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败旗号下的分利要求(上)
6月上旬,中国国土资源部召开全国土地执法会议,宣示土地腐败现象非常严重,并明确要求: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在今年6月份查处3起以上严重土地违法案件,年底前要达到8起。与国家审计署每年反贪唱独角戏不同,这次国土资源部得到了中央撑腰,人民日报、新华社等均为“土地执法风暴”造势。由于下达了查处案件指标,而过去数年来日进斗金的“土地爷”又因迅速暴富,难免惹来官场同事嫉恨,加之将原有“土地爷”拱下去之后可取而代之等原因,一些地方政府在完成查处任务时并不手软。远的不说,就在6月份,中国因土地问题落马的官员就有北京市副市长刘志华、天津市检察院检察长李金宝、天津市副市长陈质枫,以及福州发生的土地窝案等。
但如果以为中国政府此轮清算的目的意在反腐,并扼制地方政府掠夺民田,那就完全会错了国土资源部数度告白之意。
中国政府宣示此次整顿土地违法的理由有两条:第一是中国的土地数量已经逼近生存底线,截至2005年10月31日,中国大陆耕地面积为18.31亿亩,人均耕地由上年的1.41亩降为1.4亩,不及世界平均水平的40%;第二则是凡属性质严重的土地违法行为,几乎都涉及地方政府或相关领导,一些本来负有监管责任的地方政府往往成了违法的主体。鉴于上述原因,今后要将土地审批权收归中央。
第一条倒也堂堂正正。中国至今还是一个小农阶层占总人口将近70%的国度,没有足够的耕地,许多农民将无以为生。但让人颇生疑虑的却是国土资源部并未承诺从此以后将停止土地开发,而是提出要将土地审批权收归中央。言下之意是,开发仍将继续,只是今后得由中央说了算,地方政府出局。这就让人怀疑中央提出第二条理由的真实动机何在。
好在国土资源部并不隐瞒这次刮“土地执法风暴”的真实目的,那就是“中央要分享土地收益”。国土资源部部长张跃庆明明白白地晓谕全国:国务院曾发出《关于加强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收入管理的通知》,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收入中,“40%上交中央财政,60%留归地方财政”。但后来,为了便于地方政府取得城市建设费用,中央财政对地方土地出让金的分享比例一再调低,甚至到最后有点不了了之。
这当然只是台面理由,其实还有一条官场心照不宣的理由,那就是要将地方官员在土地审批中寻租的权力转移到京官手里。都是做共产党的官,凭什么让地方官员靠着土地吃香的、喝辣的,捞得盘满钵满,而京官只能看着眼馋?(待续)(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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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华夏电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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