轰动一时的“中原涉黑第一案”死刑犯器官摘取事件已发生一年时间,九名死刑犯中有四名被摘取肾脏、三名被摘取视网膜,另一名四川籍死刑犯被活体摘取肾脏后再执行死刑。该事件在民间引起强烈反弹,为了平息事态,官权采取了“冷处理”,一是对死者家属进行“安慰”:付给三千元到五千元人民币不等的“补偿费”封口,严厉限制死者家属及医生对外透露有关消息;二是不允许任何媒体追踪报道。
满释放人员宋留根纠集一帮刑满释放人员组成一个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就在警察眼皮底下,在长达十年时间中疯狂作案200余起,杀死15人,杀伤100多人,致残20多人;他们在当地与官权相结合,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垄断郑州纺织品大世界、郑州二环支路果品批发市场等,获取非法牟利。此案反映到公安部后,在公安部督促下,才引起河南公安厅的“关注”。二00三年七月,宋留根团伙一百余人才陆续落网。二00四年七月十三日,许昌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等十九项罪名,其中,九名主犯被判死刑。
2005年4月25日上午8时30分,许昌市中级法院所在的延安路上数千名警察及执法人员一个个象模象样“严阵以待”,大批军车、警车、包括八辆火葬场的收尸车停满了延安路两侧。因为这一天,是“中原涉黑第一案”中的八名主犯被宣判死刑及立即枪决的日子。
不一会儿,宋留根、马献洲、张广明、刘慈恩、毛海军、刘文贤、陈华、王明军八人是被荷枪实弹的武警从许昌市高营看守所押了出来,刘强被武警从鄢陵县看守所押了出来,上午8时22分,他们被押送到许昌市中级法院,许昌市武警中队倾巢出动承担押送护卫任务。 上午8时53分终审宣判结束后,宋留根等人被五花大绑押赴刑场。
宋留根等八人执行死刑的地点是在许昌市郊的八骏桥与灞陵桥附近,八人分为三组,拉开一定距离被执行枪决。执行后武警撤离,由火葬场人员进行收尸。当天因为有几个犯人家属有车,所以部分犯人家属一直开车追踪了行刑车队。但被警车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执行枪决后有部分家属看到了死者尸体。
此次死囚器官摘除手术早就制订了严密地操作程序,担当此次“中原涉黑第一案”死刑犯器官摘取手术的是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许昌市中心医院。参与器官摘取的医生共有十三名,其中肾脏科正副主任共5 人。九名死刑犯中,有四名被摘取肾脏、三名被摘取视网膜。另一名“另作处理”的一名四川籍死刑犯4月26日被活体摘取肾脏后再执行死刑。
火葬场一名运尸车驾驶员事后介绍说:枪决后,殡仪馆运尸车根据命令以最快的速度将带有编号的八名死刑犯遗体运到新火葬场太平间后,来自三个医院的白色依维柯手术车上的十多名医生蜂拥着奔赴到停尸的太平间,火速对遗体进行了解剖。其中编号为7号和8号的两具尸体没有做任何的解剖手术最先进行了火化。9号、11号和13号三具尸体眼睛好像被挖掉一样,看起来非常恐惧。当时在太平间内的火葬场工作人员都不知道这些医生们是在摘取死刑犯的遗体器官。站在室外停车场穿着法院制服的工作人员和法警边抽烟边等待。大约二十多分钟时间解剖完毕。七具尸体才相继火化。
编号为7号和8号的死刑犯为此案头目宋留根、马献州,他们的器官均没有被摘取。编号9号、11号和13号的死刑犯为张广明、毛海军、陈华三人,他们的视网膜器官被摘取。其余四名死刑犯分别是刘慈恩、刘文贤、王明军、刘强四人,他们的肾脏器官被摘取。
摘取死刑器官的十多名医生象切瓜削果一样手法精巧,经验丰富,在极短的时间内完成从七名死刑犯遗体摘取器官的手术。许昌市中心医院肾脏科、血液透析科杨爱玲副主任讲:“我们干这行都几十年了,这样的(器官摘取)经验是相当丰富的!”
许昌市中心医院肾脏科、血液透析科副主任杨爱玲医生对肾病患者亲属说:只要准备好换肾脏(包括供体费、手术费、住院费、血液透析费)所需的5万元人民币,医院是一定能够找到患者所需的供体的。可供所需肾脏的选择面相当广泛。杨医生的要求是:患者要首先提供血液类型、肾脏配型等生理资料,然后医院根据这些生理信息,到许昌市各看守所和监狱,提取已被中级人民法院宣判死刑的囚犯血液样本和肾脏配型。等待高级人民法院宣布对死刑犯执行枪决,后医院就可摘取其肾脏进行移植。
2005年5月,该事件被爆炒出来后,一名地方报记者进行了秘密采访,他装扮成为亲友寻找器官源的人找到许昌中心医院,该院肾脏科一名医生从资料夹里取出一名4月26日换肾的手术单据讲:这名患者舍得花钱,换的肾是一只活体肾脏,肾脏质量相当不错。那位四川籍的死刑犯被摘取肾脏后,于4月26日才被执行死刑。
该科室的医生们对从死刑犯体内摘取器官不以为是不应当的事,认为这是死刑犯“罪有应得”。只要医院打通各个司法环节,想摘取死刑犯身上某个器官都是随心所欲的事。据该院一名知晓“中原涉黑第一案”死刑犯器官摘取手术的人士透露;此次所摘取的四名死囚的肾脏、三只视网膜,其中一只肾脏,三只视网膜已在4月25日由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以15万元的价格卖到了广州中山医院。其余的肾脏已在当日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为等候多日的肾脏患者作了移植。
据了解,在河南省目前器官移植手术最好的医院——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肾脏科,排号等待换肾的患者多达60人之多,住院等待换肾的患者有12人,肾脏器官处于严重紧缺状态。而社会自愿捐献肾脏的事例几乎没有。多年来肾病患者所换的肾脏,均是从河南省各地死刑犯摘取的肾脏。此次从许昌死刑犯体内摘取的肾脏以5 万元的价格在4月25日已被用完。其余的肾病患者只得继续等待更多的死刑犯被执行死刑。但他们都对医院肾脏器官摘取工作充满信心,因为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器官摘取网络庞大。每天医院都有一些成功的移植手术,“声誉良好”。有些时候还将器官高于当地价格标准的两倍转卖到广东沿海的一些医院。其中广州中山医院是最大的购买者。并且还有全国各地医院介绍到该院进行肾脏移植手术的购买者。
至5月7日止,在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肾脏科病房内,4月 25日做肾脏移植手术的三名患者仍在该院接受血液透析治疗。其中一名患者亲属坦承花5万元人民币接受了“中原涉黑第一案”中死刑犯刘文贤的肾脏(不包括3万多元的“联系费”及医生的“红包”),其它的器官受者也花了不少于五万元的价格接受了死刑犯的肾脏器官。主治医生还曾严肃地告诫他们不要向任何人谈及肾器官的来源。曾有人向一位姓史的医生打听其余二名刚做完肾脏器官移植手术的患者肾脏来源一事时,受到了该医生的严厉警告!并且威胁将该人逐出医院。
对于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此次摘取死刑犯器官和长期摘取死刑犯器官获取丰厚经济利益,该院一名不愿透露身份的内部人士对此一概承认。据她介绍:目前每摘取一名死刑犯器官,相关的手术医生和联络器官来源的人,以及受者各地医院的医生将同时获得丰厚报酬。但这些报酬也只限于相关科室的主任。其它副主任、医生在器官信息来源、器官处理等事务方面根本不能获知与参与。
此次“中原涉黑第一案”死刑犯器官摘取手术均都是肾脏科主任牵头。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许昌市中心医院早在一个月前就做好了摘取方案,除了提前对死刑犯进行血液采集、器官配型的生理健康指标论证外,所谓的法律过程只是医院向司法局、看守所支付购买死刑犯器官有关费用的过程,无任何法定的器官移植手续可言。郑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向器官受者透露的也只能是死刑犯生理健康指标信息,从不出具任何法定的器官移植手续。
这是一起典型的由公、检、法、司、火葬场、医院等官权相勾结的对死囚器官摘取事件。2005年5月曝光后,河南省有关部门并没有对各个操作环节的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处理,而是采取封口、补偿、打压的办法进行“冷处理”。
2005年5月中、下旬,死囚家属纷纷要求“讨个说法”,他们不约而同的找到执行此案的许昌公安局及法院,质问为什么不给死者一个“完整之躯体”,要求惩治腐败的执法人员。当地公安及法院并不作公开承认摘取器官的做法,劝告他们传言“不可信”。有一些死囚犯家属声言要上访、要向媒体披露更多内幕。为了平息死囚家属的愤怒情绪,由医院出钱,公安及街道、村组干部出面,对七个死囚犯家属分别进行“安抚”工作,严格限制他们不能对外“乱说乱讲”,不得接受任何媒体的采访,在此情况下,给予少得可怜的“补偿”。 张广明、毛海军、陈华、刘慈恩、刘文贤、王明军、刘强等七个死囚家属分别得到三千至五千元“务工费”。为什么是“务工费”而不是“补偿费”?其原因是:公安及法院不认帐,他们声称:不存在器官摘取现象。给他们一笔钱,是安慰他们受到“不实之传言”而遭遇精神伤害及上访耽误的农活及工作。一些被摘取器官的死囚家属自知斗不过“当官的”,只好忍气吞声接受事实。
而四川籍被摘取活体肾脏的死囚犯家属由于山高路远,家庭贫穷,并没有上访,也没有得到三千元的“务工费”。
据死囚犯家属事后讲,在火葬场火葬前夕,他们都要求看死者“最后一眼”,但是,公安及武警都劝他们说,枪毙时子弹从头部进入,面目恐怖,不要看了。但有个别家属还是坚持要看,公安及武警制止不准看。所以,一些在枪毙现场没有见到死者的死者家属,连死者“最后一面”也没有见到。
为什么“中原涉黑第一案”头目宋留根、马献州两人的器官没有被摘取?据当地市民讲,宋留根、马献州家族势力较大,从枪决到火化过程都有亲友一路护送,执法人员觉得“不方便”,医院的医生“无从下手”,所以,才得到一个完整的躯体,要是亲友看护松懈一点,同样会遭遇摘取器官的噩运。
2005年5月到现在,先后有数批中、外记者前往许昌调查采访该摘取死囚器官的后续结果,但是,都被当地嗅觉灵敏的公安及地方官员发现,强行进行阻止采访;而摘取死囚犯的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许昌市中心医院的医生现在都统一了口径,一致对外说:“没发生此事”或“不知道”。
至此,河南省许昌地区震惊中外的死囚犯器官摘取事件被官权“按”了下来。无任何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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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释放人员宋留根纠集一帮刑满释放人员组成一个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就在警察眼皮底下,在长达十年时间中疯狂作案200余起,杀死15人,杀伤100多人,致残20多人;他们在当地与官权相结合,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垄断郑州纺织品大世界、郑州二环支路果品批发市场等,获取非法牟利。此案反映到公安部后,在公安部督促下,才引起河南公安厅的“关注”。二00三年七月,宋留根团伙一百余人才陆续落网。二00四年七月十三日,许昌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等十九项罪名,其中,九名主犯被判死刑。
2005年4月25日上午8时30分,许昌市中级法院所在的延安路上数千名警察及执法人员一个个象模象样“严阵以待”,大批军车、警车、包括八辆火葬场的收尸车停满了延安路两侧。因为这一天,是“中原涉黑第一案”中的八名主犯被宣判死刑及立即枪决的日子。
不一会儿,宋留根、马献洲、张广明、刘慈恩、毛海军、刘文贤、陈华、王明军八人是被荷枪实弹的武警从许昌市高营看守所押了出来,刘强被武警从鄢陵县看守所押了出来,上午8时22分,他们被押送到许昌市中级法院,许昌市武警中队倾巢出动承担押送护卫任务。 上午8时53分终审宣判结束后,宋留根等人被五花大绑押赴刑场。
宋留根等八人执行死刑的地点是在许昌市郊的八骏桥与灞陵桥附近,八人分为三组,拉开一定距离被执行枪决。执行后武警撤离,由火葬场人员进行收尸。当天因为有几个犯人家属有车,所以部分犯人家属一直开车追踪了行刑车队。但被警车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执行枪决后有部分家属看到了死者尸体。
此次死囚器官摘除手术早就制订了严密地操作程序,担当此次“中原涉黑第一案”死刑犯器官摘取手术的是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许昌市中心医院。参与器官摘取的医生共有十三名,其中肾脏科正副主任共5 人。九名死刑犯中,有四名被摘取肾脏、三名被摘取视网膜。另一名“另作处理”的一名四川籍死刑犯4月26日被活体摘取肾脏后再执行死刑。
火葬场一名运尸车驾驶员事后介绍说:枪决后,殡仪馆运尸车根据命令以最快的速度将带有编号的八名死刑犯遗体运到新火葬场太平间后,来自三个医院的白色依维柯手术车上的十多名医生蜂拥着奔赴到停尸的太平间,火速对遗体进行了解剖。其中编号为7号和8号的两具尸体没有做任何的解剖手术最先进行了火化。9号、11号和13号三具尸体眼睛好像被挖掉一样,看起来非常恐惧。当时在太平间内的火葬场工作人员都不知道这些医生们是在摘取死刑犯的遗体器官。站在室外停车场穿着法院制服的工作人员和法警边抽烟边等待。大约二十多分钟时间解剖完毕。七具尸体才相继火化。
编号为7号和8号的死刑犯为此案头目宋留根、马献州,他们的器官均没有被摘取。编号9号、11号和13号的死刑犯为张广明、毛海军、陈华三人,他们的视网膜器官被摘取。其余四名死刑犯分别是刘慈恩、刘文贤、王明军、刘强四人,他们的肾脏器官被摘取。
摘取死刑器官的十多名医生象切瓜削果一样手法精巧,经验丰富,在极短的时间内完成从七名死刑犯遗体摘取器官的手术。许昌市中心医院肾脏科、血液透析科杨爱玲副主任讲:“我们干这行都几十年了,这样的(器官摘取)经验是相当丰富的!”
许昌市中心医院肾脏科、血液透析科副主任杨爱玲医生对肾病患者亲属说:只要准备好换肾脏(包括供体费、手术费、住院费、血液透析费)所需的5万元人民币,医院是一定能够找到患者所需的供体的。可供所需肾脏的选择面相当广泛。杨医生的要求是:患者要首先提供血液类型、肾脏配型等生理资料,然后医院根据这些生理信息,到许昌市各看守所和监狱,提取已被中级人民法院宣判死刑的囚犯血液样本和肾脏配型。等待高级人民法院宣布对死刑犯执行枪决,后医院就可摘取其肾脏进行移植。
2005年5月,该事件被爆炒出来后,一名地方报记者进行了秘密采访,他装扮成为亲友寻找器官源的人找到许昌中心医院,该院肾脏科一名医生从资料夹里取出一名4月26日换肾的手术单据讲:这名患者舍得花钱,换的肾是一只活体肾脏,肾脏质量相当不错。那位四川籍的死刑犯被摘取肾脏后,于4月26日才被执行死刑。
该科室的医生们对从死刑犯体内摘取器官不以为是不应当的事,认为这是死刑犯“罪有应得”。只要医院打通各个司法环节,想摘取死刑犯身上某个器官都是随心所欲的事。据该院一名知晓“中原涉黑第一案”死刑犯器官摘取手术的人士透露;此次所摘取的四名死囚的肾脏、三只视网膜,其中一只肾脏,三只视网膜已在4月25日由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以15万元的价格卖到了广州中山医院。其余的肾脏已在当日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为等候多日的肾脏患者作了移植。
据了解,在河南省目前器官移植手术最好的医院——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肾脏科,排号等待换肾的患者多达60人之多,住院等待换肾的患者有12人,肾脏器官处于严重紧缺状态。而社会自愿捐献肾脏的事例几乎没有。多年来肾病患者所换的肾脏,均是从河南省各地死刑犯摘取的肾脏。此次从许昌死刑犯体内摘取的肾脏以5 万元的价格在4月25日已被用完。其余的肾病患者只得继续等待更多的死刑犯被执行死刑。但他们都对医院肾脏器官摘取工作充满信心,因为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器官摘取网络庞大。每天医院都有一些成功的移植手术,“声誉良好”。有些时候还将器官高于当地价格标准的两倍转卖到广东沿海的一些医院。其中广州中山医院是最大的购买者。并且还有全国各地医院介绍到该院进行肾脏移植手术的购买者。
至5月7日止,在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肾脏科病房内,4月 25日做肾脏移植手术的三名患者仍在该院接受血液透析治疗。其中一名患者亲属坦承花5万元人民币接受了“中原涉黑第一案”中死刑犯刘文贤的肾脏(不包括3万多元的“联系费”及医生的“红包”),其它的器官受者也花了不少于五万元的价格接受了死刑犯的肾脏器官。主治医生还曾严肃地告诫他们不要向任何人谈及肾器官的来源。曾有人向一位姓史的医生打听其余二名刚做完肾脏器官移植手术的患者肾脏来源一事时,受到了该医生的严厉警告!并且威胁将该人逐出医院。
对于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此次摘取死刑犯器官和长期摘取死刑犯器官获取丰厚经济利益,该院一名不愿透露身份的内部人士对此一概承认。据她介绍:目前每摘取一名死刑犯器官,相关的手术医生和联络器官来源的人,以及受者各地医院的医生将同时获得丰厚报酬。但这些报酬也只限于相关科室的主任。其它副主任、医生在器官信息来源、器官处理等事务方面根本不能获知与参与。
此次“中原涉黑第一案”死刑犯器官摘取手术均都是肾脏科主任牵头。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许昌市中心医院早在一个月前就做好了摘取方案,除了提前对死刑犯进行血液采集、器官配型的生理健康指标论证外,所谓的法律过程只是医院向司法局、看守所支付购买死刑犯器官有关费用的过程,无任何法定的器官移植手续可言。郑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向器官受者透露的也只能是死刑犯生理健康指标信息,从不出具任何法定的器官移植手续。
这是一起典型的由公、检、法、司、火葬场、医院等官权相勾结的对死囚器官摘取事件。2005年5月曝光后,河南省有关部门并没有对各个操作环节的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处理,而是采取封口、补偿、打压的办法进行“冷处理”。
2005年5月中、下旬,死囚家属纷纷要求“讨个说法”,他们不约而同的找到执行此案的许昌公安局及法院,质问为什么不给死者一个“完整之躯体”,要求惩治腐败的执法人员。当地公安及法院并不作公开承认摘取器官的做法,劝告他们传言“不可信”。有一些死囚犯家属声言要上访、要向媒体披露更多内幕。为了平息死囚家属的愤怒情绪,由医院出钱,公安及街道、村组干部出面,对七个死囚犯家属分别进行“安抚”工作,严格限制他们不能对外“乱说乱讲”,不得接受任何媒体的采访,在此情况下,给予少得可怜的“补偿”。 张广明、毛海军、陈华、刘慈恩、刘文贤、王明军、刘强等七个死囚家属分别得到三千至五千元“务工费”。为什么是“务工费”而不是“补偿费”?其原因是:公安及法院不认帐,他们声称:不存在器官摘取现象。给他们一笔钱,是安慰他们受到“不实之传言”而遭遇精神伤害及上访耽误的农活及工作。一些被摘取器官的死囚家属自知斗不过“当官的”,只好忍气吞声接受事实。
而四川籍被摘取活体肾脏的死囚犯家属由于山高路远,家庭贫穷,并没有上访,也没有得到三千元的“务工费”。
据死囚犯家属事后讲,在火葬场火葬前夕,他们都要求看死者“最后一眼”,但是,公安及武警都劝他们说,枪毙时子弹从头部进入,面目恐怖,不要看了。但有个别家属还是坚持要看,公安及武警制止不准看。所以,一些在枪毙现场没有见到死者的死者家属,连死者“最后一面”也没有见到。
为什么“中原涉黑第一案”头目宋留根、马献州两人的器官没有被摘取?据当地市民讲,宋留根、马献州家族势力较大,从枪决到火化过程都有亲友一路护送,执法人员觉得“不方便”,医院的医生“无从下手”,所以,才得到一个完整的躯体,要是亲友看护松懈一点,同样会遭遇摘取器官的噩运。
2005年5月到现在,先后有数批中、外记者前往许昌调查采访该摘取死囚器官的后续结果,但是,都被当地嗅觉灵敏的公安及地方官员发现,强行进行阻止采访;而摘取死囚犯的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许昌市中心医院的医生现在都统一了口径,一致对外说:“没发生此事”或“不知道”。
至此,河南省许昌地区震惊中外的死囚犯器官摘取事件被官权“按”了下来。无任何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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