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丽琼手腕上的伤痕至今仍清晰可见(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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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邑县农民王丽琼只因坚持修炼法轮功,遭到大邑公安局警察的连续折磨。一名警察叫嚣:“你们说我恶,我就是要恶,还是我恶人好,我可以折磨你,你们善又怎么样呢?我就是要折磨得你生不如死。”
据明慧网12月26日报导,2006年5月29日下午,王丽琼正在自家的田地里摘豆角,大邑公安局国安大队副大队长熊勇带着几名公安人员强行把她带回家,并对她家进行非法搜查。安仁派出所警察王挺强行将王丽琼拖上警车带到安仁派出所,当晚关押在梁平拘留所。
6月1日上午,熊勇把把王丽琼带到大邑公安局,用手铐把她吊铐在办公室的座椅架上(人坐地上,双手反吊铐在椅架上,两腿伸直并不能弯,否则就踩腿),折磨两天一夜。4日上午熊勇又把王用同上方法折磨半天。
王丽琼被非法关押10天后,于6月8日回到家,此时她的双手已经被折磨得抬不起来。
事隔仅18天,6月26日,王丽琼在田里劳动时,再次遭到大邑公安局人员熊勇等的非法抓捕。被当地群众发现,谴责他们乱抓人,这些警察就蛮横地说:“你们妨碍公务,我们还有权抓你们”。
王丽琼被带到大邑公安局,熊勇用三副手铐再次把她吊铐在大坐椅架上。熊勇吃完晚饭后,来到办公室狠抽她耳光,并狠卡她的脖子,卡得没气了才松手,用脚尖踢大腿、手臂,踩手肘腕,嘴里大骂脏话。深夜,安仁派出所警察黄卫东用手扯王的头发说:“我帮你精神精神。”
27 日晚饭后,熊勇又来到办公室,一腿跪在王丽琼的腿上猛抽王耳光,后又拿皮鞋盒盖劈头盖脸的乱打,咬牙切齿的卡王丽琼的脖子,大骂脏话,扬言:“先把你整垮,然后把你丢进疯人院,你们说我恶,我就是要恶,还是我恶人好,我可以折磨你,你们善又怎么样呢?我就是要折磨得你生不如死。”
28日上午,王丽琼又被折磨一个上午,下午被关押进梁平拘留所。王丽琼被大邑县公安局的警察折磨得有气无力,双手腕皮开肉绽,双臂抬不起来,吃饭都很困难,左手掌失去知觉,关押共12天,于7月8日回到家中,她手腕上的伤痕至今仍清晰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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