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阜阳法院副院长被判刑十年

安徽省阜阳市中级法院原副院长王建民因受贿案被判有期徒刑10年。王建民案只是“阜阳中院腐败案”系列案之一。

  据悉,从1993至2005年,王建民利用职务的便利,在大学生分配到所在法院、本院干警职务升迁、单位办公楼建设及案件诉讼等过程中,先后索要、收受他人的贿赂人民币33.22万元。

  在王建民落马前,阜阳中院原院长、市政协副主席刘家义、原副院长朱亚及多名庭长、法官已先后被判刑,阜阳市中院继任院长张自民近日因违法违纪被查处。

  一些深谙阜阳中院内情的民众称,阜阳中院已是局部“化脓”而非表面“红肿”,法官的“道德缺失症”已呈“群体性”。

  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二庭副庭长薛懿,此前侵吞农民张子海24万元执行款。阜阳市一位官员评判薛懿:丧尽天良、愚蠢透顶,吃人家、喝人家,连执行款也悉数鲸吞,逼得这户农民山穷水尽。

  阜阳中院原刑一庭庭长巫继成,收下一位想给丈夫办假释的女人卖地的几千元后,在办公室里,这位有着20多年庭审经历的法官强奸了她,犯有重刑的其夫随后假释出狱。一名案犯强奸、轮奸多位少女,巫继成与他的母亲发生性关系后,大力相助让他差点逃出法网。至少与六名当事人亲属发生性关系的巫继成,去年11月因强奸罪、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薛懿曾交待,先后有八名法官为八个案子找到他,把装钱的大信封往办公桌上一扔,撂下一句“某某案子你关照一下”转身就走。“不少法官之间,吃请同去,受贿相互介绍,混到一块了,内部形成赤裸裸的“交易市场”,互有把柄、互相袒护,形成谁不玩谁是傻瓜、案件进法院得花钱的坏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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