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中国论坛》中国国防军民主建政统率部 告全国同胞书

《未中国论坛》中国国防军民主建政统率部 告全国同胞书
              (讨论稿)
             执笔人:袁红冰

我们,忠实于祖国、忠实于人民的中国军人,现向全中国同胞通告:
我们决意实施军事政变,以改变中国的命运。因为,通过军事行动一举改变中国政权的性质,使政权回到人民的手中,是中国实现民主转型的一种最少社会动荡、最小民族牺牲、最少经济损失的方式。
现在,我们的军事行动已经成功,中共暴政最高领导人已经被逮捕;中共极权专制已经被摧毁;忠实于祖国和人民的军人已经控制了中国的最高权力。
从即日起,中国军队废止“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称呼,改称“中国国防军”;从即日起,彻底否定中国共产党对中国军队的领导,“中国国防军”是国家的军队。
现已组成《中国国防军民主建政统率部》,临时执行中国国家权力。
中国共产党官僚特权集团把国家恐怖主义发挥到极致,用以维护其特权,犯下了奴役人民罪、虐杀人民罪、剥夺人民权利罪、攫取国家和社会财富罪、政治大迫害罪等一系列不可饶恕的罪行。
在中国共产党官僚特权集团的极权专制之下,财富和权利的两极分化已达极端,社会正义荡然无存,社会道德颓然崩溃,民族文化摧残殆尽,自然环境惨遭毁坏。
历史已经证明,中国共产党官僚特权集团是中国人民的公敌;中共暴政是人民苦难的根源,是社会罪恶的根源。
我们是祖国的儿子,人民的儿子。我们之所以实施军事政变,是为了彻底否定中国共产党官僚特权集团的极权专制,结束人民的苦难和社会罪恶,是为了在“还政于民,还权于民,还财于民”的三大政策指引下,展开民主建政过程,并最终实现以“主权在民”为根本原则的宪政民主制度,创建联邦中国。
全国同胞们,值此决定国家和民族命运关键时刻,为确保民主建政过程迅速秩序化和法治化,《中国国防军民主建政统率部》特发布下列命令:
一、中国的所有武装部队和武装警察部队,从即日起应服从《中国国防军民主建政统率部》的指挥,执行《中国国防军民主建政统率部》的命令。
二、中国的所有武装部队和武装警察部队应根据《中国国防军民主建政统率部》的命令,采取一切必要和有效的强力措施,迅速平定中共暴政的顽固势力的公开反抗。
三、中共所有的公务员应按时上岗,照常执行公务,以确保社会秩序、工作秩序、经济秩序的稳定。在此紧急情况下,任何公务人员擅自离岗,或者怠工的行为,都将被认定为犯罪,并受到军法处置。
公务员在此期间坚守工作岗位的优良表现,将成为民主建政过程中继续保持公务员职位的必要条件。
同胞们:
我们将尽快组建由《中国国防军民主建政统率部》长官和具有治国安邦大才大德的民主人士共同构成的《中国民主建政临时执政委员会》。《中国民主建政临时执政委员会》一旦组建完成,《中国国防军民主建政统率部》即将把中国最高国家权力移交到该委员会。
《中国民主建政临时执行委员会》将以“还政于民、还权于民、还财于民”三大政策为宗旨,在领导中国民主建政过程中,实施下列社会改革措施。
一、关于农民基本人权问题
中共暴政之下,农民实际处于贱民地位。为改变这种状况,首先应当把中共官僚特权集团以国家和集体的名义垄断的土地所有权,还给农民。对土地的所有权,是农民其它所有权利和人格尊严的基础。农民对土地的所有权必须受到严格的法律保护,国家任意剥夺农民土地所有权的现象,决不允许再次发生。
要迅速废止中共暴政制定、实施的一系列歧视农民的法规和政策。真正实现农民与城市居民在法律上的权利一律平等的原则。
要废止县级以下的国家机关的设置,农村实行村民自治,以彻底解决农村中“贪官污吏多如牛毛,苛捐杂税重于泰山”的问题。
二、关于国营企业下岗职工的生存权问题
国营企业的资产是人民血汗的积累,其中也包括原国营企业职工长期的辛勤劳作。中共的贪官污吏与奸商恶贾、无耻文人勾结在一起,假“国营企业管理体制改革”之名,行私分国有财产之实。这不仅是严重的犯罪,同时也是国营企业下岗职工丧失工作机会的根本原因。
为解决国营企业下岗职工的生存权问题,应当对于在假改革之名私分国有资产过程中犯有罪行的官员、商人进行严格的法律追究,并将国营企业财产回复原状。然后,以原国营企业全体职工为基准,合理划分股权,实施公正的国营企业的所有权改革。
三、关于农民工的基本人权问题
中国农民工是人类有史以来最大的奴工群体。面对与腐败官权勾结在一起的资本,农民工实际上完全处于权利没有任何真正保障的可悲境地。
为解决农民工的权利保障问题,必须率先给农民工以组建自治工会的权利,使农民工能够通过自治工会,形成保障自身权利的统一意志,从而与强势的资本达到平衡。
同时,要采取严厉法律措施,杜绝权力与资本勾结的腐败现象;按照基本人道原则,制定关于最低工资标准、最长劳动时间、最低劳动保障条件等法律,并严格执行之。
四、关于精神自由权问题
在彻底平息中共暴政顽固势力对政变的反抗之后,尽快废止中共暴政统治人民思想的一系列法律、法令和政策。实行“思想自由、创作自由、表达自由、信仰自由、学术自由、新闻出版自由”六大自由。通过对精神自由权的保障,中国人民,特别是知识分子必将由过去的极权专制的精神奴隶,变成真理的追求者。
五、关于人民的受教育权问题
国民教育是民族存在和发展的关键性因素。必须通过国家财政拨款,确保九年义务教育的实际实施。废止国家垄断大学教育的制度。允许并鼓励私人资本创办大学,实行国立大学和私立大学共存的高等教育体制。国家通过保障大学教育质量的各项立法,对高等教育实施法治管理。
六、关于人民的医疗保障问题
中共暴政之下,公益性医疗系统已被摧毁,广大底层民众处于无力支付医疗费的可悲境地。为解决人民的,特别是底层民众的医疗保障问题,应当由国库拨款,逐步建立最基本的公益性医疗系统。
七、关于司法公正问题
司法正义是社会正义的最后防线。为确保并尽快实现司法正义,在民主建政程序最终完成之前,应当率先临时组建独立的司法体系,以便社会矛盾能够通过法治化途径得以解决。待民主建政程序完成之后,再对这一独立的司法体系给予立法确立。
八、关于建立现代政党制度问题
建立现代政党制度,是中国民主建政的关键一步。因此,在彻底平息中共官僚特权集团中的顽固势力的反抗,各项社会秩序正常运转之后,应当立即开放党禁,制定政党组织法,为建立现代政党制度提供法治基础。
九、在法治原则基础上,建立公平竞争的自由市场经济,以保障工商业者的合法权益。
十、中共暴政垄断国家权力期间,中国共产党及其附属组织获得巨额资产。这些所谓“党产”,都是中共官僚特权集团利用专制权力攫取的国家和社会财富,都是人民血汗的凝聚。
把国家和社会财富转变成某一政党的私产乃是严重的犯罪行为。故对于中国共产党及其附属组织的所谓“党产”,从即日起立即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中共党务系统的官员有责任妥善封存、保护在其管辖下的“党产”,《中国国防军民主建政统率部》指令的机构,将尽快完成“党产”的登记、接收程序,并将其上缴国库。以免人民的财富受到损失。
凡毁坏、侵吞、挪用、非法转移所谓“党产”者,都是侵犯国家资产的犯罪行为。
十一、民主建政的目标,是建立每个公民的权利都一律平等的、没有任何政治歧视的法治社会。这符合包括中共党员在内的全体中国人民的利益。
在民主建政过程中,凡宣布脱离中共暴政,支持民主革命的原中共党员,都可以成为民主建政的中坚力量,并可以为中国的自由民主进程作出不可取代的重大贡献;凡原中共官员,只要遵守《中国民主建政临时执政委员会》和《中国国防军民主建政统率部》颁布的法律及命令,其生命、自由和合法财产就必定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任何人不得侵犯之。
《中国民主建政临时执政委员会》和《中国国防军民主建政统率部》将采取人类理性和良知允许的一切有效方式,平定中共官僚特权集团中的顽固派对民主建政进程的反抗。对于其中能及时幡然悔悟,改变立场者,《中国民主建政临时执政委员会》和《中国国防军民主建政统率部》将对其个人和家庭成员的生命、自由和合法财产依法给予严格保障。

全国同胞们:
中共暴政的罪恶统治已经结束,中国民主大变革的序幕已经拉开。让我们在自由、民主、人权的理念指引下,为创建属于全体中国人的美好未来而贡献出我们的全部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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