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胡锦涛“民主国家什么定义”

胡锦涛就任国家主席后的首次正式访美,也是他接受全球媒体的第一次检验。其中有一幕非常耐人寻味。记者问他中国民主化问题,他反问不知记者对民主国家是什么定义,然后他又说没有民主就没有现代化,中国不仅大力推动经济改革,也进行政治体制改革,今后将根据中国国情及人民意愿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

中不要西方民主人权

很显然,胡锦涛讲的民主不同于该记者所谓的民主,就像中共谈的人权也不是西方所谓的人权。这种民主与人权的各说各话,与布胡会的各说各话一样,双方看似接近,其实疏远,看似采取相同术语,其实表达不同意思。只有一事例外:胡锦涛卖力宣传“和平崛起”及“和平发展”,以扭转国际对“中国崛起”及“中国威胁论”的负面印象。但其实“和平崛起”与“中国崛起”仍是同一崛起的两个阶段,用邓小平的话来说,前者是“韬光养晦”,后者是“有所作为”。

先“韬光养晦”,实力强大了才能“有所作为”,这是所有次等强权向头等强权过渡的方式。以兵法来说,就是“鸷鸟将击,卑飞敛翼;猛兽将搏,弭耳俯伏;圣人将动,必有愚色。”胡锦涛谈民主,强调“斯斯有两种”,谈“中国崛起”,也刻意改成“和平崛起”。无他,中国就是不要西方的民主人权,中国也不想在真正强大前横生阻碍。

中国不要西方的民主人权,邓小平在89年六四天安门事件后说得极清楚:“西方国家正在打一场没有硝烟的第三次世界大战。所谓没有硝烟,就是要社会主义国家和平演变。东欧的事情对我们来说,并不感到意外。东欧的问题首先出在内部。中国今年的动乱也是迟早要出现的,也有我们内部的问题。我们两个总书记(指胡耀邦、赵紫阳)都在资产阶级自由化上栽了跟头。如果中国搞资产阶级自由化,肯定会有动乱,使我们什么事也干不成。“西方国家说我们侵犯人权,其实他们才是真正的侵犯人权。”“真正说起来,国权比人权重要得多。他们那一套人权、自由、民主,是维护恃强凌弱的强国、富国、霸权主义者利益的。”

民主社会具开放特质

有了邓小平的遗命,胡锦涛当然亦步亦趋,“反和平演变”也就等于反人权、自由、民主,整套“社会主义民主”与西方是接轨不起来的。何况还有“中国国情”,还有列宁到毛泽东的一长串历史累积。而现代中国的御用理论家也擅长以西方之矛来攻另一个看似相关的西方之盾。如说西方的自由民主充其量是一种地区文化,全球还存在多种不同政治理念与政治体制;如说福山的“历史终结论”不过是抄袭黑格尔,而黑格尔设定东方文化是最低级,希腊罗马文化是高一级,日耳曼文化则是最高级,这些根本是文化偏见及种族歧视;如说西方的人权及民主已变成一种“宗教”,自认具有普世性,如同十字军东征,要强加到所有人头上,不接受者就是“异教徒”。

民主自由人权是不是只是地区文化?中共忘了文化传播及涵化的过程。而且自由民主人权是有一套共通认定标准的,民主社会具有“开放”而非“秘密”(封闭)特质,人际互动讲究诚信守法,对权威的态度是批判而非顺从,制度是以规则而非专断订定,社会促进的是非个人化契约责任而非个人化忠诚,法律是通过共同体需求而非派系利益建立。为什么种族矛盾、宗教冲突、贫富悬殊及地区分裂无比严重的印度(读读奈波尔《幽黯国度》及《印度:百万叛乱的今天》就知道了),在全世界投资者眼中还比中国安全?因为印度是民主法治社会!

不是民主就是非民主

只有“是不是”民主法治社会的问题,没有“斯斯有两种”的问题。这个争论其实在廿世纪90年代已经结束,中共所以不认为该受民主法治人权约束,因为共产极权还没受到严酷挑战,中国民族性还未从帝制及儒家阉割中复原过来。儒家强调权利不平等(越尊贵的人越有权利)而义务平等(“国家兴亡,匹夫有责”),连现代新儒家的杜维明都承认“孔子思想强调的是平等而非自由,同情而非理性,礼教而非法律,责任而非权利,人际关系而非个人主义,与启蒙运动的价值取向截然相反。”这样的民族除非自觉足够,它与民主法治社会,也就是与现代文明社会,是无缘的。

杭亭顿的《文明冲突》说得好,“你站在哪一边”是立场问题,你可以选择改变,但“你是哪种人”就是文化问题,身分既定而无可改变,所以文明冲突比以往任何形态冲突都更严重,“西方”与“非西方”(现代文明社会与非现代文明社会也越壁垒分明)。杭亭顿甚至悲观的预言,儒教国家将与伊斯兰国家联手,共同对付现代文明。

胡锦涛问民主国家是什么定义。答案是民主只有一种定义,不是民主就是非民主。正如怀孕就是怀孕,没有“一半怀孕”或“不同定义的怀孕”。(4月25日于台北)

转载自:台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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