鲍彤,前中共中央委员,是因六四而被当局逮捕的中共最高官员。
1932年生于浙江海宁。
1949年在上海南洋中学求学时加入中共。上海解放后,在中共中央华东局组织部工作。
1954年起在中共中央组织部工作,文革前是中共中央组织部研究室副主任。
1 9 5 8 - 7 6年鲍彤在反右派斗争中被批判,在文化大革命中被定为走资派。
1977年鲍彤参加全国科学大会文件起草工作。
1978年担任国家科委办公厅副主任。
1979年鲍彤参加中共中央召开的理论工作务虚会。
鲍彤参加了中国八十年代的经济改革和政治改革。
1980年起,在赵紫阳担任国务院总理期间,鲍彤任国务院总理秘书。
1982年兼任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委员1984年兼任该委员会副主任。
1986年兼任中共中央政治体制改革研讨小组办公室主任。
1987年兼任中共十三大文件起草小组组长。在1987年召开的中共十三大上,鲍彤当选为中共中央委员。在十三届政治局常委第一次会议上,鲍彤被任命为政治局常委政治秘书。鲍彤还兼任中共中央政治体制改革研究室室主任,中共中央宣传理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党的建设领导小组成员。
鲍彤致力的目标是推动中国跨越民主的门槛,进入现代社会。
1989年鲍彤反对邓小平用武力镇压学生运动的方针,支持赵紫阳在民主和法制的轨道上解决问题的方针。5月28日,鲍彤被当局押入监狱。
1992年1月,被正式宣布逮捕。3月,被中共中央政治局宣布犯了泄露国家机密罪和进行反革命宣传煽动罪,因而开除党籍。7月,被法院宣布犯了同样的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服刑期满后,又被当局押往北京郊区软禁一年。从1998年5月被当局告知恢复政治权利的第二天起,鲍彤立即接受各国传媒采访,不断发表对中国局势的评论。
鲍彤认为,民主是克制腐败和稳定大局的根本保证。鲍彤致力的目标是推动中国走人类进步的共同道路,跨越民主的门槛,进入现代社会。
1994年鲍彤被世界人权观察评选为人权观察员。
1998年被中国民主教育基金会评选为中国杰出民主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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