列优惠政策。而海淀区人民政府、海淀乡人民政府和万柳公司却将政策中规定属于农民的优惠条件,变成他们实施贿赂、以权谋私、牟取暴利的手段。
2、根据55号文件,海淀乡和万柳公司将国家用于安置农民,无偿划拨的土地,违法倒卖,牟取暴利。海淀乡地区所有粮田和菜地已经不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豪华的海淀区人民政府办公大楼、海淀分局办公大楼、高价的商品住宅、海淀公园和高尔夫球场。
3、万柳房地产公司,在海淀乡万柳地区实施房屋拆迁工作中,伙同海淀区建设委员会,侵吞农民拆迁补偿款2.8亿元。
4、海淀乡人民政府和万柳公司在万柳生态社区内,位于万柳小区中路和巴沟南路交汇的西南角处,违法占用土地,违章建成了两栋连体楼房,私自制定项目性质为“回迁商品楼房”,用于拆迁居民安置,房屋质量差,安全隐患多。该建筑建成后,又通过违法手段取得了相关批复。
5、海淀乡人民政府各部门负责人,对于人民反应的问题无意解决,反而利用农民维护自身权益的行为,成为他们达到实现政治目标的手段。严重违背了“建设和谐社会”的伟大目标的要求。
6、每年海淀乡和万柳公司均拨出大量资金,以满足其各部门负责人员,进行奢侈办公、公款旅游、巧立名目增加福利、年底奖金的开支。部分高级领导平日里生活奢靡、作威作福、其名下有大量房产和企业股份,实在不是他们这级能够通过合法所得可以满足的。
7、海淀乡和万柳公司在行使工作中,不是本着“以人为本”的工作态度和做事精神,而是将对处于弱势地位的人民群众施展暴力,将他们的工作任务强加于人,屡次雇佣社会上的黑恶势力向人民施暴。我们忍无可忍!
海淀乡人民群众强烈要求:对于海淀乡万柳地区的违法事实,我们希望最高权利机关,能够下来调查核实,能够依法解脱海淀乡人民群众的苦难,依法惩治这些打着国家政府的旗号,实际是以权谋私、侵害国家利益、祸害一方百姓的官员和黑恶势力。对于违法拆迁的行为我们已经进行了相关诉讼,案件正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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