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文我们讨论了让人们知道中共邪灵的残酷镇压法轮功的真相,促“三退”,是我们真正想要尽快营救高律师全家的方法之一。接下来,我们来讨论在民间维权抗争的民众中如何促“三退”,加快彻底解体中共的步伐,早日让高律师全家获得真正的自由。
民间维权就是维护自己的“天赋人权”,神造了人,神也给了人一些人可拥有的权利,这权利就是“人因其为人而享有的权利”, 基本人权包括:生命权、自由权、财产权、尊严权、获助权、公正权、、、等等神赋于人的权利,这是神慈悲于人的恩赠,从一开始就遭到与神作对,与人为敌的恶魔的忌恨,总要用各种邪恶的方式去侵犯、剥夺、毁掉许多人的基本人权,在上世纪三十、四十年代,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德国纳粹、意大利墨索里尼政府、日本军国主义和西班牙佛朗哥政权的残酷暴政和对人权的粗暴践踏,使人类社会强烈地认识到,必须在全球范围内建立一个人道主义的法律新秩序。来保障世界各国的国民的基本人权,于是,1948年12月10日,联合国大会上通过了《世界人权宣言》。《世界人权宣言》是对《联合国宪章》中的人权原则的进一步阐述,是联合国人权立法和世界各国人权立法的指导原则,是国际社会努力实现的"共同标准"。继《世界人权宣言》之后,于1966年12月16日联合国大会通过,1976年3月23日生效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于1966年12月16日联合国大会通过,1976年1月3日生效的《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同《世界人权宣言》一起构成了《国际人权宪章》。这是人类社会正常的国家政府都应遵守的《国际人权宪章》,中共非法政权也在这三个文件上签了字,但它从来就你没有真正遵守过,对照中共非法政权的所作所为,不难看出,它干的都是践踏《国际人权宪章》的罪恶勾当。我们在这里讲维权,为什么要说到《国际人权宪章》呢?因为《国际人权宪章》中的基本要素是构成人类社会之所以称之为人类社会的起码的道德底线和人权立法的指导原则,是人类社会有别于鬼域社会的一个标志性的文件。中共非法政权从非法建政以来,其所作所为从根本上讲,犯的都是与《国际人权宪章》相对立的累累罪行。
在《国际人权宪章》中,生命权是最基本,最重要的人权,如果无法充分保障人的生命权,那么一切其它权利都是空中楼阁。无端剥夺人的生命,或者肆意对人施加恐吓、虐待和折磨,就是用一种非人的方式待人。任由这种情况发生,不仅是个人权利无从谈起,甚至整个人类社会都将分崩离析。而中共非法政权从非法建政以来,残无人道的造成八千多万的中国民众死于非命,是人类有史以来,利用国家机器杀害本国民众最多的一个邪恶政权。是中共邪灵嗜血成性的邪恶本质的最直观的表现。
在《国际人权宪章》中,自由权是一个极重要的权利。是人有别于动物的一个重要标志。如果一个人不能自主的支配他的身心,很难说他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人。自由,是人权的精髓。因此,人身自由,通信自由,言论自由,结社自由,宗教自由等都是个人的基本权利。而这些中国民众应有个人的基本权利,从中共非法政权从非法建政以来,就被中共邪灵基本上非法剥夺了。有些人似乎拥有某种自由权,但那是在中共邪灵掌控的范围之内的有条件的自由,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天赋人权”中的自由权。到如今,随着“三退”解体中共邪灵步伐的加快,中共邪灵掌控中国民众自由权的范围正在越来越小,到中共邪灵彻底解体销毁的那一天,就是中国民众获得真正意义上的“天赋人权”中的自由权之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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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简单说明了中共邪灵是怎样践踏《国际人权宪章》的中最基本人权的累累罪行。几十年来它在中国大陆对民众施行是血腥的暴力镇压、无耻的谎言欺骗,并用非人的高压手段把它那一套歪理邪说强行对民众洗脑,使中国社会已失去了作为正常的人类社会的许多基本特征,而更象一个邪灵当道、魔鬼横行的鬼域社会。
为了欺骗中国民众,为了欺骗全人类,中共非法政权也拼凑了它的一套骗人的法律体系。这个骗人的法律体系与人类正常的法律体系最大不同之处有二点,一:“党大于法”,二:“有法不依”。就这二条,就足以证明操控中共非法政权的中共邪灵的邪教本质、流氓本性。
“党大于法”就意味着人世间有一个可任意制定法律,但自身又不受法律制约的怪胎,这个怪胎就是中共邪灵。
“有法不依”。也是中共邪灵这个怪胎的特征之一。这方面的例子数不胜数,例如:中共邪灵的劳动教养制度是一个非常明显的与它制定的“宪法 ”不符的非法制度,多年来,许多法律界的人士都指出了劳动教养制度的非法性,中共邪灵充耳不闻,反而投入了更多的财力物力人力去加强这个非法劳动教养制度,为什么呢?因为这个非法劳动教养制度能满足中共邪灵随意毒害、残害。杀害中国民众的需要。所以,它明知劳动教养制度不符合它自己制定的法律,它也不放弃,还要加强它。
例如: 中共的“律师法”中有一条内容是:“律师执业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高智晟律师在其律师生涯中,可以说是这方面做得好的典范。但中共邪灵却要秘密吊销高律师的律师执业证书。在高律师神奇地与胡佳先生的通话中。高律师说:“据可靠信息,北京市司法局竟会同中共司法部,已秘密吊销了我的律师执业证书。在中国律师界,我长期的恪守本分,认真严格地谨守不做违背良心的事,最终却成了最高司法当局必欲置死地而后快的对象。这让我想起了北京市司法局律管处领导曾经对我的一次谈话警告说:‘高律师,你该注意你了,你已经成为建国以来最特别的一个内定律师,具体地说你是一个没有头脑的律师。你想一想,全国的律师行业中,有谁像你一样,不好好的去搞创收,而是尽干一些跟自己利益无关的蠢事。那是瞎整,你已经成了司法部特别关注的对象,赶紧改邪归正吧。继续执迷不悟,你会哭都来不及。’说这样的话。当我彻底明白了政府不再是我的行业的价值和荣誉时,而成为我的行业的天敌时。留在这个行业也是一件痛苦的事,无论如何,中国律师队伍又暂时归于‘纯洁’了。把我清理出律师队伍,这种纯洁已经到了苍白的地步。”从高律师的这段讲述中,不难看出,中共邪灵的所谓的法律和所谓的执法者实质上都不是人类正常的法律和执法者了。
我们从人权方面看到了中共邪灵祸害中国民众的罪行。中共邪灵侵犯中国民众的人权是多方面的,但它最大的侵犯中国民众的权利是中国民众的知情权和是否做它的殉葬品的自由选择权。这个知情权,就是:中国民众有权知道中共乃是一个共产邪灵附体组织,它的邪恶使命就是毁灭全人类。是否做它的殉葬品的自由选择权,就是:曾经加入过中共的党、团、队组织的人,在即将到来的神灭中共时有自由选择是否做它的殉葬品的权利。即有自由选择是否声明“三退”的权利。这两个权利是现在关系到许多人真正生命的生死存亡的大事。
现在,中国民众维护自己权益的各种抗争风起云涌,这些都是可以做的,但是维护自己的这两个权利则是最为重要的,许一点中共邪灵也看到了,所以,它现在极力阻止人们得到这两个权利,明白了真相的人们则正在尽力让更多的人知道真相, 获得这两个权利。因为当获得这两个权利的人们越多,就使中共邪灵被彻底解体的越快,高律师在使人们获得这两个权利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我们要真正清醒理智的去营救高智晟全家,就应当首先自己获得这两个权利,然后让更多的人获得这两个权利, 让更多的人声明“三退”,就是加速彻底解体中共邪灵的步伐,也是加快了让高智晟全家和所有正在遭受中共邪灵迫害的人们获的真正自由的进程。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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