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努力地洁身自好,虽然每天打开电视就有暧昧的广告蛊惑你的欲望、虽然每天路边总有人用黄色小说一样的广告侮辱你的眼球,但你尽力不沾色情,至少不会主动地堕落。正当在波涛汹涌的岸边庆幸自己尚未湿鞋,突然有人问你:你不是卖淫女你是什么人?你会怎样?光是愤怒,还是……?真的,女人要认真地想想这个问题怎么回答。当然男人也可以想想“你不是鸭你是啥”的答案。因为这个问题你必须回答!也许就在今晚。
前天晚上10时许,南京的陈女士浦口公园散步,不想却被开着警车、身穿警服的两名男人给抓了,这两个人说“马上跟我们走,配合检查。你不是卖淫女你是什么人?”
晚上7:30,陈女士约邻居一起出来散步,不想邻居没来,她就独自一人走到了家门口的浦口公园里,开始小跑锻炼身体,这里有不少邻居也在锻炼。就在她刚跑几步时,突然一束手电强光照在了陈女士脸上,陈女士避开灯光再跑。可她发现,在离自己20米那边小公园的树林里面,有一男子拿一个特别亮的灯直往她脸上刺来,她一回头光又刺过来,陈女士肯定要望一眼。“我不知道这男子是谁,心想这个人可能有神经病啊,怎么晚上用手电往人脸上刺啊。我没有理睬,继续往前小跑,不想从那边过来了两个人,他们居然追了上来。”“站住!站住!”一名男子大声喝着。“我也不知道他们是什么人,就怕遇到了流氓,我就往前走,走得蛮快的。很快,两个人拦住了我,叫我跟他们走,说配合检查。这时我才发现这两人中,一人身着警服,一人穿着保安制服,穿保安制服的人胖胖的,身着警服的人瘦瘦的,手上还拿着一根电警棍。这两人强行要拽我走。”陈女士说。“你们拉我干什么?”陈女士问。“拉你干什么,你是卖淫女!”保安摸样的人说。“我怎么成了卖淫女了?”“那你身上有证件吗?”身着警服的人上来要陈女士出示证件。“我跟你讲,我出来锻炼身体,连手机都没带,身上一毛钱都没有,不要说证件了。”
“马上跟我们走,配合检查。你不是卖淫女你是什么人?”穿保安制服的胖子一再强调。“走!少废话。”说着这两人要强行拉陈女士,往停在公园大门口前方的一辆警车方向拽。“平白无故,你们就侮辱我,说我是卖淫女,我以后怎么能抬得起头来。”陈女士反复向他们解释,你看看我穿的什么衣服,看看我穿的什么鞋子,你看还像那种人啊?我家就在前边港务社区,社区民警姓韦(音),“可他们硬说我是三无产品,认为我是一个卖淫女。”陈女士当即又说,自己就是附近人,只是来跑步的。还把自己的姓名和住址都告诉了这两个人,谁知两人还是不相信
按不知是否与国际接轨的惯例,警察说陈女士是“三无产品”,是一个卖淫女。陈女士就得是,不是也是。果不其然,由于陈女士不服从两人带上警车,她被他们用警棍电击浑身麻,发抖、发寒。如果不是围观群众影响了警察“办案”,陈女士“卖淫”的罪名就可以在电棍下坐实了。
这样以黑为白、指鹿为马的事情挺多,例子个个鲜活。百度一下“屈打成招”,你会发现许多人稀里糊涂被“绳之以法”了。百度一下“野蛮执法”,你会发现更多的“大盖帽”在各个地方张牙舞爪。已经法制了这么多年,怎么那些警察越来越象匪类。执法者之于老百姓是保护神还是恶魔?
本来还想写几句,还是算了,想想“你不是卖淫女你是什么人”吧,这个问题很实际。
前天晚上10时许,南京的陈女士浦口公园散步,不想却被开着警车、身穿警服的两名男人给抓了,这两个人说“马上跟我们走,配合检查。你不是卖淫女你是什么人?”
晚上7:30,陈女士约邻居一起出来散步,不想邻居没来,她就独自一人走到了家门口的浦口公园里,开始小跑锻炼身体,这里有不少邻居也在锻炼。就在她刚跑几步时,突然一束手电强光照在了陈女士脸上,陈女士避开灯光再跑。可她发现,在离自己20米那边小公园的树林里面,有一男子拿一个特别亮的灯直往她脸上刺来,她一回头光又刺过来,陈女士肯定要望一眼。“我不知道这男子是谁,心想这个人可能有神经病啊,怎么晚上用手电往人脸上刺啊。我没有理睬,继续往前小跑,不想从那边过来了两个人,他们居然追了上来。”“站住!站住!”一名男子大声喝着。“我也不知道他们是什么人,就怕遇到了流氓,我就往前走,走得蛮快的。很快,两个人拦住了我,叫我跟他们走,说配合检查。这时我才发现这两人中,一人身着警服,一人穿着保安制服,穿保安制服的人胖胖的,身着警服的人瘦瘦的,手上还拿着一根电警棍。这两人强行要拽我走。”陈女士说。“你们拉我干什么?”陈女士问。“拉你干什么,你是卖淫女!”保安摸样的人说。“我怎么成了卖淫女了?”“那你身上有证件吗?”身着警服的人上来要陈女士出示证件。“我跟你讲,我出来锻炼身体,连手机都没带,身上一毛钱都没有,不要说证件了。”
“马上跟我们走,配合检查。你不是卖淫女你是什么人?”穿保安制服的胖子一再强调。“走!少废话。”说着这两人要强行拉陈女士,往停在公园大门口前方的一辆警车方向拽。“平白无故,你们就侮辱我,说我是卖淫女,我以后怎么能抬得起头来。”陈女士反复向他们解释,你看看我穿的什么衣服,看看我穿的什么鞋子,你看还像那种人啊?我家就在前边港务社区,社区民警姓韦(音),“可他们硬说我是三无产品,认为我是一个卖淫女。”陈女士当即又说,自己就是附近人,只是来跑步的。还把自己的姓名和住址都告诉了这两个人,谁知两人还是不相信
按不知是否与国际接轨的惯例,警察说陈女士是“三无产品”,是一个卖淫女。陈女士就得是,不是也是。果不其然,由于陈女士不服从两人带上警车,她被他们用警棍电击浑身麻,发抖、发寒。如果不是围观群众影响了警察“办案”,陈女士“卖淫”的罪名就可以在电棍下坐实了。
这样以黑为白、指鹿为马的事情挺多,例子个个鲜活。百度一下“屈打成招”,你会发现许多人稀里糊涂被“绳之以法”了。百度一下“野蛮执法”,你会发现更多的“大盖帽”在各个地方张牙舞爪。已经法制了这么多年,怎么那些警察越来越象匪类。执法者之于老百姓是保护神还是恶魔?
本来还想写几句,还是算了,想想“你不是卖淫女你是什么人”吧,这个问题很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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