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巢湖市的一个扩建商厦的拆迁现场,4月10号发生拆迁户不满赔偿而引火自焚的事件,业主吕二祥送医不治死亡。在现场试图阻止自焚的公安局副局长也被严重烧伤。下面是自由亚洲电台申铧的采访报道。
4 月10号早上7点多,安徽巢湖市居巢区安德利商厦的拆迁现场,居巢公安分局副局长朱晓明看见拆迁户吕二祥一手拿着一桶煤油往身上浇,一手持打火机。朱晓明冲上前去,抱住吕二祥,试图制止他的极端行为。结果吕二祥点燃煤油自焚。二人身上的火被在场的其他民警扑灭后,被送到医院抢救。吕二祥不幸死亡,朱晓明背部和颈部大面积烧伤,现仍住院治疗。
拆迁现场附近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居民向本台证实了这件事:
“是有人自焚,具体原因不是很清楚,好像是赔偿没谈好。”
拆迁现场附近一位居民
是有人自焚,具体原因不是很清楚,好像是赔偿没谈好。”
巢湖市政府的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说,安徽省政府已派人来调查:
“省政府调查组也来了,要了解情况。”
据安徽的《江淮晨报》报道说,安德利商厦扩建改造工程是巢湖市确定的2006年重点工程之一。2006年8月安置补偿方案得到绝大多数拆迁户的理解和支持。到今年自焚事件发生时,所有住户全部签订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自焚的吕二祥也于去年10月签了协议。但是后来,由于吕二祥提出额外要求,安德利商厦没有给于明确答复,吕二祥因此产生不满。
在互联网上搜索后记者发现,有关这次事件的报道,几乎全是总部设在合肥的《江淮晨报》的一篇稿件。记者打电话到巢湖当地的《巢湖日报》,其编辑部没有透露姓名的负责人明确说他们没有报道:
“我们没有做报道,这个事情我没办法给你回答。”
据记者了解,死者吕二祥42岁,已经离异,没有工作,家中有两个儿子,还有一个痴呆的母亲。
山西太原的邓太清是“中国人权论坛”的发起人,颇为关注全国各地因为拆迁引发的各种问题。他说,因政府强迫拆迁导致弱势群体家园不保的事情到处都有,被逼无奈时,没有太多的选则: “你要拆,给他一点钱,使他没地方居住,找不到同样的地方去生存,现在生活费涨得又非常高。人民的收入赶不上房价,出去也是死路,流落街头,还不如自焚,是被逼无奈。
邓太清还说起日本东京一个建设工地拆迁工作花了七年时间解决拆迁户的安置问题:
“西方社会有一个法制、人权来保障基本民众的利益,任何政府、任何集团、任何部门不敢随便侵犯人民的利益。而在中国没有这样的体制,悲剧是永远层出不穷的,说‘两三个月就给你解决’,结果个人接受了那你就倒霉了,不接受就面临着被打、被抓、逼得没有办法,只好自杀。”
按照中国国务院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城市房屋拆迁时应该按照市场价对业主进行赔偿。但是,在很多情况下,发展商并不按照规定办事。最近《物权法》已经获得通过,个人的私有财产权获得保护。不过,邓太清却不是太乐观:
“现行法律有这个条款,但是谁去执行?谁去监督?《物权法》订得再好也得执行呀,对你是法,对他就不是法了。” 来源:
4 月10号早上7点多,安徽巢湖市居巢区安德利商厦的拆迁现场,居巢公安分局副局长朱晓明看见拆迁户吕二祥一手拿着一桶煤油往身上浇,一手持打火机。朱晓明冲上前去,抱住吕二祥,试图制止他的极端行为。结果吕二祥点燃煤油自焚。二人身上的火被在场的其他民警扑灭后,被送到医院抢救。吕二祥不幸死亡,朱晓明背部和颈部大面积烧伤,现仍住院治疗。
拆迁现场附近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居民向本台证实了这件事:
“是有人自焚,具体原因不是很清楚,好像是赔偿没谈好。”
拆迁现场附近一位居民
是有人自焚,具体原因不是很清楚,好像是赔偿没谈好。”
巢湖市政府的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说,安徽省政府已派人来调查:
“省政府调查组也来了,要了解情况。”
据安徽的《江淮晨报》报道说,安德利商厦扩建改造工程是巢湖市确定的2006年重点工程之一。2006年8月安置补偿方案得到绝大多数拆迁户的理解和支持。到今年自焚事件发生时,所有住户全部签订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自焚的吕二祥也于去年10月签了协议。但是后来,由于吕二祥提出额外要求,安德利商厦没有给于明确答复,吕二祥因此产生不满。
在互联网上搜索后记者发现,有关这次事件的报道,几乎全是总部设在合肥的《江淮晨报》的一篇稿件。记者打电话到巢湖当地的《巢湖日报》,其编辑部没有透露姓名的负责人明确说他们没有报道:
“我们没有做报道,这个事情我没办法给你回答。”
据记者了解,死者吕二祥42岁,已经离异,没有工作,家中有两个儿子,还有一个痴呆的母亲。
山西太原的邓太清是“中国人权论坛”的发起人,颇为关注全国各地因为拆迁引发的各种问题。他说,因政府强迫拆迁导致弱势群体家园不保的事情到处都有,被逼无奈时,没有太多的选则: “你要拆,给他一点钱,使他没地方居住,找不到同样的地方去生存,现在生活费涨得又非常高。人民的收入赶不上房价,出去也是死路,流落街头,还不如自焚,是被逼无奈。
邓太清还说起日本东京一个建设工地拆迁工作花了七年时间解决拆迁户的安置问题:
“西方社会有一个法制、人权来保障基本民众的利益,任何政府、任何集团、任何部门不敢随便侵犯人民的利益。而在中国没有这样的体制,悲剧是永远层出不穷的,说‘两三个月就给你解决’,结果个人接受了那你就倒霉了,不接受就面临着被打、被抓、逼得没有办法,只好自杀。”
按照中国国务院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城市房屋拆迁时应该按照市场价对业主进行赔偿。但是,在很多情况下,发展商并不按照规定办事。最近《物权法》已经获得通过,个人的私有财产权获得保护。不过,邓太清却不是太乐观:
“现行法律有这个条款,但是谁去执行?谁去监督?《物权法》订得再好也得执行呀,对你是法,对他就不是法了。”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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