滞留德国的外国人有望长期居留(图)
11月16日摄于德国内政部长联席会,前排坐轮椅者为联邦内政部长萧伯勒(Ralph Orlowski/Getty Images)
11月14日,共同执政的德国两大党派——社民党和基民盟,就持容忍居留签证的外国认获长期居留权问题达成一致,在德国已经驻留六至八年并希望继续留下的外国居民有望获得长期居留许可。16日和17日在纽伦堡召开的德国各州内政部长联席会议,对此政策进一步具体化,通过了“两步走”的方案。
即将出台的新政策规定,已在德国生活八年、有长期雇用合同、有经济能力养家的容忍身份持有者有可能得到长期居留。此外,至少已在德国生活六年、有孩子上幼儿园或者上学的外国人也可享受这一待遇。另一项基本要求是获得永久身份者必须“掌握足够的德语”。
“两步走”方案的第一步明确指出,目前已有工作或正在接受培训的持容忍签证外国人,可立即得到两年的居留许可。所有能在2007年9月底前证明有固定工作的此类外国人,可获得长期居留权。至于如何处理没有工作的人,将是第二步要通过立法解决的问题。
德国社民党内政安全专家迪特.威弗史彼兹近日表示,科隆的难民局作为新出台的居留政策的支持者,已着手与教育机构合议有关居留权事宜。在德国目前有近二十万持容忍居留签证者,这种签证一般给无法在德国获得难民身份而暂时也无法离开的外国人,有效期最多三个月,到期就需要续签。根据“第一步”的政策,目前有两万左右有工作的容忍居留者可马上得到正式居留许可。
但也有人对此政策能否在各州得以落实持怀疑态度。一位律师要求说,“我们的联邦政府必须对此作出明确表态,(因为)我不相信外国人管理局的兄弟们。”事实上,德国现行的居留法规已有很多,可是它们通常都未被准确的贯彻执行。
尽管如此,威弗史彼兹还是希望在明年之前能够撤消对那些已融入德国社会的持容忍居留签证者及其家属的遣返决定。
许多已在德国居留十几、几十年的持容忍签证的难民至今仍未获得永久居留权,尤其是他们的子女,出生在德国并接受教育,已融入德国社会,却无法获得与其它德国人相同的权利。两位来自蒙古的难民子女艾格聪和泰莫林(音译)说,他们在德国出生、长大,在这里上学,可现在却面临着被遣返的命运。他们感到非常害怕,他们说:如果我们真的被遣返了,我们要去向何处?我们又能向谁求助?我们甚至根本就不会蒙古语!比起蒙古历史,我们更了解德国的历史。在蒙古,我们不会有未来。试想一个只会说一点点蒙古语,却无法读写的人,如何找工作与生存。
二十二岁的帕玛娜.海达来自阿富汗,她已在德国生活了十一年。她说,你们称我们为未来,而我们也是现在。因此我们向政府提出要求:让所有已在德国就学的儿童与青少年──不管是在这儿出生的,还是已在这儿生活的或是从他国逃避至此的,都享有与他们的亲人在此居留的权利。而他们的父母也应因此获得工作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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