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与山西盛行冥婚风俗 诱发杀人卖尸案
核心提示:一副“女骨”卖价3.5万左右,高额利润诱发系列恶性案件。一个刚被“嫁”出的智障少女,10余天后却成了一个死者的“阴婚”媳妇,杀害她的正是当初上门提亲的媒人。驱动“杀机”的是女尸买卖的高额利润与“冥婚”盛行下“供不应求”的女尸“市场”。智障少女小娜成了女尸买卖高额利润下的牺牲品
以陕西延川县和山西省隰县作对比,以“新鲜”女尸来看,年青尸体价格,陕西延川最高在两万元左右,山西隰县则可以卖到四万元甚至更高,大龄女尸价格延川县在万元左右,隰县则在1.2万元左右,如果是终身未嫁的老人,延川在5000元左右,比隰县高出2000元左右。如果尸体已经腐败,价格则相应较低。山西临汾市、陕西延安市的情况,价格大致相当。
“我是为了挣钱,这钱来得快嘛!要不是失手得早,我还打算再做几件。”
——犯罪嫌疑人杨东艳”
未婚男人死后,找一位死亡的未婚女子,葬在一起,完成形式上的婚礼,被称为“阴婚”或“冥婚”。这一风俗在陕西、山西等地颇为盛行,但有所差别。
总的看来,女尸价格山西高于陕西,“阴婚”程序则陕西比山西复杂。警方人士解释,这和山西矿难等意外事故多发有关,意外死亡的男人较多,造成女尸紧俏价高,买家也没有更多选择余地。据调查,山西此前发生过一起类似杀人卖尸事件,陕西发生的绝大多数盗女尸骨事件,尸体最终流向了山西。'
1月7日早晨,山西省隰县城南乡张家村后山梁。几棵枯树在零下10℃的寒风中瑟瑟发抖。在陕西省延川县多名刑警的注视下,村民张建元挖开路边一个浅浅的土坑,那里是弟弟张秋元的坟墓,和张秋元埋在一起的是“阴婚”媳妇小娜。去年10月17日,张建元花3.5万元买来小娜的尸体,当天他亲手挖开坟墓,把小娜的棺材放进去,给弟弟结了“阴婚”。而今年1月6日,警察找上门,告诉他,小娜死于谋杀,杀人者为卖尸杀人。
对于杀人卖尸的过程,警方有了初步调查的结果。去年10月16日,两名男子将小娜骗至陕西省延川县延水关的石湾处杀害,随后将尸体以15500元卖到山西。尸体几经转手,被家住山西隰县城南乡的张建元以3.5万元买走。
张建元的四弟张秋元在2005年农历正月十九被媳妇郭瑞云用毒鼠强毒死,郭后被法院判处死缓。张建元说,四弟的媳妇如此凶狠,他俩在阴间也不能做夫妻的,按照当地风俗,四弟算是单身,需要配“阴婚”,他便托周边的风水先生(当地介绍阴婚人的简称)找未婚女尸。“阴婚”也叫“冥婚”,即未婚男人死后,找一位死亡的未婚女子葬在一起,完成形式上的婚礼,在陕西、山西等地颇为盛行。
张建元记得,给弟弟配“阴婚”是阴历八月二十六(即阳历10月17日),按照当地的风俗,算是个吉利的日子。当天,他经中间人介绍买回了小娜的尸体,随后买了寿衣、棺材,当晚挖开四弟张秋元墓地,将小娜的棺材放进去,这就算给弟弟结了“阴婚”。
“阴婚”前的“阳婚”
400公里外的延川“媒人”杨东艳获得了这个消息。“谈了不到半个小时就把小娜带走了”
然而在结“阴婚”十多天前,小娜刚刚结了一场“阳婚”。
小娜,家住陕西省兴平市农村,距离其埋葬的地点有500多公里。小娜母亲说,小娜手、脚比较瘦小,头发花白,智力一直停留在五六岁,如果大人不具体指厕所在什么地方,她就会随地大小便。去年7月左右,眼看女儿就要满20岁了,小娜的母亲有点心急,“娃大了,总得有个归宿吧。”在小娜的父亲看来,女儿虽然不能给人家帮上忙,倒也可以传宗接代吧。小娜的父母便向本地的“媒人”求助。在陕西农村,有一些专门从事婚姻介绍的人,被称为“媒人”。他们将陕北的男子撮合到关中做上门女婿,或者把关中的女子介绍到陕北,中间收取好处费。
很快,400公里外的延川“媒人”杨东艳获得了这个消息。他35岁,文化程度不高,但因常走南闯北,在家乡延川县眼岔寺乡人眼里,是个知名“媒人”。与杨东艳年龄相仿的老乡庞红兵,一直没有找到老婆。庞红兵认为是家里太穷,好女孩都不愿嫁,“现在只想讨个能给我生个娃的女子”,于是请杨东艳帮忙。去年农历八月初八(阳历9月29日),算是个吉利的日子,杨东艳带着庞红兵外出相亲。他们先去了陕西乾县大王聪镇,找到当地“媒人”毛保平,看了两个女孩之后,没有谈成,随后毛保平又介绍去了小娜家相亲。
这一天是2006年阴历八月十四日(阳历10月5日),小娜的母亲至今仍记忆犹新,“女儿结婚大喜的日子”。此前几天,陆续有媒人带人过来相亲,因各种原因没有谈成。她想让女儿漂亮一些,特意将小娜原来的一头白发染成了黑色,并穿上一身红衣服。庞红兵对小娜挺满意,小娜的父母觉得庞红兵挺憨厚,也不嫌弃女儿傻,于是双方就同意了。按照当地的风俗,小娜父母要了2000元彩礼钱,庞红兵钱不够,杨东艳就全额垫付了。
“谈判”的过程出奇顺利,“谈了不到半个小时就把小娜带走了”,庞红兵将其归结为媒人的功劳。他们离开时还带上了小娜的户口本和身份证复印件,准备领结婚证用。离开后,媒人毛保平说,这门婚事中间有不少媒人帮忙介绍了,要收好处费。小娜的价格一共是1万7千元,减去已给小娜家的2千元财礼钱,还要给1.5万元,这些钱由杨东艳作担保,庞红兵不付则由杨东艳给。
阴历八月十五(阳历10月6日),中秋节,庞红兵高兴地带着小娜回到了延川家中,杨东艳跟着一起回来等着收钱。可刚生活了一天,庞红兵便感到“小娜傻得出乎意料”,她在家中随便大小便,还乱扔东西,生活根本不能自理,成了他的累赘。庞红兵说,为了能结婚生子,一开始他还是想留住小娜,决定先给她治病。10月8日是小娜20岁的生日,但没有人知道,当天庞红兵带小娜去延川县妇幼保健医院检查。庞红兵说,医生检查后称,小娜发育不好,不能确定是否能生孩子,这令庞改变了主意,决定退了这门亲事。出了医院,他就将小娜带到延川城边的河东旅社,叫来杨东艳。庞红兵原本想给小娜家打电话,可杨东艳说人是他介绍来的,把人交给他就可以。杨东艳最初提出退婚需付四五千元路费,庞最终付了2500元。
“活人不好卖”
一副“女骨”,买时八千一万,卖时要价3.5万左右。杨东艳这才相信女尸可以卖钱,决定杀小娜卖尸体
退亲一事让杨东艳非常犯难。杨东艳向警方交代,上面的那些媒人不同意退亲,让他找其它门路,把小娜嫁出去,并逼着要中间的“劳务费”,为了信誉,他不得不付了一部分。无奈之下,杨东艳将小娜寄居在河东旅社。说好最长时间一个月,无论满不满一个月,都给店主1000元报酬。杨东艳说,当时他算了算已经支出的各种费用,只有以超过1.2万元的价格将小娜嫁出去,才能有利可图,但他一直运气不好,无法出手。
对于自己的罪行,杨东艳事后抱怨,“都是刘生海害了我。”警方资料记载,刘生海,35岁左右,延川县延水关镇人,暂住在河东旅社附近,靠拐卖妇女、介绍婚姻(包括阴婚)为生,也常参与盗窃。延川县公安局副局长刘世雄说,10月14日,刘生海来旅店闲逛,看到店主正在照顾小娜,就问这个娃1万元卖不卖,店主骗刘生海,“不卖,是我亲戚的孩子”。但刘生海的问话,恰好被在旁边的杨东艳听见了,杨一阵心喜,“莫非刘有卖小娜的好出路”?杨东艳找到刘生海询问具体情况,刘生海说,活人不好卖,价格又不高,但死尸就不一样了。杨东艳最初并不相信死尸可以卖钱,决定让刘生海带其先考察一下“市场”。第二天,也就是10月15日,刘生海带杨东艳租车来到山西省隰县,见到了李龙生。
据延川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曹为强介绍,李龙生,34岁,山西省隰县农村人,半文盲,之前靠卖炭为生,从去年1月起,照看隰县人民医院的停尸房。李龙生印有阴亲介绍的名片,到处散发,谁家需要配阴亲了,都可以拿着名片找他。一副“女骨”,买时八千一万,卖时要价3.5万左右。曹为强说,刘生海谎称一个亲友的女孩马上就要病死,问李龙生要不要。双方谈定价格1.6万元,杨东艳这时才相信女尸可以卖钱,决定杀小娜卖尸体。刘生海与李龙生约定次日晚上交易。交易地点定在延水关大桥,桥的一侧是陕西省延川县,另一侧是山西省永和县。刑警大队长曹为强补充解释,其实,刘生海也是从李龙生处生出的杀女卖骨念头。此前,刘生海替一个朋友出售拐来的傻女子,请李龙生帮忙,但没卖出去。其间,刘生海发现了李龙生买卖女尸非常赚钱,于是动了“杀机”。但李龙生表态,傻女子在他这里呆了很多天,杀人容易被发现,拒绝接收,刘生海才放弃邪念,这名女子也保住一命。然而这条赚钱的途径给刘生海带来了很大的影响。
刘生海和杨东艳为了不让尸体留下明显外伤,想到用硼砂液体毒死小娜,这是农村一种用来杀虫的农药。他们将它事先涂在了面包上,然后将小娜骗至延川县延水关的石湾处,让她吃下“毒”面包。当晚李龙生早早来到延水关大桥,催促刘生海赶紧送尸体过来。但当时小娜还有呼吸,刘生海和杨东艳便将小娜掐死,装在一只化纤袋子里,打车赶到。延川县公安局副局长刘世雄说,卖尸体时小娜才刚刚死亡。
李龙生向警方交代,他简单看了一下尸体,没有发现外伤,确认是女性且年龄还比较小,便掏出15500元钱给刘生海,扣下500元作为租车的运输费。见刘生海手上有死者的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也就没多问尸体的来源。他把小娜尸体运回自己看管的停尸房,次日,就被人以3.5万元的高价买走。最终的买家张建元也没发现尸体有明显的伤痕,只是在穿寿衣时,发现女尸喉结处有个红印,便问怎么回事,李龙生说是运输时碰的。当时李龙生说死者是从临汾来的,因肝硬化死亡,家中很穷,母亲在医院治病急等用钱,张便没有怀疑尸体的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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