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头广告”亮相闹市区
竟有人把广告做到了人头上。昨天(29日)上午,4名后脑勺上贴了字的光头男子,现身市区繁华地段,吸引了诸多行人目光。
昨天上午9时许,在百货大楼附近,记者看到4名身穿白衬衫、肩披彩带的光头男子。令人忍俊不禁的是,每个人的后脑勺上都有一个黄色大字,组成广告语。光头男子所到之所,均有不少行人观看。
据了解,这4名光头男子是市区某公司从外地聘请来的,希望通过在光头上做广告的形式来吸引市民注意,从而扩大企业的知名度。其中一名“光头”告诉记者,根据双方商定,他们将在威海“工作”3天,每天在闹市区行走4个小时,每人每天可获得50元的报酬。“其实,我们并不在乎报酬多少,就是想体验一下这种感觉,因为我们以前从未尝试过这样的事。”
对于“光头广告”,围观的市民评价不一。有人认为这种广告形式能吸引人的眼球,是一个很好的创意。也有人认为,在人头上做广告,非常不雅,既有碍市容,又有辱人格,不值得提倡。
昨天下午,记者与市工商局商广科取得了联系。工作人员称,只要“光头广告”的内容不违法,这种另类的广告形式是允许的,工商部门不禁止这种人体广告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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