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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天:从高速公路收费看中共政府的本质

 2007-03-05 04:35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文章摘要: 把养老金给商人做资本,用37亿私人资本购买737亿国家企业,把高速公路当作榨取民脂民膏的机器,这就是中共的“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当中共的“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口号喊得漫天响的时候,我们应该通过现象看本质来揭露它的虚伪与可耻!

什么叫“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中共的立党,是为了专权,中共的执政,是为了役民。而“黑箱操作”,愚弄民众是中共的一贯手段。在纷繁复杂的社会事务中,我们只要透过那么一两件事就可以看穿中共“立党为私,执政为利”的罪恶本质。

据《经济观察报》报道,上海有政协委员对沪嘉高速公路的收费问题要求“解惑”。

沪嘉高速公路东起上海市区的真北路,北至嘉定南门嘉戬公路,全长20.5公里。该公路是上海到山东烟台的204国道的组成部分,同时也是通往江苏省的一条干线公路。随着上海乃至长三角地区的高速发展,沪嘉高速公路已经成为中国最繁忙的公路之一。同时,沪嘉高速也是获利巨大的一条高速公路。沪嘉高速公路是中国修建的第一条高速公路。作为交通部“七五”期间的大中型基建项目,沪嘉高速于1984年12月21日奠基动工,1988年10月31日建成通车,工程历时3年10个月,总投资2.3亿元人民币。建成当年,沪嘉高速便开始收取机动车道路使用费,一直持续至今,收费已有18年3个月。

中共政府对于交通设施的建设方针是“贷款修建――收费还贷”。以此为说词,所以中国大陆的所有“国道”“高速”都是有偿使用的,通行车辆在“养路费”之外还必须每次过往要交“过路费”。那这个“过路费”的收取是怎么样的一种情况呢?以这条“沪嘉高速公路”为例:按 2.3亿元投资成本计算,摊到这18年的6570天中,沪嘉高速平均每天收费约35007元。再按目前收费标准中最低的一档“每辆小型客车每次10元”计算,这只是3500辆车的单程收费量。而统计数据显示,到2003年年中,沪嘉高速的日均流量就已达4.3万辆。假设从2003年中开始以日均车流量 4.3万辆计算,到2004,2005,2006的三年,收费款项将高达4.5亿之多;更何况车流量每年以两位数递增,这是以每辆最低收费标准计算。

一条只要三五年收费就可以回收投资成本的高速公路,却收了十八年的费,且还将继续收下去。

那能产生如此高额利润的高速公路,是谁在受益呢?我们不妨看看下述资料:

△关于沪嘉高速比较完整的财务数据和股权结构

目前对沪嘉高速拥有经营权和管理权的公司为“上海建泰公司”。

据悉,上海建泰是由上海市政府牵头成立的沪港合作企业,由上海市公路建设总公司和中信泰富下的香港全资公司Rich Creation Investments Ltd.于1995年12月组建而成,注册资本18.5亿元人民币,两者分别持有上海建泰55%和45%的股权。1998年,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 4亿元人民币从上海市公路建设总公司获得24.86%的上海建泰股份;2003年,中信泰富将其持有的45%股份以9.69亿港币的价格回卖给上海公路建设总公司。至此,隧道股份( 8.64,-0.96,-10.00%)与上海公路建设总公司分别持有沪嘉高速公路股权的24.86%和75.14%。

官方资料显示,上海建泰拥有并经营沪嘉高速公路,并且沪嘉高速公路是上海建泰的惟一资产。而上海建泰18.5亿的注册总资产实际上就是沪嘉高速公路的总价值。上海建泰成立的1995年,距沪嘉高速建成通车刚好满7年。7年间,沪嘉高速公路的价值从最开始政府投入的 2.3亿元,变成了18.5亿元。而沪嘉高速的增值仍在继续。

隧道股份1999年1月24日发布的配股说明书中写道:根据测算 ,隧道股份在投资沪嘉高速公路经营权的今后约17年期间,预计可获得税后净收益11.8亿元,扣除初始投资款,可获得投资净收益7.86亿元,平均年投资净收益为4579.63万元,平均年投资净收益率为11.6%。

人们今天依然可以从该高速公路收费站的指示牌上可以看到,上面写着收费截止期2022年,经营期限30年。

这条高速公路的获利主体是上海公路建设总公司。从1988年至2015年的27年间,按照目前的收费标准,预计这条投资2.3亿元兴建的高速公路将支撑起一个总资产达到66亿元的庞大公司。如果收费持续到2022年,上海建泰的资产将更为惊人,因为中国的机动车数量正以每年两位数的速度增长。

公路交通为国家建设的基础设施,由国家财政投入,国家财政源于政府对公民的税收。也就是说,公路是由全体纳税人出资修建的;因为公路使用必然在会发生毁损,因此,对使用者(机动车主)征收用于维护公路完好的“养路费”。从逻辑上说,使用者只要交了“养路费”就不必再交其他任何费用了。就算是根据政府所示的“贷款修路――收费还贷”,那么,这收费的额度也是止于“还贷”。可现在的事实是:由全体纳税人修建的高速公路却成了一些公司的盈利机器。是谁给了他们这种权利呢?

“此树是我栽,此路是我开,要想通得过,留下买路钱”,这是人们熟悉的戏文里绿林强盗的语言,而现在的强盗由国家交通警察保障着的“高速公路管理公司”了。

沪嘉高速公路是如此,那北京的机场高速,京津塘高速呢?还有全国那日益增多的高速公路呢?

把养老金给商人做资本,用37亿私人资本购买737亿国家企业,把高速公路当作榨取民脂民膏的机器,这就是中共的“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中共每天标榜着建设和谐社会,推动社会公平正义,但在实际中却处处与民为敌,愚弄,压榨人民。当民众觉醒而挺身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时,却被扣上“破坏社会稳定”,“扰乱社会治安”的罪名而打入黑狱!

自古言:听其言而观其行。中共漂亮的话已经无数,真正以民为本的事却鲜有所闻。其实只是一句话:一个奉行专制独裁的政党,必定是一个从根本上与公民为敌的政党。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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