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万饱受欺诈和掠夺的中国股市退市和两网难民维

全国百万退市股民、两网股民致人大和相关媒体的公开信

全国百万退市股民、两网股民致人大常委领导和相关媒体公开信(新)

尊敬的人大常委领导和相关媒体:

今年主板迎来了历史性的大行情,中国股市也有了历史性的大转折。这全都因为新一届证监会领导敢于改革、敢于纠正历史的错误,敢于对饱受伤害的流通股东进行补偿,因此主板市场才有制度上的改革和纠正,才有了如今的大行情。 而我们这些受原制度迫害最深的退市股民和两网股民,却因为身在三板(即现在的股份转让系统),并没有享受到制度大改革、制度大纠正给我们带来的多方面补偿。 相反,在三板市场上,有着许多难以令人理解的问题:
1、为什么 2001年开办三板(股份转让系统)7年以来没有一支股票转到主板交易?
2、为什么 上市公司一旦连续亏损就被45个工作日内强制平移到三板,而连续盈利8年的三板公司却不能强制平移到主板?!
3、为什么 上市公司连续三年亏损就被迅速退市,而恢复盈利就不能迅速恢复上市?

一、为什么 2001年开办三板(股份转让系统)7年以来没有一支股票转到主板交易?
据证监办发[2000]29号文(2000年发文),“二、对妥善处理两系统原挂牌企业及其原流通法人股问题,中国证监会的态度一直是积极的,……,今后,中国证监会将一如既往,对两系统原挂牌企业的上市申请,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优先考虑,抓紧审核。” 然而,事实却是,01年开办股份转让系统7年以来,没有一只股份转让系统的股票和原两网系统的股票获准上市。众所周知,这7年来,大自然、粤传媒等股票曾不断地请求上市,结果是大自然3次被否,粤传媒这样持续盈利的公司也至今无法上市。以他们资产质量不好为由不给上市,显然站不住脚的,这些公司都持续盈利8年以上了,而同时期过会上市的公司却如今有的都连续亏损近3年,有的净资产都为负值了!请看如下这些公司,都是2000年以后才上市的公司,他们不是连续3年亏损,就是净资产为负了:
上市公司: 上市日期 每股净资产(元)  连续亏损年数
st金泰 600385 2001-07-23   每股净资产-0.8000  连续2年亏损     
*st科苑 000979 2000-06-16   每股净资产-0.1300  连续3年亏损
s*st华龙 600242 2000-12-07  每股净资产-1.6100  连续3年亏损      
s*st天香 600225 2000-01-27   每股净资产0.4780   连续3年亏损 
s*st聚酯 600259 2000-05-25   每股净资产0.0800   连续3年亏损
两网的公司:
粤传媒5 400003 每股净资产 3.7292 每股收益0.30元 持续7年以上盈利 
大自然5 400001 每股净资产 2.5000 每股收益0.03元以上,最高0.13元 持续8年以上盈利 

要知道,上面例举的这些上市公司,都是已经在IPO时募集了几亿、几十亿的资金的情况下,将净资产亏损成负值的,而上面的两网公司仅靠自身的原始资产就维持持续8年多的盈利!
以上铁证可以证明,那些垃圾公司,都可以上市,而两网的公司就是以各种借口不给上市,不知道证监会的[2000]29号文是骗人的吗?
不知道证监会是如何对两网股票“优先考虑,抓紧审核”的?!!!

二、为什么 上市公司一旦连续亏损就被45个工作日内强制平移到三板,而连续盈利8年的三板公司却不能强制平移到主板?!
自证监会[2004]6号文发布以来,一旦有公司连续亏损三年退市,就会被45个工作日内“坚定不移”地平移到三板来交易,没有任何障碍。而三板的公司,无论是两网股,还是退市股,无论连续盈利多少年,却不能强制平移到主板,为什么? 难道三板只是一个政府推卸责任的地方吗?——推卸剥夺了两网公司的流通权的责任、推卸退市公司监管的责任。
如果不是推卸责任,那么为什么不能也制定一个“强制”平移主板的政策,而“坚定不移”地执行呢?!

三、为什么 上市公司连续三年亏损就被迅速退市,而恢复盈利就不能迅速恢复上市?
01年开办股份转让系统以来至今,已经有40多只上市公司因亏损而被迅速平移到三板,却没有一支股票因盈利恢复上市。并不是他们不能通过重组恢复公司的盈利能力,而是这些公司对政府政策的彻底失望,迄今为止,退市政策推出7年了,却没有推出恢复上市的明确政策。 当初,如此迅速的制定了业绩不好的公司强行退市的政策,政府的心情可以理解,是想通过这种把业绩不好的公司清出证券市场,而从表明上制造上市公司都是好公司的、监管层监管得力的假像。故此,才有了退市果断迅速、效率奇高,而恢复上市却你推我推、7年《转板细则》不出台。 不知管理层想过没有,因为这样的“粉饰”,造成了多少流通股东家破人亡?这样的“粉饰”,强行剥夺了流通股民的流通权,合理合法吗?而真正造成上市公司亏损、T•W挪用上市公司巨额资产的大股东们,得到你们的有效监管和处理了吗?相反,随着你们让他们退市,他们所犯的种种罪行,似乎都一笔勾销了!事实上也正是如此,迄今为止,7年了,公司退市之后,没有一个公司再受到应有的监管和惩治! 你们事实上已经成为了那些造成上市公司亏损、T•W挪用上市公司巨额财产的大股东们的帮凶了!
强烈要求管理层纠正目前的错误,对所有退市公司加强监管,对他们在上市期间、退市期间所犯的罪行进行惩处、追溯,组成专门的退市公司清欠小组,对挪、借、贪了上市公司的资产进行清欠!
对无法依靠自身进行清欠的大股东,应该出台鼓励通过重组的方式进行清欠,对完成清欠的公司,对其恢复上市的条件或时间给予适当优惠!


总之,希望证监会领导能够彻底纠正历史错误,对三板的种种不合理制度进行改革,打通三板返回主板的通道,出台鼓励退市公司重组的政策,以使得饱受侵害的中小股东们能够获得补偿,这也是证监会应该做的,对历史问题妥善处理的责任!


在此,我们百万深受历史错误制度迫害的退市股民、两网股民,强烈请求人大常委督促证监会纠正制度错误,对三板进行以下改革:
1、强烈要求证监会履行原承诺,正确和妥善处理两网及已退市上市公司的遗留问题;
2、强烈要求证监会对三板进行清欠,要求地方政府或大股东偿还侵占的资金和财产, 三板不应该成为清欠死角,清欠工作在主板市场限时限期完成,政府更应加大力度在三板展开清欠工作,欠我们的请还给我们,以富有实效的法规与政策,最大限度保护持有退市股票股民的合法权益;
3、强烈要求证监会出台三板《转板细则》,对好的三板公司直接转主板, 差的尽快推出重整鼓励政策、重组退市公司,实行转板上市。
4、强烈要求证监会对三板公司进行股改,对通过重组完成清欠的公司,以及通过重组完成股改的公司,对其恢复或转板上市的条件、时间给予适当放宽;
5、上百万两网及退市股民殷切期望政府主管部门拿出措施兑现承诺,维护公权公信,保护我们合法的利益!




百万饱受欺诈和掠夺的中国股市退市和两网难民 敬上
二〇〇七年一月二十五日


全国百万退市股民、两网股民致中国证监会的公开信(逐步修改)

全国百万退市股民、两网股民致中国证监会的公开信(逐步修改)

尊敬的人大常委和证监会领导:

去年,主板迎来了历史性的大行情,中国股市也有了历史性的大转折。这全都因为新一届证监会领导敢于改革、敢于面对饱受伤害的流通股东.因此主板市场才有制度上的改革和创新,才有三个代表和党的保先深入5000万股民群众及家庭的功绩.

今年年初,我们注意到政府和尚福林主席提出的又一次,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改革.以及对大股东掏空上市公司的行为,从源头上进行严惩根治的法制建设.使我们这些退市股民和两网股民心情澎湃万分.
1.如果当初法制上建全,何来如今如此多的被大股东掏空的退市公司.何来那么多, 被大股东连累退市的无数个小股民和家庭.
  2. 如果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早日建立,又何愁三板市场如死水一潭,整整等了七年也看不到转主板的上市公司,看不到希望呢

一.面对大股东掏空上市公司的行为,从源头上进行严惩根治的法制建设
1. A股退市是否是大股东逃避占款及清欠法制问题的避难所
主板上未清欠的公司,逃避法制问题的最好办法 就是退市. 这样 ,就可以逃脱清欠责任. 股改以后,
我国还将面对前所未有的私营企业在证券市场上购并浪潮,面对更多海外私营企业在证券市场上购并浪潮,如果从制度上鼓励他们这样掏空上市,再退市逃脱清欠责任,那么,证监会又如何完善自己的购并法制制度建设.
2.退市政策的出台,证监会将如何保护本已伤痕累累的自己股民
大股东们几亿、十几亿的掏空上市见光后,面对望着几十年的积蓄灰飞烟灭的许许多多小股民,面对有的家庭妻离子散的许多小股民.证监会,将如何处理呢 是在伤痕累累的许许多多小股民伤口上撒把盐,将主板购进A 股的小股民退到三板,然后任其大股东逃避占款及清欠法制责任,对退市小股民不管不问,整整七年都看不到一丝阳光吗
当A股1000点时,每次下跌都牵动着证监会社会安定稳定的神经,牵动两会代表的安定稳定神经.可证监会和两会代表们可曾想过,三板股民损失何止1000点A 股股民十倍.七年来,任大股东侵害,无人问津,无人管理.难道三板股民不应该成为两会代表和证监会关心的对象吗

二. 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改革
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改革,将是载入中国证券史册的一次巨大变革,要进行改革就必然跳不过三个问题:
1.如何解决三板的历史问题?
2.如何鼓励遵循三公原则,奖优罚劣.形成上市公司能退,退市公司能上的良性管理循环?.
3.如何将多层次资本市场做成美国纳斯达克雏形?

1.如何解决三板的历史问题?如NET、STAQ两网公司的问题
A .商鞅树木立信,证监会如何取信于民?
证监会曾对数十万两网股民用文件的形式立下承诺{监办发[2000]29号文(2000年发文),“对妥善处理两系统原挂牌企业及其原流通法人股问题,中国证监会的态度一直是积极的,……,今后,中国证监会将一如既往,对两系统原挂牌企业的上市申请,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优先考虑,抓紧审核。” }.事实却是,01年开办股份转让系统7年以来,没有一只股份转让系统的股票和原两网系统的股票获准上市。
B .是NET、STAQ两网公司没有够上市条件的公司吗?
大自然、粤传媒等股票曾不断地请求上市,结果是大自然3次被否,粤传媒这样持续盈利的公司也至今无法上市。以他们资产质量不好为由不给上市,显然站不住脚的,这些公司都持续盈利8年以上了,而同时期过会上市的公司却如今有的都连续亏损近3年,有的净资产都为负值了!请看如下这些公司:
上市公司: 上市日期 每股净资产(元)  连续亏损年数
st金泰 600385 2001-07-23   每股净资产-0.8000  连续2年亏损     
* st科苑 000979 2000-06-16   每股净资产-0.1300  连续3年亏损
s*st华龙 600242 2000-12-07  每股净资产-1.6100  连续3年亏损      
s*st天香 600225 2000-01-27   每股净资产0.4780   连续3年亏损 
s*st聚酯 600259 2000-05-25   每股净资产0.0800   连续3年亏损
两网的公司:
粤传媒5 400003 每股净资产 3.7292 每股收益0.30元 持续7年以上盈利 
大自然5 400001 每股净资产 2.5000 每股收益0.03元以上,最高0.13元 持续8年以上盈利 
要知道,上面例举的这些上市公司,都是已经在IPO时募集了几亿、几十亿的资金的情况下,将净资产亏损成负值的,而上面的两网公司仅靠自身的原始资产就维持持续8年多的盈利!


如此 面对数十万两网股民,证监会将如何对两网股票“优先考虑,抓紧审核”呢?

2.如何鼓励遵循三公原则,奖优罚劣.形成上市公司能退, 退市公司能上的良性管理循环?.

A 01年开办股份转让系统以来至今,已经有40多只上市公司因亏损而被迅速平移到三板,却没有一支股票因盈利恢复上市。这并不是他们不能通过重组恢复公司的盈利能力,而是这些公司对政府政策的彻底失望,迄今为止,退市政策推出7年了,却没有推出恢复上市的明确政策。

B 证券市场鼓励遵循公开, 公平,公证的三公原则.三板股民当初也是在A股市场上本着三公原则购进的A股. 那么,三板股民持有的退市公司,是否也可凭着公开, 公平 ,公证的三公原则.在退市公司连续三年盈利以后,和当初迅速退市一样, 迅速可以上主板呢?使三板股民看到一丝阳光, 一丝希望呢?

致证监会——退市难民的申诉信

尊敬的证监会领导:

11月9号,由证监会、公安部等八大部委联合签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工作的通知》,通知中明确指出:“上市公司是证券市场的基石,大量存在的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行为,……,是导致部分上市公司连续亏损直至退市的主要原因,是严重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而我们正是三板市场处境凄凉的"退市难民"。这样的难民己达百多万。

我们用多年血汗所得投资于中国股市,支援国企三年解困。而今,我们的投资非但没有获得分文回报,反而手中的股票变得分文不值、血本无归。如果说当年投资10万,现在只剩下几千元。也许我们中国百万退市难民可能属于地球上最不幸最悲哀的一族。
最令我们出离愤怒的是退市后各方对我们的态度,当我们打电话到证监会要求对大股东的违法侵占、挪用等违法行为进行追究时,得到的回答竟是——“该公司退市了,我们不管了,要找你们找工商局去”! 我们真的是欲哭无泪啊……按照中国现在的法律,没有你们证监会的处罚决定,我们连去法院诉讼的权力都没有,何况去工商局。 公然挪用、抢劫公众公司资产几亿、几十亿元,却没法追究,没人监管,这是一个什么样的国家啊?
我们是从国家级信誉的交易所买入的股票,不是从地摊上买的,这些上市公司都是经层层把关进入交易所的,我们买这些上市公司的股票首先是对政府监管部门的信任,它们是否是造假上市我们并无从得知,监管和证券市场的诚信度问题.众所周知我们若从商场购买了假货那是要假一赔十的,因为商场有保证进货质量的义务,而大众看中的也是商场的信誉,国家法律也是规定消费者可先要求商家赔偿再由商家找问题企业.现在监管各方凭什么说退市了和我们无关了?
侵占上市公司资产的大股东们通过退市逃脱责任,难道政府的监管单位也想通过退市逃脱监管责任吗?这就不难理解相关单位为什么那么着急地强行推行退市政策了。
退市是为了惩罚造成公司亏损的大股东吗?显然不是,退市政策实行5年来,前后已经有40多家退市公司了,没有一家公司退市后,侵占上市公司资产和其它任何一个违法行为受到了惩罚!
五年前推出的退市制度过于仓促,惩罚的只是流通股东. 我们退市公司的流通股投资者做了替罪羔羊。那些本应该受到市场机制惩罚的非流通股,原本就是不流通的。非流通股东原本就没有流通权,退不退市都是一样的。而退了市,流通股东非但没有得到侵害者的赔偿,反而失去了流通权,导致原本已经受到侵害的资产灰飞烟灭。 显然这样的制度设计根本不遵守客观规律的。在没有完善的赔偿追究制度建立起之前,管理层推出退市制度,是对流通股东、中小投资者的进一步伤害!
回顾这些上市公司的退市之路,可以发现,这些上市公司的衰败,多数与其大股东有关,大股东正是导致这些公司退市的罪魁祸首。证监会也曾在回答新华社记者采访时指出,大股东大量挪用公司资金,普遍非法侵占公司财产,违法强制为其担保,粗暴干涉公司经营是上市公司退市的根本原因。很多上市公司的高管拥有自己的公司,利用上市公司来为自己的公司谋利就成了顺理成章的事。上市公司就是这样一次次被掏空,直至退市,我们中小投资者的血汗钱也随之灰飞烟灭。如
*ST哈慈,尽管主营业务盈利,但大股东巨额占款迟迟不还,不得不大量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导致2004年巨额亏损;
*ST猴王,大股东猴王集团为了炒股大肆挪用*ST猴王资金,把*ST猴王带入万劫不复之地;
还有2001退市的粤金曼,大股东利用上市公司的钱组建了一些投资项目,然后再让上市公司高价收购,给粤金曼带来10亿多元的债务,当粤金曼踏入PT行列之后,金曼集团却悄然从上市公司中退出;
如已退市的*ST南华,此前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总额达到了7.3亿元,对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贷款担保总额4.5亿元,且全部逾期;
更有ST海洋大股东清华科技园高调介入利用高科技光环使中小投资者介入,后抽空逃离资本,使投资者惨不忍睹。
这样的例子可谓举不胜举,股东的钱就这样打了水漂。我们小股东任人宰割后被推到三板无人问津,退市公司更是无人监管为所欲为,

从退市政策实施后的实际情况来看,并没有达到鞭策落后、保护投资者利益的目的,并没有起到警醒并惩罚经营失败的上市公司及其背后操控的大股东的作用,事实是,退市成了那些违法者的保护伞!退市造成的直接后果——中小投资者成为面最广、伤最深的受害者。搞垮上市公司逼迫其退市的大股东,他们不但获利丰厚,还由于退市逃避了严刑峻法追究;可是遭到致命惩罚导致血本无归的却是我们无辜的投资者!这样的退市政策代表着F•B的特殊集团利益,无情地摧毁了社会的公正与正义的伦理,摧毁了公权的信用,无疑动摇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为了国企三年解困,给困难企业以上市指标,让困难企业上市融资,政府是有责任的; 企业上市后,疏于监管,令大股东频频掏空上市公司的资产导致亏损和退市,政府是有责任的; 大股东挪用、T•W上市公司资产后,没有制定严厉的赔偿制度、没有追究挪用者的刑事和法律责任,政府是有责任的; 为了粉饰上市公司的整体业绩,强行让“问题亏损企业”退市,让其逃脱监管,逍遥法外,政府是有责任的; 在没有完善的赔偿追究制度下强行推行退市制度,让流通股东进一步受到伤害,使流通股东的财产灰飞烟灭,政府更是有责任的!

当然,政府里面也有良知官员,他们早就制定了一些弥补措施,只是,这些措施和政策一直没有得到落实履行,我们盼望,这些政策能够立即得到落实和履行!

我们盼望:
一、落实证监会[2004]6号文第四条第(五)款,明确文中提到的退市公司“再次上市”的条件(如恢复盈利后是一年还是两年后可再次上市等),立即出台退市公司《转板细则》,具体规定交易所核准的准予“再次上市”的条件。
二、落实2002年9月16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的《退市公司重组股份可全流通》政策,鼓励退市公司重组。文中提到:“
我们将推出一系列鼓励退市公司重组的措施,积极引导退市公司进行实质性重组。近期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对大股东自己进行资产重组的退市公司,重组完成后允许公司全部股份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流通;二是鼓励自身无法重组的退市公司进行股权置换。股权置换完成后原退市公司不再挂牌,承接退市公司流通股的新公司进入股份转让系统,股份实行全流通;三是对重组后退市公司取得流通资格的非流通股,采取分年度解冻流通办法,以减轻股份供给增加带来的市场压力;四是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增加连续竞价交易层次。退市公司经重组后资产质量和财务指标较好的将获得交易便利,其全部股份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实行每周五天连续竞价交易。”
但是,这个公告发布已经有4年多了,政府相关单位仍然没有具体的文件和政策把上面举措进行规定和确定,如果说政府相关单位不同意上面的做法,也并没有出来“辟谣”。时过境迁,上面的所谓鼓励退市公司重组的措施迟迟不能落实,几乎成了一个欺骗退市公司三板、欺骗退市股民进行无休止期待的谎言。
希望证监会相关单位能够立即落实上述政策,以实际行动进行辟谣。
三、落实八部委联合签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工作的通知》,成立专门的退市公司清欠小组,对退市公司加强清欠。退市公司的所有占款,都发生在其上市期间,所以退市公司的清欠绝对也是通知所涵盖的!
鼓励以重组的方式进行清欠,对1年内仍无法清欠的公司,让其彻底退出证券市场,流通股东的股份置换到一个新的公司,愿意无偿与流通股东股权置换的新公司在置换后,即刻获得三板的流通权,满足再次上市条件后,直接由交易所的批准下上主板交易。


打开证监会的网站,“保护投资者利益是我们工作的重中之重”十七个字,赫然高悬,希望这不是空话。


饱受欺诈和掠夺的中国股市退市难民 敬上
二〇〇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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