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家庭主妇的早晨
清晨是在六点半震耳的铃声中拉开帷幕的,无论多么沉重的睡眠,都会成功地被这只老式机械闹表突然而清脆的响声震碎。一个为人妻母的心开始了有力的跳动,驱赶着身体的倦怠和懒惰。嘴、手、脚都在旋转,一边呼唤孩子们起床穿衣,一边铺被叠床,跑下楼煮上鸡蛋,又跑上楼督促孩子们洗洗涮涮。咚咚咚的脚步声在清晨的鱼白肚里跃动回响着,“一日之际在于晨”于是有了生命的动感。
以“短平快”的方式吃完早饭,就牵着小女儿的手去赶校车。小女儿上Junior Kindergarten, 小小人儿穿了雪裤雪衣圆滚滚地背着双肩书包站在街口的雪地里等校车,寒风中她像一朵粉色的莲花开在洁白的湖面上,娇小独立。我立在她背后,顿生无限怜爱和感动。孩子,你怎么长得这么快呢?昨天襁褓中允着姆指熟睡的你, 怎么一转眼就变成小学生了呢?校车来了,我扭过头抹去眼角的一滴泪珠,蹲下来吻她的小脸说再见。她总是拣最前排靠窗的座位坐,小脸儿紧贴在车窗上,小手挥着一直到校车从我视线里消失。踏着沙沙的积雪走回家,我的眼里和心里就牢牢印着她那隔着车窗玻璃扭向我的小脸儿和摇着的小手,白茫茫的街道和白茫茫的房屋便在瞬间被她的影像映得温暖如春,热情洋溢了,寒风吹在脸上也不觉寒冷,感觉像她的小手挥过来的丝丝眷恋。
大女儿已经到了不需要母亲推一推、动一动的年纪,穿衣打扮十几分钟就完成了,湿淋淋自然卷曲的头发散发着保湿发胶清新的香气,带什么午饭也很有主见,当妈的我只是跟着女儿的感觉走。三下五除二,女儿只用5分钟就吃完早饭,搂着我说再见,我总是跟到门口,掀开门上的纱帘看她的背影。女儿很酷,戴着sponge bob鲜黄的帽子手套,背着日渐沉重的双肩包,左手拎着萨克斯风的巨大皮箱,右手拎着冰鞋,半截粉色的绒毛靴子招摇而信心十足地载着纤细的身体和那许多重量一摇一摆地远去。微笑浮上脸颊,幸福在母亲的心里荡漾出一湖温情的水。
招呼老公从梦中醒来时,早已把他要带的午饭准备停当,主食肉类蔬菜水果酸奶搭配齐整。坐在餐桌旁一边往面包上抹黄油,一边听楼上传来卫生间里老公冲洗的水声,四周的寂静陪衬着心中的安详。你这个大孩子!看他大口吃、大口喝的样子,我觉得自己的胃被他吃进的东西添的很饱。老公啊,无论你多么伟岸高大、多么才智过人,你敢说自己在老婆面前不是一个大小孩么?
直到九点钟老公上班离去,清晨才终于安静下来。年复一年,这转动的清晨是我每一天中最珍惜的时光,不因疲惫而抱怨,不因忙碌而烦躁,一个母亲价值的体现、妻子温良的流露,在这样的清晨画着完美的符号。如果“爱”是个太阳的话,就让这样的清晨成为太阳周围耀眼而闪烁的光环吧
二零零六年三月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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