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正毅因诈骗被香港廉署通缉 上海地产案浮出水面
前日上午9时30分,香港东区裁判法庭开庭审理了一起串谋诈骗案,涉案的7人被廉政公署起诉在上海地产控股有限公司(已除牌)收购上市过程中有犯罪行为,这其中包括原上海地产执行董事龚倍颖、财务总监罗赫曼(音译)。这7人被廉政公署指控有5项罪名,而上海地产前主席周正毅也牵涉在内,裁判官已批准廉政公署的申请下发手令通辑其归案。
香港东区裁判法庭并未当庭宣判,裁判官麦健涛宣布案件将推迟至11月14日再审。
案件下月再审,6人可担保外出
香港最高司法机构新闻及公共关系处负责人发给晨报记者的庭审材料中显示,这7名被告分别是原上海地产执行董事龚倍颖、财务总监罗赫曼,中银国际亚洲有限公司(下称中银国际)董事总经理吴思炜、副总裁林丽珠,顾恺仁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顾恺仁、范楚文,的近律师行合伙人黎寿昌。
7名被告中除龚倍颖正在服刑不允许保释外,罗赫曼、吴思炜、林丽珠只需支付10万元港币的保证金即可担保外出,而其余3人除保证金外还需再付10万元港币的现金才可担保外出。
在审理中,7名被告没有进行庭上答辩,答辩程序被推迟至下月14日的审理中。法庭规定,在下次审理之前,担保外出的涉案人员只能在报住的地点居住,如需变更必须在24小时之前通知廉政公署,保外期间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证人进行联系。但法庭并未限制这6人不得离开香港,也没要求他们必须定期到警局报到。
周正毅涉嫌两起串谋诈骗
廉政公署对这7人的指控,都与原建联通有限公司(“上海地产”前身)收购上市案有关。记者在庭审材料中看到,5项指控中有一项控罪指龚倍颖等7 人涉嫌串谋周正毅及其他人士诈骗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及“建联通”的现有股东和准股东,在收购“建联通”时发表的联合公告、收购建议和回应的综合文件上弄虚作假。
除此之外,龚倍颖、黎寿昌、顾恺仁和范楚文还涉嫌与周正毅及另一人士串谋诈骗,在修订“建联通”的组织章程及成立执行委员会所发布的公告和通告中作出虚假陈述。
记者发现,这些控罪全部于2002年4月至2003年10月间发生。
周若入港将随时可能被缉拿
香港廉政公署高级新闻主任谢煜校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在对“建联通”收购上市案件的调查中发现周正毅也牵涉在内,因此向裁判官申请并通过了对周正毅的通缉令。
2005年9月,由于周正毅涉嫌在2001年10月至2003年5月间伙同他人诈骗香港一上市公司的股东,又未能在香港发现他的行踪,香港廉政公署曾发出对他的通缉令。“这次的通缉令不是之前的重复,而是因为这起新的案件。”记者在香港廉政公署的官方网站上看到,“周正毅”这个名字依然高挂在 “被通缉人士”的首位,其罪名为“串谋诈骗”。
“通缉令虽然下发了,但我们要实施拘捕却有一定困难。”谢煜校告诉记者,由于香港与内地之间暂时没有移交协议,因此只有当周正毅在香港或与香港有引渡协议的国家或地区出现时,廉政公署才可以实施拘捕。“这并不代表我们的通缉令是无效的,廉政公署将密切关注周的行踪。”
对于前日的审理,谢煜校表示,在案件移交给法院后廉政公署不便再发表评论,但周正毅等案件相关人员的归案工作,还将由廉政公署负责。周正毅只要在香港出现,就随时有可能被廉政公署缉拿归案。而周的妻子前上海地产总经理毛玉萍2006年1月因串谋造市等罪名被香港高等法院判刑3年半,目前正在香港服刑。
案情
伴随着香港廉正公署的起诉,周正毅苦心经营的“上海地产”的神秘面纱开始被撩开,也正是因为“上海地产”问题的爆发,这位昔日的“上海首富”再次陷入被控诈骗的泥潭。
据悉,周在鼎盛时期,曾拥有内地、香港4家上市公司:英雄股份(600844,后改名“大盈股份”)、海鸟发展(600634)、上海商贸(01104,HK)和上海地产(00067,HK,已下市)。
如今,除海鸟发展外,周正毅当初在股市下大气力布下的4枚“棋子”已失3颗,证券人士分析,周在股市东山再起的余地已有限。
“上海地产案”浮出水面
在周被抓捕前,“上海地产”一直是他最为得意的项目,其成立要追溯到2002年4月。
当时,中银香港向周正毅提供高达21.6亿港元的过桥贷款,为其收购“建联通”融资,中银国际在此项收购中为周正毅一方担任财务顾问。周通过收购“建联通”达到买壳上市目的,随后将公司更名为“上海地产”。
对于这起收购,“建联通”时任总裁芮思迈曾说:“作价理想,可谓带来优厚回报。”并向所有股东解释,在科网股前景欠佳,市场气氛偏淡的情况下,股权仍能以高溢价出售,他对交易感到相当满意。
显然,在当时这是一起双方皆大欢喜的交易。即使一年多后,即2003年9月,周正毅因涉及中行贷款案被上海检方批捕;次年6月被上海第一中院以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虚报注册资本罪判刑3年,也没有显露周正毅被控罪名与中银香港贷款案及收购“建联通”有关。
但在近日香港廉政公署对周等人的起诉中,症结却是周正毅涉嫌串谋其他人士诈骗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及“建联通”的现有股东和准股东,在该上市公司的收购交易中,不诚实地诱使公司股东接受较低的收购价。
从先前的“各方满意”到如今的“串谋诈骗”,在“上海地产案”中周究竟如何巧妙地欺骗了各方,目前的几个受害方却都讳莫如深。香港联合交易所在接受晨报记者采访时,以“香港交易所不会评论个别上市公司的个案”为由拒绝对此回答。
但从香港廉政公署大范围拘捕了包括上海地产、中银国际高层及相关律师在内的几名被告,已经显露出“上海地产”违规所涉及的面之广和复杂。
而在今年年初,周正毅妻子毛玉萍因操纵“上海地产”股价获罪入狱。毛入狱缘由正是由于当年中银香港在贷款协议中注明,周正毅须将“上海地产”股份作为抵押,如抵押股票总值的六折低于贷款额,则周须向中银香港支付抵押差价。为了维持上海地产股价高于上述“安全线”,时任上海地产总经理的毛玉萍遂开始操纵股价的造市活动。而由此次香港开审的“上海地产案”可见,周也扮演了不光彩角色。
不过,周正毅当年又是如何让“诈骗阴谋”的受害方“相当满意”,至今仍然是一个待解之谜。
因“农凯案”周已服刑3年
周在被香港盯上之前,已因“农凯案”在内地服刑3年。2003年5月27日,周正毅因涉嫌虚假出资罪被监视居住,同年9月5日因涉嫌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和虚假注册资本罪被逮捕。
2004年6月1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周正毅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周正毅犯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犯虚报注册资本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周正毅担任董事长和法人代表的上海农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因犯有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判处罚金 3300万元,同时犯虚报注册资本罪,判处罚金700万元,决定执行罚金4000万元。
周还于1998年10月至2000年9月间,采用将虚增的7亿余元资本公积金转为实收资本的手法,使用虚假验资报告,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把上海农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从人民币1亿元增至8亿元,虚报注册资本人民币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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