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光诚在看守所对律师的一席话
在沂南中级法院对盲人维权者陈光诚案上诉裁定--发回重审后,李劲松律师11月3日前往沂南县看守所会见陈光诚。获得律师授权的北京维权人士胡佳,星期四将当时的录音发给本台。这是陈光诚自三月被当局带走后,公众首次听到他的声音。以下是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记者丁小的报道。十一月三日,陈光诚对发回重审的判决表示高兴,但对于重审会否出现公正的判决,陈光诚以平静心理对待。他说,不要将希望寄托在别人身上:
“我们没有别的要求,只要你依法。只要我们实实在在去努力,坚守正义的信念,那正义的力量比我们想象的在社会上大得多。怎样发挥这个正义的力量,现在需要考虑的是这个。关键是我们要怎样做,把观望和希望寄托在别人身上,我觉得那是最可怕的;我们行动起来才是最主要的,自己的事情最终要靠自己去解决,自己不行动只在等的话,不管是靠外国力量,还是靠本国别人力量,那都是一种等、都是一种观望,我一向都不赞成的。”
会谈中陈光诚特别提到沂南县法院刑事厅厅长王军到看守所与他会面的细节,从司法人员口中证实该案判决是法外因素主导:
“ 8月28号王军厅长来,我们一见面,他跟我说第一句话是:‘陈光诚你不要把所有人看成是坏人,你的案子早晚会真相大白于天下的,我得罪你干什么呀?’意思说‘不是我要这样做’。我说这很清楚呀,‘这个谁不清楚呀’,他说。我说都清楚就好。这句话我觉得挺重要的,因为他们明明知道我的事情本身是欲加之罪。
他说了这句话之后我说,明明知道为什么还要这样做?他说:‘你知道现在还是共产党的天下。’从这句话可以看出,他们把他们这个所在的‘庙’看得比我们看的黑暗得多。我们之所以维权,是我们对民主法制对中央政策是有信心的,我们去做。但他们之所以觉得可以采取任何的手段,可以剥夺你的辩护权、控告权申诉权,什么都给你剥夺了,你就没办法,明明事情不是这样我就给你这样判,你就没招。这就证明他们把这 ‘庙’看得更黑暗,在他们心中,比我们黑暗得多。我们并没有把这庙看得黑暗,只是说要执行自己对农民的承诺。”
虽然不断遭到官员的迫害,陈光诚并没有放弃对法律以及对人的信心:
“七月下旬曾经有某些人,究竟是公安还是检察的我不清楚,到咱们监管大队要求他们对我实施虐待,被这些正义的监管人员严词拒绝了,通过这种事情我能够明确地感受到。对这种正义的力量表示感谢,体制内或体制外的,特别是体制内的这种正义力量。”
即使身陷囹圄,陈光诚依然寻找着行使维权使命的空间:
“我在这里也作了一些维权事情,这些事情到时候我会一件一件地说出来。而且非常非常有意思,闻所未闻的。不要以为我在坐牢,其实我是在维权,只不过出了趟远门,时间长了一点,大家不要太担心,真的,我也是这么想,也是这么做的,一点也没有停下来。而且我在这里面做的一些事情,是我们在外面没有办法想到,没有办法看到,就是说不深入进来没有办法做到的事情。这些到时候我都会跟大家说的。”
这次会谈中,陈光诚授权李劲松律师处理他的重审,以及其他相关诉讼事宜。鉴于涉案律师曾经受到的压力和阻挠,陈光诚更将这一权限扩大:
“李劲松律师有权代我,就去年我被绑架、非法关押、殴打的一系列事情对有关负责人提出控告。并有权授权其他人代替李劲松做这样的事情,经李劲松授权的人同样享有李劲松这样的授权,就是说他还可以去找别人办这案子。我也知道你,还有我的很多朋友,还有一些陌生的朋友,在这件事上受到了很多想象不到的虐待或迫害,我能想象得出,非常感谢你们。带我向这些朋友们也表示感谢。”
陈光诚同意李劲松带他提出取保候审申请,但他拒绝官方所有法律以外的附属条件:
“取保候审的时候,不管是政法、公安什么,他不能提法律以外的要求,那我是一点不会接受的,我要接受早就接受了,等不到今天。”
陈光诚被控故意破坏财物及聚众扰乱交通罪一案11月27日重审,本月一号法庭宣布维持原判,判处陈光诚四年零三个月徒刑。陈光诚坚持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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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记者丁小的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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