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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律师是中国人的悲哀

 2006-07-16 23:37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高智晟律师发起的全民维权绝食接力运动,把中国的律师带向了辉煌和崇高,受到国内外的瞩目。这是我看到的中国律师最最激动人心的壮举,也可以说,是我见到的中国人中最最自豪的一幕。但是除了高智晟、张鉴康、杨在新、腾标和范亚峰等少数律师外,我的认同却仍然为中国律师是中国人的悲哀。说偌大中国只有十三万律师,强调律师要作好自我保护,我不能同意这一说法。准确的说,除却上述人等中国并没有律师,再说作为法律专家的律师急需自保,那弱势群体的工农大众又何以立命呢?

少得可怜的十三万律师要自保是什么意思呢?不就是十三万律师生活在专制牢笼里吗?既然是专制而不是法治,那律师不是假律师了吗,要假律师又有何用呢?而且,我们生活的国度并不是文明滞后的专制,而是反文明反文化反人类的后极权主义的死囚牢。生活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下,不仅是律师就是所有的似人而非人的动物,都应该在自由与反自由、民主与反民主的生命较量中表明自己的政治立场,旗帜鲜明的为争取社会正义和做人的权利而斗争。自保不就是置民主斗士于一夫为刚的难堪之境地而不顾,对争人权的万夫为柔的历史必然的反动吗?在私有产权文明和现代企业制度的今天,在自由的市场价格调节的国民经济中,共产党就是土匪和强盗的代名词;在宪政民主为人类共识的当今时代,在平等、正义、法治、理性、和平与进步的主旋律里,社会主义就是集体主义加威权主义之奴隶主义的登峰造极。所以,在此一氛围中谈法治社会中以确保法庭合法性之律师及其法律,无异于天方夜谈白日做梦。

在制度性造成的工人下岗失业的狂潮中,在官以市容政绩和商以金融暴利的房地产开发中,法律秩序必然异化为强势者的工具,正应验了野蛮的共产党意识形态教化----法律是统治阶级的工具。在无主的国家官僚制度下,民告官或民告商的法律判决书,就成了一切都有利于强者和法官升官发财的文字游戏书。全国的黎民百姓一旦走上了上访求真理的不归之路,那便成了中央政府、公安部和国安部打压的不稳定不和协的社会因素。这其中便有权力与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有机联姻的恶果。国家失去了它的法治功能,法庭成了法与权、法与钱交易的纽带,律师不就成了有冤无处申者的第二次宰杀者吗?

这是全国的普遍现象,甚而有很多律师成了绞杀当事人的专业恶棍。当你找到律师他极力纵容你打官司,罗列你的理由有多么充分,他多么高尚而又极富法律学识。等到你把钱交到他手里,他又去物色其他捕掠对象去了,不愿对你交代的太多以防你诉后纠缠他。一审完了他动员你打二审,中国律师简直就是比骗子还骗子的骗子,最后他理直气壮的说律师不能包打诉讼,在中国律师就是受害者的再捅一刀者。你北京是有一些学者型律师,但全国的黎民百姓谁又能请得起呢?无论如何严酷的事实就是这么残酷,十三万律师对于中国人民来说不是少了,而是几乎多了十三万。中国律师是比专制主义还恶毒千百万倍的反现代制度的摆设,就如同八个民主党派和多如牛毛的所谓民间团体一样,除了压迫力和假象欺骗还有其他意义吗?

原被告律师与法官私下会商以宰杀当事人,早已成为社会的普遍存在。在反秩序的社会里,律师是靠法官混饭吃的下三滥,是法官贪赃枉法的帮凶和小丑。此时,律师是以专制法侵害当事人的罪犯,律师当然知道委托人是他的对立面,因为他骗了委托人的财产,可悲的是委托人却蒙在鼓里至死不明。律师的文化观是毁灭人类的苏联意识形态,这一置苏联走向灭亡的意识形态,正是强者为王的人生观。在这一思想境界之人,何以在反人性反道德之社会氛围中,为弱势群体力争人权和社会公正?这简直就是向大姑娘要孩子一样不可思议。

有鉴于此,中国的受到迫害的人民大众,不要相信维护专制制度的法律及其搜刮民旨民膏为能事的伪法院,更不要对伪法律师心存侥幸。让伪律师们在专制与独裁秩序中自保去吧,高智晟、张鉴康、杨在新、腾标和范亚峰等不自保的律师,才是中华民族不绝于世界民族之林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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