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多年前的中国,开放改革,只改经济,不改政治。于是中国就在一条腿的支撑下,离开人类民主文明的共同大道,一瘸一拐地走上了有“中国特色”的小道,即专政独裁腐败的道路。在这条路上,经济确实有发展,好象人们都富了,小市民们把大把的钱都放在了银行建设社会主义。有钱的人,社会保险好象比美国还发达。姓资也姓社。这给人民对独裁腐败的容忍提供了一定的空间。但是这条路使独裁腐败的发展速度远远超过经济的发展速度,随着中国告别计划经济,一亿以上的移民离开他们在农村的家乡前往城市寻找工作。在一些劳动力密集的产业工作的大部分工人是农民工。他们长时间工作,没有休息,有些时候甚至没有工资。这样。腐败迅速超过人民所能容忍的空间,于是群众愤怒的烈火就象地下的溶岩一样,到处在寻找裂缝冲出地面。
人们必须重新认识一个最基本的事实,象过去一样,当局首要的任务不是发展经济、寻求社会公平的目标,而是牢牢抓住自己的权力。因此,它继续禁止对它公开的反对之声,继续镇压在需要时它不能控制或不容易控制的任何组织和言论。民间网站传媒也受到诸多的限制!任何一个件新闻事件,是否报导,能否评论,不是线民与传媒说了算,而是只有经过当局的同意才能报导才能评论。好今传媒已被戴上“口罩”,变为供当局指挥的工具。一定要听党的话,否则就会受到当局的处罚,轻则罚款封坛,重则判刑坐牢。当局虽不断地放宽经济发展的政策,但对传媒的控制却是越来越严密,花样也越来越呈多样化。
民间网站传媒受到诸多的限制,那敢说对当者他们进行监督呢?任他们想怎么干就怎么干吧?“沉默的大多数”就这么沉默下去!当一网民真正想公开地表达自己在政治上有敏感性的观点时,他则要冒一定的风险。与过去一样,冒险不仅仅只是一种个人勇气的问题,尽管毛泽东时代相比,压制的范围趋于缩小,但它的主要的方式并没多大改变。这些方式就是具有中国的特色。古今中外,反对当朝权力,谴责当朝暴政的仁人志士不胜枚举,从屈原、杜甫到孙中山,从曼德拉到罗莎帕克斯到马丁.路德.金,他们都反对暴政、反对迫害、反对当朝权力者,但没有人说他们不爱国,因为他们才是真正的爱国者。
如果政府有理,为何不敢开放新闻和人民的言论自由,让公众在辩论中去判断事非呢?若是由自己一手操办控制舆论,控制司法,利用国家机器,包括警察、法庭、监狱、情报机构,包括舆论的配合。完全是政府从一个角度去说,那么中国的老百姓又能从什么地方才能知道事情的真相呢?他们没有任何渠道,他们所知道的东西都是从中国政府那儿来的。资讯新闻受到限制,从长期来说,当某些问题被回避了,公众只能从其他渠道听取并不准确的答案,损失到底有多大?每年因争取新闻自、撰写政治问题的文章而被清算的网友更是不计其数。
用冠冕堂皇的藉口掩饰当局的滥用职权,加之中国《宪法》本身也带有明显的弹性,宪法里说公民具有言论、集会和出版的自由,但在宪法的导言中也规定了是共产党的绝对领导,对民间传媒的控制却是越来越严密。各级宣传部门钳制传媒的手法也呈多样化,并将一些经常评击政府问题的线民列为重点监控对象,将他们象猪狗般任意宰割。更加多的线民间接地感受到这种胁迫,因为一些人被威胁时更加让家人亲属遭殃,(西安邓永亮的遭遇就是一例子)当威胁和禁锢变得正常的时候,逼害也变得自然而然了。
《世界人权宣言》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九条规定,“任何人不得加以无理逮捕、拘禁或放逐。”“人人有权享有人身自由和安全。……除非依照法律所规定的根据和程式,任何人不得被剥夺自由。”中国不但是《人权宣言》的签署国,更是联合国人权事务委员会的成员,自应受其约束。若是当局说中国人民真正享有人权自由,岂不是是“痴人说梦话”?
(2006-05-14)
转自《民主论坛》(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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