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管干部”的权力是谁给的?
来自全国各地的人民代表们,在大会堂欢天喜地地投下“神圣的一票”,选举国家领导人。全国人民却像围着耍猴的看杂耍一样,不免觉得滑稽可笑。因为没有人不知道,在代表们接到来京开会的通知以前,谁当主席、委员长、总理早就“定盘子”了。他们不是在大会堂被决定的,而是在中南海,或在北戴河,有时甚至就在北京某个老人的家里。一届又一届,人民所能做的,只是等候被告知,这回谁是他们的领导人。这就是中国特色,谓之“党管干部”。共产党不以管中央的干部为满足,他们还要管省的、市的、县的、乡镇街道的;他们也不以管党政干部为满足,他们还要管人大的、政协的、“民主党派”的、军队的、工会的、青年团的、妇联的、学校的、工厂的、科协的、影协的、黄埔同学会的、佛教协会的、鸡鸭屠宰场的、歌舞团的、幼儿园的、垃圾处理站的、火葬场的……总之,党要把全国所有的干部管完。
近几年,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变迁,大量私有、外资、股份制等非国有经济跃居国家经济要角,门类繁多的专业人才占据社会生活的重要位置,只管各级领导干部已不能达到控制整个社会的目的,于是共产党又提出了一个更加荒谬绝伦的口号:“党管人才”。为此他们在2003年5月23日专门召开政治局会议进行部署。根据这个部署,人才的认定、职称的授予、岗位的提供、待遇的层级、家属安排等最后都要由党来决定。不过一般不会由党组织出面,而多半采取“间接管理”的方式,也就是“人才”们在不知不觉间就被党“管”了。
党把全国的干部分成三六九等,实行分级管理。于是有了中央管干部、省管干部、市管干部、县管干部之分,这也就决定了干部们地位、权力、待遇、身价的不同。这种划分,完全是共产党在法制之外暗箱操作搞出来的,没有任何法律授权。
共产党的“组织部”,最初只是管理党组织、党员、党干、党费的“内务部”。现在它虽然还保有组织局处等内部管理机构,每级党委的组织部里都设有庞大的干部监督、审查、管理机构。其职权涵盖机关团体、国企、文教、科技等干部。此外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里也有干部部门,分管各口的干部。军队的政治部里则有干部部。所有这些干部管理机构,都凌驾于法律之上,操纵着全国各级公职人员的任免调遣大权。任何机构的人事任免程序都不过是“走过场”。
最初共产党对此还遮遮掩掩,主要是在幕后操控。现在它公然跳上前台,直接把党的决定变成行政命令。有人说,以前是太监宣圣旨,现在是宫人下诏书。
“党管干部”是中国历史上最黑暗的吏治制度。武则天号称五大佛门皇帝之一,嘉靖笃信道教达到痴迷程度,但在他们治下无论方丈还是喇嘛都无权置喙官吏的任免。“朝廷命官”固属专制,但皇权毕竟是合法的公权力。“共教”任免官员直接侵犯了国家的公权力。“党管干部”没有任何法源依据。谁给了共产党管天下干部的权力?是它自己。“党管干部”使一切真实意义的选举成为不可能,也使一切法制虚名化。废除“党管干部”制度是中国实现法制化最起码的条件。(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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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香港《动向》3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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