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杭州市检察院敦促函
杭州市检察院:我党陈树庆先生今年5月7日递交给贵院的《就狱中民主党人被超期羁押对浙江省司法机关的质询函》想必早已收悉。本月5日,我们为此事专程走访杭州市中级法院,敦请法院在(1999)杭刑字第171号刑事判决书中对刑期执行开始与结束的认定上认真复核,并实事求是地予以解决。当时法院回答:本月7日院长将为此案安排约见毛庆祥家属胡晓玲女士,届时当有答复云云。
事后我们得悉,法院方已将此案移送贵院调查补正。我们认为,此案事实清楚,属明显错案,尤其是目前朱虞夫先生已面临超期羁押的可能。因此,我们敦请贵院认真查清此案,特事特办,在超期羁押前予以解决。
敦促人:
王荣清、任伟仁、王东海、陈树庆、吕耿松、林辉、王富华、徐光、薛正标、方月松、单称峰、来金标、高海兵,杨建明、池建伟、戚惠民、萧利彬、席传喜、苏元真、胡晓玲、沈利虎
2006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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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