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交车上偷了乘客的银行卡,盗刷18万元买手机、首饰等赃物,然后到杭州变卖折现,开酒楼做起了生意。
银行卡遭窃18万现金被划走
去年10月16日早8时20分,李女士乘365路公交车时钱包被窃,内有300余元现金及一张银行储蓄卡。当天中午,她到银行挂失时一下子惊呆了:储蓄卡内被取款人民币5000元,被刷卡消费购买了一台液晶电视、手机11部,两条金项链、两枚金坠、4枚钻戒,共计18万余元人民币。
调查 录像锁定嫌疑人
接报案后,公交总队侦查员立即到银行和珠宝城调查,并从珠宝城获取了扒手购物时的录像信息。通过询问售货员得知,来此购物的是5名男青年,年纪在20至30岁之间,南方口音。侦查员通过对录像进行筛选,发现其中一人与曾因扒窃被处理的胡某极为相似,但胡某在案发后突然去向不明。
线索 赃物折现开酒楼
3月30日,公交总队抓获一扒窃嫌疑人,他供认自己和胡某是老乡,共同参与了偷窃李女士的行动。他还交代胡某等人已逃到杭州,并将刷卡购买的18万元商品变卖,用所得赃款在杭州市九堡镇开了家“蜀韵来酒楼”。根据这一线索,侦查员赶赴杭州九堡镇,于4月5日将其他3名嫌疑人抓获。目前,胡某等嫌疑人已被押解回京。
提示 遗失银行卡要第一时间挂失
首先切勿将密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和银行卡放在一起;其次,银行卡密码不宜使用出生日期等容易被人破译的数字密码,可以选择生人不熟悉的数字,为了便于记忆,家庭成员之间的生日号码可以互相交替使用;最重要的是,银行卡丢失时,一定要在第一时间办理电话口头挂失,然后再到银行办理有效的挂失手续,不要错过挂失时机,给扒手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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