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湘西大贪官杨祥云案 罪名成立
杨祥云(见图,网路图片)
杨祥云案是中国湘西自治州成立50年以来,涉案金额最大的职务犯罪案件,贪污金额答1495.6631万元。案发后,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日前合议庭决议:三名被告人贪污罪名成立,杨祥云是主犯。因案情重大,法庭宣布该案将定期宣判。
一个公司埋下隐患
据“潇湘晨报”报导, 杨祥云的贪污从1992年说起。这年,吉首市万溶江乡政府决定筹建吉首市国土房屋综合开发公司万溶江分公司。乡政府提供主管部门拨款35万元、个人集资5万元的虚假出资证明,市财政局根据这个虚假证明出具了验资报告。
同年11月28日,吉首市国土房屋综合开发公司万溶江分公司注册成立,乡政府提供四间房屋作为办公用房,公司性质为集体所有制。
按照当时公司的章程规定,该公司实行双重领导,行政上隶属于万溶江乡人民政府,业务上受市国土房屋综合开发公司指导,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具有法人资格,主要业务是卖地、代征和代建工程。
国土所和公司实际上是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共一套财务帐。万溶江乡政府当时成立万溶江分公司的目的是实行一定的政企分离,为集体创造收入,然而,没想到到后来竟成了杨祥云等人中饱私囊的工具。
一块土地卖了多次
2000年吉首干州新区修建世纪大道,市里任命杨祥云为拆迁部负责人,刘国瑞为拆迁部工作人员。按照道路规划,世纪大道与万溶江分公司在小溪桥村已征地(溶江小区)有重合。
杨祥云担心指挥部的补偿款不能如期付给万溶江分公司,便安排刘国瑞和万溶江乡小溪桥村村主任杨某商量,将指挥部修世纪大道占用溶江小区用地的补偿款,从干州新区指挥部直接补偿到万溶江乡小溪桥村,然后再由小溪桥村将补偿款退到万溶江分公司。
2000年下半年,万溶江分公司售给湘西自治州人民医院41.6亩土地,占用干州新区指挥部已征用的土地7.35亩,州人民医院预付了1200万元,后医院嫌土地面积小要重新选址购地,但公司未退1200万元的土地预付款。
2003年12月份,改制后的万溶江开发有限公司以吉首市国土局名义出让了这41.6亩土地,按每亩35.7万元的价格卖给荣昌公司,其中有干州新区指挥部已征用的土地7.35亩,价值262.395万元。
2002年州外经局办公楼和宿舍准备搬迁,州外经局副局长游弘找到杨祥云联系购地事宜,杨祥云与游弘等人看了地,杨表态按每亩34.5万元的价格出让给外经局9.45亩土地(其中指挥部地有8.24亩),外经局共付购地款273.14万元,其中有2.16亩土地外经局未付款,杨祥云占卖干州指挥部地6.08亩,万溶江开发有限公司实得209.76万元。
仅在和湘西自治州人民医院和州外经局的土地牵扯中,杨祥云、刘国瑞就共占卖指挥部土地15.59亩,售地款472.155万元成为了万溶江开发有限公司的资产。
一笔贪污576.5万元
杨祥云一伙鲸口大开令人瞠目。据报导,1998年,万溶江乡政府向吉首市政府提出,想在辖区内建一个溶江开发小区,并提议由万溶江分公司负责小区开发。
市政府原则表示同意。然而,最终决议还未形成,公司就迫不及待地以吉首市国土局名义,与万溶江小溪桥村签订了征地协议书,协议征地面积138.39亩。
2000年6月25日,万溶江分公司分别以万溶江国土所和本公司的名义与万溶江乡小溪桥村签订了两份征地补偿协议书,补偿征地3.2亩和0.27亩。至此,万溶江分公司共在万溶江乡小溪桥村征地141.86亩。
1999年10月至2004年8月案发,万溶江分公司及改制后的万溶江国土房屋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共出售国有土地93.78亩(不含干州新区指挥部的15.59亩国有土地)。
按照吉首市政府《会议纪要》要求,公司在开发溶江小区时投入城市主干道、桥梁建设(包括道路征地)361.2596万元,国土部门应只能办理36.13亩的土地出让手续,然而在时任吉首市国土局副局长杨祥云的操控及催办下,办理了93.78亩国有土地出让手续,造成完成了937.8万元工程量的假象。576.5万元土地出让金变成公司的资产,继而被杨祥云、刘清芳、刘国瑞等人侵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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