丐帮维权领袖陆大春再特致明年两会公开信
尊敬的全国人大和全国政协各位参会人员:您们好!我叫陸大椿(原名陆大春),小学文化,于一九九六年五月"严打"之际,因被诬为"夜盗破坏供水管道首犯",刑讯逼供,蒙冤坐牢,被致身败名裂,名臭全省,一无所有,无家可归,并殃及和我不在一个镇的母亲和继父老人的生存大事;后又实因被迫无奈而才状告四川省蓬安县公安局。在乞讨艰难地反复诉讼近三年,几次险丧性命后,又实因不服过于模糊迟到的惨胜而申诉。至今又在乞讨艰难地反复申诉多年以来,又是多次险丧性命,得到的不是省高院的判决,而是省、市、县三级党政司法各信访部门更为有中变无,无中生有未盖公章的一份红头会议纪要!关键是我不愿意放弃必需依法明确是盗与非盗的性质,和公安局必需依法在原侵权行为所影响的范围内给我恢复名誉,并切实为我解决相关实际具体问题等请求。我已为此两次进京,并又一直不断地在向中央政治行政司法各领导人及其各部门以及各新闻单位寄材料进行申诉,一直都是石沉大海!因此,在六中全会以前,我已以与此相同的方式给六中全会写了一封公开信,十月二十八日又给明年的两会写了一封公开信,今日再给明年的两会一封公开信。在中央高度依法治国,构建和谐社会,以人为本,畅通诉求的今天,我要问的问题如下:
一、全国为了解决上访问题: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各部门,每年到底开支了多少费用?其中有多少是直接用于给了上访人解决实际具体问题?又有多少是用于解决上访问题之名,上下各级频繁迎来送往,相互高消费旅游为实呢?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各部门,为什么不能以最小的成本代价,尽最大可能地将各种问题和矛盾在第一时间化解于萌芽状态,以达最大最好的社会效果呢?如今又到了一个深秋的冬季,不知北京" 上访村"又有多少人会因饥寒病痛特困而难以度过这个冬季?
二、自国家新的《信访条例》实施至今一年多以来,在原能解决问题率2‰的基础上到底有无新的突破?国家是否应该重新考虑这一问题?
三、国家地方各级各部门对涉法申诉维权的信访人,除了能用尽各种卑鄙下流手段加暴力之外,难道真的就别无依法理服人,解决问题的任何有效方法吗?
四、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各部门,多年特别是自导致各种问题和矛盾焦点向中央聚集以来,都在对此深感头痛和心烦,但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各部门,又有谁认真考虑过如何预防并化解这一头痛心烦的社会问题呢?
五、既然本届总书记上任之初就在重视宪法精神,总理在答记者问时也说过,要模范的带头遵守宪法,可为何时至今日,不论是国家行政法规还是地方性法规或者政策中的违宪之规定,不但尚未完全予以废除,而且新的《信访条例》中又有一些违宪之规定?请问这到底是在模范的带头遵守宪法,还是在模范的带头违反宪法呢?
六、根据中央,部分省市,国家信访局,最高两院等领导多年以来的讲话,既然各地方党政行政司法等官员,违宪违法违反人性道德良知,侵害百姓利益和人身权利的行为,早已到了触目惊心,令人发指的严重地步,那么,为何一直不能对那些肇事官员纯之以法,而要置大批量的公民于极权之下的层层上访呢?既然绝大多数的申诉上访人,都是具有冤情或者具有一定的事实和理由,应该解决各地方部门也能够解决,那么,为何不采取切实有效的督办措施,而且还要准许各地方官员进京去迫害申诉信访人呢?
七、温总理一再强调公民有诉求,必须走正常的法律途径,新的《信访条例》中也违宪的对公民有所禁止性的规定,但我不知温总理是否知道,在现实中有很多人已经走了几年甚至几十年的正常的法律途径,不是无人理睬,便是经各级各部门分别或者联合反复决而仍是难以终结的事实?如成都晚报成都电视台报道,前不久死去的四川新都一家建筑公司施工队队长郑其昌,于十二年前被新都石板镇政府拖欠了工程款 60多万元;郑走了十二年正常的合法途径,找了各级各部门,同时一批民工也在找郑要工钱,结果不但既未要回分文,也无人理睬,而且十二年后在郑临终前的弥留之际,有关领导们都还在强调郑应通过合法的司法途径解决!由此足见,这个正常的法律途径,是多数人走得通的吗?在此我想反问一句的是,假如要是郑其昌欠了镇政府特别是欠了某位镇领导的60多万的话,郑在生前还能有十二年的人身自由吗?
八、作为国家,在每出台任何一部法律法规或者政策制度之前,如不能充分考虑到出台后的社会正负效果的话,还能算合格吗?作为司法机关,如不能切实起到止争化纷的职能作用,其所作出的普通判决,不具有答疑之说服力,还能算合格并具有继续存在的必要吗?
九、我认为地方各级各部门的领导人,都是集社会精英之精英,特别是中央委员会及其各部门的领导人,更是集国家精英之精英,如果对这一问题长期拿不出切实有效的良法的话,那么,试问如今高举"三个代表"的伟大旗帜,到底又代表了什么呢?
我认为在社会转型中,由于各种权力腐败和各种制度陷阱以及规则缺失等,所引起的各种党政行政违宪违法,司法不公社会不公现象频频出现并导致各种问题和矛盾焦点向中央聚集的社会问题,虽然都是发生在各地方基层,但责任即在历届中央委员会长期领导无能无方,因此,这一问题在今后的一段时期内,能否得到解决,关键还在于中央到底是要决心团结一切可团结的力量,还是更进一步地将更多的人推向对立面?如果是前者,就必须要在各种体制内外建立各种切实有效的监督体系,并必须认真接受民间的各种善意性的批评和建议。以此切实改变官员胡作非为,欲所欲为都是"正常工作需要",公民依宪依法据理力争都是"违法犯罪",和各种善意性的批评和建议都是"颠覆政权"或者"扰乱秩序"的罪源,以及公民走正常的法律途径和正常的信访途径维权的两条道路,全被堵死了等等现实现象。我认为于建嵘的信访改革建议虽然不是完全可取,但也还有积极的一面,完全可以根据新的《信访条例》实施一年多以来的实际情况,综合各方积极意见,并叫于建嵘再到 "上访村"去作次新的调查,与此同时也呼吁到时能去参加两会的各位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能为此多作一些调研,以用于到时献言献策,以利于下次决策的实用性和可行性。
另外,此公开信与网上已有不尽相同的原因是,在网上发布后我又作了局部小修改。因此,我向发布转载收看我前封公开信的各网站负责人和网民深表歉意,并敬请原谅为谢!
四川蓬安鸣冤乞讨致信人:陸大椿
二00六年十一月二日于成都(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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